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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大義章-3(完)

第十五章,次問分破空並答
遠問曰:「大智論推疊求本,以至毛分,推毛分以求原,是極微,極微即色香味觸是也。此四於體有之,色香味觸則不得謂之假名。然則,極微之說將何所據?為有也,為無也?若有實法,則分破之義,正可空疊,猶未空其本。本不可空,則是尺棰論之,墮於常見。若無實報,則是龜毛之喻,入於斷見,二者非中道,並不得謂之假名。
設令十方同分,以分破為空,分焉詘有。猶未出於色,色不可出故,世尊謂之細色非微塵。若分破之義,推空因緣有,不及實法故,推疊至於毛分盡,而復知空可也。如此,復不應以極微為假名。極微為假名,則空觀不止於因緣有,可知矣。然則,有無之際,其安在乎?不有不無義自明矣。」
什答曰:「佛法中都無有微塵之名,但言色若粗若細,皆悉無常,乃至不說有極微極細者。若以極細為微塵,是相不可得,而論者於此,多生過咎,是故不說有極細,色中不令眾生起於愛縛,若有縛處,佛則為說縛解之法。
又,大乘經中,隨凡夫說微塵名字,不說有其定相,如極粗色不可得,極細色亦不可得,如優樓迦弟子,說微塵品,謂微塵定相有四:色香味觸。水微塵有色味觸,火微塵有色觸,風微塵但有其觸。是大離四法別有,以地大故,四法屬地,極小名為微塵,一切天地諸色之根本,是不可壞相。佛弟子中,亦有說微塵處,因佛說有細微色,而細中求細,極細者想以為微塵桴。為破外道見,及佛弟子邪論,故說微塵無決定相,但有假名,何以故?如五指和合,假名為拳,色等和合假名微塵。
以佛法中,常用二門,一,無我門,二,空法門。無我門者,五陰,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緣,決定有法,但無有我。空法門者,五陰,十二入,十八性,十二因緣,從本以來無所有,畢竟空,若以無我門破微塵者,說色香味觸為實法,微塵是四法和合所成,名之假名。所以者何?是中但說我空,不說法空故。若以法空者,微塵色等皆無所有,不復分別是實是假。
又,不可謂色等為常相,所以者何?以從眾因緣生,念念滅故。為陰界入攝故,亦不得言無。凡和合之法,則有假名,但無實事耳。如色入觸入,二事和合假名為火。若以二法和合,有第三火法者,應別有所作,然實無所作,當知一火能燒,造色能造,無別法也,但有名字;是故,或說假名,或說實法,無咎。
又,佛法聖觀有四種,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我。佛或以無我觀度眾生,或以空觀度眾生,若說無我,則有餘法,若說空則無所有,若以空法破微塵者,則人不信受。何以故?汝乃言無粗色,何獨說無微塵也?若以無我法無微塵者,人則易信。
「若無實法,則龜毛之喻,入於斷見」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或有言我同於身,若身滅者我即同滅,亦復無有至後身者。若無微塵,不在此例也。又不以我為斷常見,所以者何?我我所見名為身見,五見各別故。或言五陰因變為果,名之為常,或以五陰是有為法,因滅更有果生,名之為斷;而智者分別,尋求微塵理極,本自無法則無所滅。如我本來自無,雖復說無,不墮斷滅之見。如是以無我門,說破微塵,不墮斷滅中。
又,摩訶衍法,雖說色等至微塵中空,心心數法至心中空,亦不墮斷滅中,所以者何?但為破顛倒邪見故說,不是諸法實相也。若說無常,破常顛倒故;若說心心數法念念滅,破眾緣和合一相故;常不實,不常亦不實,若合相不實,離相亦不實,若有相不實,無相亦不實,一切諸觀滅,云何言斷見?斷見名先有今無。
