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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25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十五(論文卷四之三)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自下次解,第二能變。 如是已說初能變相,第二能變其相云何?  下文有二,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次依所問以辨其相,此即初也。 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下依問辨,此依三頌,其第七識十門分別,初舉第二能變,出末那名,二,解所依,三,解所緣,四,出體釋義,五,釋行相,五,顯染俱,七,觸等相應,八,三性分別,九,界地分別,十,隱顯分別,即是伏斷位次也,於下顯中一一廣釋。問:「何故本釋不辨所依,次能變中解彼依體?」答:「本識諸識之本,與他為依義顯,他與為依義隱,故不出其所依,第七既八之餘,所以出其依體。」問:「若爾,本識與他依義顯,何不說之?」答:「前頌已說,謂彼頌說恒轉如流,如流之言義生餘識,即是依義。」問:「何故不說,第七與他為依,第三能變中,不釋根境?」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不應責之。」或影略門,謂初能變但釋所緣,故前頌言執受處是;第三能變唯釋所依,故後頌言依止本識;第二能變依緣俱顯,欲令學者,可知一隅三隅返故,或謂本識諸法之本,但說與他為依,出自識體所緣前之六識,境麤不說。但出所依,依止根本識等者,是故下論云:「此所緣及別依,麤顯極成故此不說。」第七依緣俱隱,根境合釋,所以作論三種不同,非但說所緣而無依等,何故本釋不出界繫?論主略故,或言異熟即是界繫;隨何界異熟,即彼界繫故,此亦應然,言染俱已即隨彼繫,此不為例,謂前六識起,與本識非必同繫;除無漏識,此與本識起必同界,恐類前六,故今說之。又作法各別不應為難,後能變中即不解故。 論曰:「次初異熟能變識後,應辯思量能變識相。  下文有二,一,以八段依釋十門,合釋體義及行相故,合釋染所餘心所故,以義類同故合明也;或開為九,四染煩惱與餘心所,別門說故。二,以二教六理證有此識,隨文可知。初段有二,一,釋頌,二,問答。異熟識先此識為後,故言次後。解頌初句,次第二能變,應辨思量能變識相,即出頌中能變之言,釋能變名如第二卷。 是識聖教別名未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  即指此識故言是識,於聖教中別名末那,總名識故。末那是意,故楞伽云:「識有八種。」識即通名,六十三云:「準諸識皆名心意識,隨義勝...

成唯識論述記-25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十五(論文卷四之三)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自下次解,第二能變。 如是已說初能變相,第二能變其相云何?  下文有二,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次依所問以辨其相,此即初也。 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下依問辨,此依三頌,其第七識十門分別,初舉第二能變,出末那名,二,解所依,三,解所緣,四,出體釋義,五,釋行相,五,顯染俱,七,觸等相應,八,三性分別,九,界地分別,十,隱顯分別,即是伏斷位次也,於下顯中一一廣釋。問:「何故本釋不辨所依,次能變中解彼依體?」答:「本識諸識之本,與他為依義顯,他與為依義隱,故不出其所依,第七既八之餘,所以出其依體。」問:「若爾,本識與他依義顯,何不說之?」答:「前頌已說,謂彼頌說恒轉如流,如流之言義生餘識,即是依義。」問:「何故不說,第七與他為依,第三能變中,不釋根境?」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不應責之。」或影略門,謂初能變但釋所緣,故前頌言執受處是;第三能變唯釋所依,故後頌言依止本識;第二能變依緣俱顯,欲令學者,可知一隅三隅返故,或謂本識諸法之本,但說與他為依,出自識體所緣前之六識,境麤不說。但出所依,依止根本識等者,是故下論云:「此所緣及別依,麤顯極成故此不說。」第七依緣俱隱,根境合釋,所以作論三種不同,非但說所緣而無依等,何故本釋不出界繫?論主略故,或言異熟即是界繫;隨何界異熟,即彼界繫故,此亦應然,言染俱已即隨彼繫,此不為例,謂前六識起,與本識非必同繫;除無漏識,此與本識起必同界,恐類前六,故今說之。又作法各別不應為難,後能變中即不解故。 論曰:「次初異熟能變識後,應辯思量能變識相。  下文有二,一,以八段依釋十門,合釋體義及行相故,合釋染所餘心所故,以義類同故合明也;或開為九,四染煩惱與餘心所,別門說故。二,以二教六理證有此識,隨文可知。初段有二,一,釋頌,二,問答。異熟識先此識為後,故言次後。解頌初句,次第二能變,應辨思量能變識相,即出頌中能變之言,釋能變名如第二卷。 是識聖教別名未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  即指此識故言是識,於聖教中別名末那,總名識故。末那是意,故楞伽云:「識有八種。」識即通名,六十三云:「準諸識皆名心意識,隨義勝...