若小乘法,初不得極粗色,乃至極細色。若大乘法畢竟空,現眼所見如幻如夢,決定相尚不可得,況極細微塵也。極粗極細,皆是外道邪見戲論耳。如外道微塵品中,師云:「微塵是常相,何以故?是法不從因生故。」問曰:「其云何可知?」答:「微塵和合粗色可見,當知粗色是微塵果。果粗故可見,因細故不可見。是故,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又,無常遮常故,當知定有常法,所以者何?與無常相違故。以無明故定有常法,令無常明故,當知無明中有常法。粗物多和合故,色在其中而可明見。微塵中雖有色,以無餘故而不可見。設多風和合,色不在中則不可見,如一二寸數法量法,一異合離,此彼動作等,因色和故則可見;若數量等,於無色中者,則不可見。
如是等外道戲論微塵,是故說微塵如水中月,大人見之不求實事,如是若粗色若細色,若遠若近若好若醜,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悉是虛妄皆如水中月,不可說相。但欲令人心生厭離,而得涅槃,受想行識亦如是。
又,眾生無始世界以來,深著戲論故,少於有無中,見有過患,直至涅槃者,是故,佛意欲令出有無故,說非有非無,更無有法。不知佛意者,便著非有非無,是故,佛復破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能破有無見,更不貪非有非無者,不須破非有非無也。若非有非無,雖破有無,還戲論非有非無者,爾時,佛言:「捨非有非無,亦如捨有無,一切法不受不貪,是我佛法。」如人藥以治病,藥若為患復以藥治,藥若無患則止。佛法中智慧藥,亦如是,以此藥故破所貪著,若於智慧中,復生貪著者,當行治法。若智慧中無所著者,不須重治也。
第十六章,次問後識追憶前識並答
遠問曰:「前識雖冥傳相寫,推之以理,常斷二非故,際之而無間,求相通利則有隔,何者?前心非後心故,心心不相知。前念非後念,雖同而兩行,而經有憶念宿命之言,後識知前識之說,義可明矣。
大智論云:『前眼識滅,生後眼識,後眼識轉利有力,色雖暫有不住,以念力故能知,推此而言,則後念可得追憶前識。』若果可追憶,則有所疑。」
請問:「前識後念,為相待而生?為前識滅而後念生?為一時俱耶?若相待而生,則前際其塞路;若前滅而後生,則後念不及前識。若生滅一時,則不應有利鈍之異。何以知其然?前識利於速滅,後念利於速生,利即同速鈍亦宜然。若其間別有影跡相乘,則會玄於文表,固非言緣所得,凡此諸問,皆委之於君,想理統有本者,必有釋之。」
什答曰:「有人言,一切有為法,雖無常相,念念生滅,有念力名為心法,此念生時,自然能緣身所經來,相自故爾。如牛羊生時自趣乳,譬之如鐵自趣磁石,如是念有大力,所經雖滅而能知之。譬如聖智者,能知未來事,雖未生未有,聖智力故而能知之,念過去事亦復如是。又,念與心義同,不相離故,是故說念則說心。
復有人言,諸法實相,若常虛妄顛側,無常亦如是。如般若波羅蜜中,佛告須菩提:『菩薩若常,不行般若波羅蜜;若無常,亦不行般若波羅蜜。』是故,不應難無常是實法滅,云何後心能知前心也?是故如品中,佛說:「現在如即是過去如,過去如即是未來如,未來如即是過去現在如;過去現在如,即是未來如,如是等際三世相,際三世相故,云何言後心為實有,以過去心為實無耶?
復有人言,心有二種,一者,破裂分散,至念念滅,似如破色至於微塵,二者,相續生故而不斷滅,若念念滅,生滅中不應,以後心知前心事。若相續不斷中,則有斯義,如佛告諸比丘:「心住者當觀無常相,以心相續不斷故,名為心住,相續中念念生滅故,當觀無常相。」