成唯識論述記-25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十五(論文卷四之三)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自下次解,第二能變。 如是已說初能變相,第二能變其相云何?  下文有二,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次依所問以辨其相,此即初也。 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下依問辨,此依三頌,其第七識十門分別,初舉第二能變,出末那名,二,解所依,三,解所緣,四,出體釋義,五,釋行相,五,顯染俱,七,觸等相應,八,三性分別,九,界地分別,十,隱顯分別,即是伏斷位次也,於下顯中一一廣釋。問:「何故本釋不辨所依,次能變中解彼依體?」答:「本識諸識之本,與他為依義顯,他與為依義隱,故不出其所依,第七既八之餘,所以出其依體。」問:「若爾,本識與他依義顯,何不說之?」答:「前頌已說,謂彼頌說恒轉如流,如流之言義生餘識,即是依義。」問:「何故不說,第七與他為依,第三能變中,不釋根境?」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不應責之。」或影略門,謂初能變但釋所緣,故前頌言執受處是;第三能變唯釋所依,故後頌言依止本識;第二能變依緣俱顯,欲令學者,可知一隅三隅返故,或謂本識諸法之本,但說與他為依,出自識體所緣前之六識,境麤不說。但出所依,依止根本識等者,是故下論云:「此所緣及別依,麤顯極成故此不說。」第七依緣俱隱,根境合釋,所以作論三種不同,非但說所緣而無依等,何故本釋不出界繫?論主略故,或言異熟即是界繫;隨何界異熟,即彼界繫故,此亦應然,言染俱已即隨彼繫,此不為例,謂前六識起,與本識非必同繫;除無漏識,此與本識起必同界,恐類前六,故今說之。又作法各別不應為難,後能變中即不解故。 論曰:「次初異熟能變識後,應辯思量能變識相。  下文有二,一,以八段依釋十門,合釋體義及行相故,合釋染所餘心所故,以義類同故合明也;或開為九,四染煩惱與餘心所,別門說故。二,以二教六理證有此識,隨文可知。初段有二,一,釋頌,二,問答。異熟識先此識為後,故言次後。解頌初句,次第二能變,應辨思量能變識相,即出頌中能變之言,釋能變名如第二卷。 是識聖教別名未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  即指此識故言是識,於聖教中別名末那,總名識故。末那是意,故楞伽云:「識有八種。」識即通名,六十三云:「準諸識皆名心意識,隨義勝...