如燈炎,雖有生滅,相續不斷故,名有燈炷而有其用,若炎中生滅故,則無燈用。心亦如是,有二種義故無咎,雖念念滅,以不斷故而有其用,能以過去未來之事,設心異緣,但以後心緣於前心者,不須緣彼所緣,若以前心,則能通其所緣。
第十七章,次問遍學並答
遍學菩薩雖入二道,悉行悉知,而不決定取泥洹證,所以者何?本有不證之心,不捨一切故,理窮則返。如入滅盡定,先期心生,設復暫滅時至則發。
遠問曰:「如菩薩觀諸法空,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二乘道者觀法生滅,何得智及斷,是菩薩無生法忍?」
什答曰:「二乘雖觀生滅,不別於不生不滅,所以者何?以純歸不異故,如觀苦生滅,觀盡不生不滅,但為盡諦,而觀三諦。是以經言:『苦諦知已,應見如惡如賊,皆為虛妄,集諦知已應斷,道諦知已應修,滅諦知已應證。』
又,聲聞經言:『入泥洹時,以空空三昧等,捨於八聖道分。』以是故言,盡諦為真無上之法,若三諦是實,不應有捨,捨故則非實也。經言實者,欲為顛倒故,於實法相則非諦也,若不受不著,而不取相,則為真諦。不生不滅其相亦然,二皆同歸無相解脫門。
又,聲聞經言:『無常即是苦,苦即是無我,若無我則無我所,無我所者,則為是空,不可受著;若不受著,則是不生不滅。』」
問曰:「諸佛雖非我所,云何則不生不滅耶?」
答曰:「不然,若實生滅,應可受著。又不應用空空三昧,如佛常云:『一切不受,心得解脫,得泥洹。』豈是虛言?若生滅可取著者,則是分別非為實相,若非實相,不得以不生不滅為虛,生滅為實,但為生死粗觀,念心厭離故,說言生滅。如人遠見青氣,近無所睹,如是一切賢聖,皆應一道無有異耶?而大小之稱,根有利鈍觀有深淺,悟有難易,始終為異,非實有別;如人食麵,精粗著品而實不異。」
前答云:「遍學菩薩雖入二道,悉行悉知,而不決定取泥洹證。所以者何?本有不證之心,不捨一切故,理窮則返,如入滅定,先期心生,設復暫滅時至則發。」
問曰:「無漏聖法,本無當於二乘;二乘無常 則優劣不同,階差有分。分若有當,則大乘自有其道,道而處中其唯菩薩。乘平直往,則易簡而通。復何為要經九折之路,犯三難以自試耶?
又,三乘之學,猶三獸之度岸耳,涉深者,不待於往復,往復既無功於濟深,而徒勞於往返。若二乘必是遍學之所經,此又似香象,先學兔馬之涉水,然能蹈涉於理深乎?如其不爾,遍學之義,未可見也。」
答曰:「菩薩欲成一切智故,於不善無記法中,尚應學知,何況善法耶?外道神通諸善之法,亦當學知,況賢聖法乎?如人目見一切好醜之事,須用則用,若不用者見之而已。菩薩如是,以慧眼見知一切法,直入大乘行而行之,餘二乘法唯知而已。
或有人言,佛說遍學,為以導二乘人故,如佛本為菩薩時,雖知六年苦行非道,但為度邪見眾生故,現行其法,既成佛已毀訾苦行,說言非道。聞者即皆信受,以佛曾行此法,實非道也。若菩薩但學大乘法者,二乘之人謂,菩薩雖總相知諸法,而不能善解二乘法也。
又,二乘法是菩薩法,所以者何?用此二道,度脫貪著小乘眾生,取之則易。
又,如人密知是道非道,便離非道行正道,菩薩亦如是,明知二乘行法,不能至佛,即離其法行於大道。然行者雖學二乘之法,而不失其功,以成佛乘故。而小乘人鈍根,不能通達大乘法故,迂迴為難。大乘之人,利根智力強故,不以為難也。如能浮人,雖入深水不以為難。九折三難者,此皆畢竟空智慧之分,不得以之為難;雖不能度,不期成佛為異耳。
以諸菩薩從發意以來,所行之道,與畢竟空智和合,如般若波羅蜜初品中說:「施者受者,物不可得。」是故非難也。言三獸者,如兔不能及象馬之蹈,馬不能及象所蹈,如馬要先經兔道,然後自行其道,香象要先經兔馬之道,然後自到其地。菩薩亦如是,先經二乘之地,然後自到其道也。」
又問:「聲聞緣覺,凡有八輩,大歸同趣向涅槃門。又其中或有次第得證,或有超次受果,利鈍不同,則所入各異,菩薩云何而學般若耶?心利者,不可挫之為鈍,鈍者不可銳之令利。菩薩利根,其本超此。而甫就下位之優劣,不亦難乎?若云能者為易,於理復何為然?其求之於心,未見其可。而經云遍學,必有深趣。」
答曰:「學者善分別諦知其法,如有大德之人,往觀殺生法,其弟子問之何故?答言:『我未得道,摩所不更,或至此處,知其要脈,不令眾生受諸苦惱。若以三解脫門,觀涅槃法,知斷如是結使,得如是涅槃,三結盡得涅槃分,謂無為須陀洹果,乃至羅漢 漏盡涅槃果。』
又,如人眼見坑塹,終不墮落,假令入其法者,於法不證,不受信行法行之名,以諸菩薩利根故,超出二乘,於大菩薩,有所不及了,如師子雖處於百獸,為勝也。如國王行百里,應中道宿,見有大臣住處,王雖在中入出觀者,而無宿意,作是念言:『此雖為妙,自知別有勝處。』菩薩亦如是。
若入道慧時,分別觀知外道禪定,五神通法,及二十七種賢聖法,所謂十八種學法,九種無學法,及辟支佛道,分別觀已,續行菩薩道,得二種利益,一者,自了了知其法,用度眾生時,無所疑難,二者,所度眾生,知彼體行此法,則便信受。若不爾者,同在生死彼我無異,便不信受。
又問:「若菩薩遍學,為從方便始,為頓入無漏道也。若從方便始,以何自驗其心,知必不證,而入無漏也?若不先學方便以自驗,則是失翼而墮空無相,酬可自反,若先學漚和般若,心平若稱,一舉便可登龍門,大夫何為遍學乎?」
答曰:「是事,佛於般若已說,菩薩入三解脫門,要先立願,學觀如已心則厭離,唯不取其證,我學觀時非是證時,以如是之心,入無漏者,終不證也。
又人言,菩薩先以二因緣故,不取其證也,一者,深心貪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者,於眾生中,大悲徹於骨髓,不欲獨取涅槃,雖知一切法涅槃無為,但以時未至故,是名菩薩於眾生中,大悲之至;所謂得涅槃味,而不取證也。
復有人言,菩薩無量劫來,修習福德利根故,入三解脫門時,即深入無漏法,以此勢力不能自反,譬如大魚隨順恆河,入於大海不能得反,以水力牽故。爾時,十方諸佛,現其身相語言:『善男子,當念本願,度一切眾生,莫獨入涅槃,汝但得一法門,我等如是無量阿僧祇法門,憐愍眾生故,猶住世間,何況於汝?』時菩薩信受佛語故,不取果證,菩薩遍學義如前說,是故,不得以乘平直往為難。」
又問:「經云:『四道與辟支佛智及滅智,皆是菩薩之忍。』尋意,似是學彼滅智,以成此忍,彼學本自不同,法忍云何而成?若必待此而不證,即諸佛世尊,大會說法,其中應不俄爾之頃,頓至法忍者?推此而言,反覆有疑。」
答曰:「經云:『須陀洹乃至阿羅漢,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者,智名學人四智,無學人六智,斷名學人有餘斷,無學人無餘斷,是皆以諸法實相為己用,但二乘鈍故,須以六智,菩薩利故唯用一智,所謂如實智,如鈍斧伐樹,數下乃斷,若以利斧一砍便斷,是一樹一斷,但功用有異耳,諸賢聖如是,斷諸結樹,以小乘智慧鈍故,分為分智。
凡夫所想顛倒,往來生死受諸苦惱,說名為苦,以無漏智慧,深厭此苦,厭已即捨,苦無自性故,所以者何?是畢竟不生性,如是知已,結使自然不生。是名集滅道智,修此行已增其盡智,無生智,菩薩利根故,知苦諦一相,所謂無相,但以凡夫顛倒之心,分別有苦有樂。
又,此苦因於愛等,亦是一相,因同果故,此中無所斷,亦無所證,於其觀中善能通達,是故當知,聲聞智鈍故,先習此道後乃得力,以菩薩深入故,觀四諦為一諦,如思益經中,說四諦為一諦。
又,般若波羅蜜中,說聲聞所有智,所有斷,皆在菩薩無生法忍中,聲聞人以四諦,入諸法實相,菩薩以一諦,入諸法實相。聲聞智慧鈍故,多以厭怖為心,菩薩智慧利故,多以慈悲為心,同得諸法實相故,名為所有智,所有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如以蘇作種種食,名雖有異,而蘇是一也。