成唯識論述記-25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十五(論文卷四之三)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自下次解,第二能變。 如是已說初能變相,第二能變其相云何?  下文有二,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次依所問以辨其相,此即初也。 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下依問辨,此依三頌,其第七識十門分別,初舉第二能變,出末那名,二,解所依,三,解所緣,四,出體釋義,五,釋行相,五,顯染俱,七,觸等相應,八,三性分別,九,界地分別,十,隱顯分別,即是伏斷位次也,於下顯中一一廣釋。問:「何故本釋不辨所依,次能變中解彼依體?」答:「本識諸識之本,與他為依義顯,他與為依義隱,故不出其所依,第七既八之餘,所以出其依體。」問:「若爾,本識與他依義顯,何不說之?」答:「前頌已說,謂彼頌說恒轉如流,如流之言義生餘識,即是依義。」問:「何故不說,第七與他為依,第三能變中,不釋根境?」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不應責之。」或影略門,謂初能變但釋所緣,故前頌言執受處是;第三能變唯釋所依,故後頌言依止本識;第二能變依緣俱顯,欲令學者,可知一隅三隅返故,或謂本識諸法之本,但說與他為依,出自識體所緣前之六識,境麤不說。但出所依,依止根本識等者,是故下論云:「此所緣及別依,麤顯極成故此不說。」第七依緣俱隱,根境合釋,所以作論三種不同,非但說所緣而無依等,何故本釋不出界繫?論主略故,或言異熟即是界繫;隨何界異熟,即彼界繫故,此亦應然,言染俱已即隨彼繫,此不為例,謂前六識起,與本識非必同繫;除無漏識,此與本識起必同界,恐類前六,故今說之。又作法各別不應為難,後能變中即不解故。 論曰:「次初異熟能變識後,應辯思量能變識相。  下文有二,一,以八段依釋十門,合釋體義及行相故,合釋染所餘心所故,以義類同故合明也;或開為九,四染煩惱與餘心所,別門說故。二,以二教六理證有此識,隨文可知。初段有二,一,釋頌,二,問答。異熟識先此識為後,故言次後。解頌初句,次第二能變,應辨思量能變識相,即出頌中能變之言,釋能變名如第二卷。 是識聖教別名未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  即指此識故言是識,於聖教中別名末那,總名識故。末那是意,故楞伽云:「識有八種。」識即通名,六十三云:「準諸識皆名心意識,隨義勝...

成唯識論述記-25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十五(論文卷四之三)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自下次解,第二能變。 如是已說初能變相,第二能變其相云何?  下文有二,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次依所問以辨其相,此即初也。 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繫,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下依問辨,此依三頌,其第七識十門分別,初舉第二能變,出末那名,二,解所依,三,解所緣,四,出體釋義,五,釋行相,五,顯染俱,七,觸等相應,八,三性分別,九,界地分別,十,隱顯分別,即是伏斷位次也,於下顯中一一廣釋。問:「何故本釋不辨所依,次能變中解彼依體?」答:「本識諸識之本,與他為依義顯,他與為依義隱,故不出其所依,第七既八之餘,所以出其依體。」問:「若爾,本識與他依義顯,何不說之?」答:「前頌已說,謂彼頌說恒轉如流,如流之言義生餘識,即是依義。」問:「何故不說,第七與他為依,第三能變中,不釋根境?」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不應責之。」或影略門,謂初能變但釋所緣,故前頌言執受處是;第三能變唯釋所依,故後頌言依止本識;第二能變依緣俱顯,欲令學者,可知一隅三隅返故,或謂本識諸法之本,但說與他為依,出自識體所緣前之六識,境麤不說。但出所依,依止根本識等者,是故下論云:「此所緣及別依,麤顯極成故此不說。」第七依緣俱隱,根境合釋,所以作論三種不同,非但說所緣而無依等,何故本釋不出界繫?論主略故,或言異熟即是界繫;隨何界異熟,即彼界繫故,此亦應然,言染俱已即隨彼繫,此不為例,謂前六識起,與本識非必同繫;除無漏識,此與本識起必同界,恐類前六,故今說之。又作法各別不應為難,後能變中即不解故。 論曰:「次初異熟能變識後,應辯思量能變識相。  下文有二,一,以八段依釋十門,合釋體義及行相故,合釋染所餘心所故,以義類同故合明也;或開為九,四染煩惱與餘心所,別門說故。二,以二教六理證有此識,隨文可知。初段有二,一,釋頌,二,問答。異熟識先此識為後,故言次後。解頌初句,次第二能變,應辨思量能變識相,即出頌中能變之言,釋能變名如第二卷。 是識聖教別名未那,恒審思量勝餘識故。  即指此識故言是識,於聖教中別名末那,總名識故。末那是意,故楞伽云:「識有八種。」識即通名,六十三云:「準諸識皆名心意識,隨義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