或有人言,眾生或愛多或見多。愛多者以無作解脫,能入涅槃。無作解脫者,所謂諸法無常,苦。見多者,以空解脫門,能入涅槃。空解脫門者,所謂空無我。若觀無常苦者,化之則易;若觀空無我者,所行之道轉深轉徹。
所謂諸菩薩,深愛樂佛法,亦未斷結使,生諸戲論,分別常無常,苦非苦,空非空,我非我,有無非有非無,生不生,非生非不生等,滅此戲論故,佛為說無生法忍。如人服散除病,散復為患,覆以下散,藥為希有也。無生法忍亦如是,觀諸法性故,得名為深,以除細微之病故,藥名為妙。
復有人言,有人謂:『菩薩不得聲聞,辟支佛道功德之利,是故說,菩薩無生法忍中,悉得其便。』又此章中,不言學彼以成此用,先云遍觀十地者,名之為學耳。」又答云:「以入滅定,先期心生,設復暫滅,時至自發。」
問曰:「若菩薩不證,必同此喻,以此則凡造遍學,不應有退轉,豈非失位於龍門乎?若未經遍學,便云退轉,此猶未涉險而頓駕,而本自不行,復何所論?」
答曰:「菩薩有二種,有退有不退,退亦有二種,一者,直行五波羅蜜,如舍利弗等,持頭目施而生厭退,二者,無方便行般若波羅蜜,入三解解門,觀涅槃時,以深妙藥故,即便取涅槃證。
取涅槃證有二種,一,行菩薩道,以無方便,入三解脫門,證於涅槃,二者,菩薩聞佛說,菩薩應學聲聞,辟支佛道,度脫眾生,雖是菩薩,而用聲聞辟支佛法,入三解脫門。是人無方便,慈悲心薄,深怖畏老病死苦,取涅槃證。如人若能乘馬,不隨馬也。不善乘者,便隨馬力。諸菩薩亦如是,起無漏心,入解脫門,隨順無漏,不隨馬也;不善乘者便隨馬力,諸菩薩亦如是,起無漏心入解脫門,隨順無漏不能自拔。如是退轉菩薩,優劣不同。若久行菩薩道者,成就方便力,雖起無漏心,而不隨之。以慈悲方便力故,不令墮落,如是者,則同滅定為喻也。
又退轉者,雖有本願,以福德智慧力用薄故,不能自出,如入賊陣,皆願欲出其身,力方便諸乃能得出;無力者,雖有其意不能得出。又如說法華經畢竟空,設有退轉,究竟皆當作佛,佛說退者,意欲令菩薩當得直道,始終無退,如般若波羅蜜,不退品中說。又,須菩提言:『世尊,菩薩退為以何法退?色陰退也,受想行識退也?』佛言:『不也。』『離五陰有退也?』佛言:『不也。』須菩提言:『若不爾者,云何有退?』佛為須菩提,漸以明法華經義故。
問曰:「聲聞,辟支佛智及滅智,則是菩薩忍,菩薩於智滅中不證時,為是無生滅觀力也,為是度人心力也?若是無生滅觀力,則遍學時不得並慮,若不並慮,則無生滅之觀,玄而不徴,以其無徴,菩薩便應隨至取證,若是度人心力,時至則反。
凡為菩薩,以僧那自誓,此心豈不必欲度人,而中退轉者,何也?又云:『大智論云:「得忍菩薩,解諸法實相,廓然都無時,猶如夢中乘筏渡河,既覺無復度意,若爾者,先期後有,何功用有?得忍大士,已起陰路猶尚若茲,況未至者乎?君來喻雖美,吾喻是其族也。」
答:「無生觀力劣,而玄有同,何以故?無生滅故,一切法,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以不滅法故,滅諸觀行。菩薩如是智力,雖二道不應為證。何以故?證名第一真實,更無勝法,而菩薩以利智慧,深得法性,不應以法為證也。然雖心不並慮,因見小乘法卑陋故,深發本識,知非所樂。但為度小乘人故,觀其法耳,譬如大鳥常在甚深清淨之地,以小緣故暫住濁水,事訖便去不樂久也;此亦如是,隨大力所牽,不為小力所制。
度人心力者,諸菩薩雖入無漏禪定,而能不捨慈悲之心,小乘則不然,以其力劣故,心在無漏,則不應復有心所念。又,菩薩以小乘法,觀泥洹時;有樂小乘道者,因用其法而度脫之,此則是度人心也。凡言善學小乘法者,皆是得無生忍菩薩,所以者何?以彼謗言,尚不得此法,何能以是度人也?是故,學不以有殊妙之事,故富樓那,過去無量佛所,於弟子眾中,第一法師,今佛弟子中,亦為第一。是故當知,是大菩薩現行小法。
又,小菩薩未得甚深大乘之法,行五波羅蜜,若入小乘空法者,不知般若波羅蜜,無方便力,慈心弱不能自拔。爾時,隨至而證,佛若教如是等菩薩遍學者,則生厭心失菩薩道,如人有咒火之力,能入大火,若無咒力則不堪任。
又人言,菩薩利根故,如涅槃寂滅相,真實之法,雖有慈悲之力,不能自制,但以十方諸佛,現其妙身而教化之,譬如身大者,墮在深坑,一切繩用不能令出,唯有大士,以金剛瑣爾乃出之。菩薩亦如是,深見生死過患,涅槃寂滅安穩之處,唯有諸佛乃能令出,更無餘人也。
又問:「遍學以何為始終?從發意至得忍,其中住住,皆是遍學不?若初住遍學,於二乘智滅中,已得無生法忍,則不應復住住遍學。若果不住住遍學,則其中無復諸住階差之名。若初住不得忍,即住住皆應遍學。若住住遍學,則始學時漏結不盡。如其不盡,則雖學無功,想諸菩薩,必不徒勞而已。」
又問:「十住除垢經說:『菩薩初住中遍學,雖入聖諦,不令法滅亦不令起。』此語似與大智論異,亦是來答所不同。是乃方等之契經,於理有所共信,若不會通其趣,則遍學之說,非常智所了知者,則有其人。」
答曰:「此義前章已明要,大菩薩現作聲聞,為度小乘人故,學小乘法,如富樓那等,或有人言,有三種慧,聞慧,思慧,修慧,未得無生法忍菩薩,以聞思慧學二乘法,何以故?是人福德智慧,未深厚故。若用修慧,則便作證,是故,唯無生法忍菩薩,三慧遍學諸道。
又,新發意菩薩慧,誦讀思惟大乘經法,雖學,亦不為成無生忍也。而得忍菩薩,同體實相之利,但深淺有異,是故觀智而已。此因緣先已說,又「十住斷結」說,未見此經,不得妄以相答。
又問:「證與取證,云何為證?菩薩為證而不取,為不證不取也?若證而不取,則證與取證宜異。若以盡為證,盡不先期而設至,云何為不取?若謂既證而不取,則須菩提不應云,是處不然。若以盡為證,三結盡時,則是須陀洹,下分盡時則阿那含,二分盡時則是阿羅漢。若三處皆盡而非三道,則有同而異者矣,其異安在乎?若先同而後異,直是先小而後大耳,若先異而後同,直是先大而後小耳,若都不同不異,則與來答違,而取後會,此所望也。」
答:「經直云證,欲令易解故,說言永證,證與所證無有異義。般若波羅蜜中,佛為須菩提解之:『菩薩欲入三解脫門,先發願,不作證,即今是學行時,非是證時,以本願大悲念眾生故,雖入三解脫門,而不作證,如王子雖未有職,見小職位,觀知而已終不貪樂,當知別有大職故。菩薩亦如是,雖入小乘法,未具足六波羅蜜,十地菩薩事故,而不作證。
證名已具足,放捨止息,所觀第一更無有勝,不復畏受三界苦惱,是名為證,譬如人有事相言,未得可信重人為證者,則生憂怖,種種方便求自勉濟,若得證已心則安穩,不復多言也。諸賢聖如是,知世間可厭離,無所貪著,即見無生無滅,無作無相常法。
此法無為,不生不滅故,不可在心,不可在心故,不名為修。以無漏故,不名為斷,但以為證耳。此理真實第一可信,若於是法貪欲修行,即是戲論,生法煩惱。是故,應證而不應修,如熱金丸雖好,正可眼見不可手捉,如是證涅槃已,不復須厭離修道。
凡證,說有四種,一者,有人欲得諸法實相,修行其道見涅槃相,即以為殊妙,發大歡喜而生相著,因涅槃故有所戲論。此人之心,自謂得微妙法,名為智慧中,戲論煩惱也。二者,見涅槃法,厭離心薄通鈍故,不能斷一切煩惱,或為須陀洹,或為斯陀含,或為阿那含,名為學涅槃者,不名得證也。三者,厭情休息,智慧心則見涅槃已,不生愛著不生戲論,捨諸煩惱,名阿羅漢,辟支佛。四者,發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度眾生故,欲與眾生第一之利,所謂涅槃利,生死中厭離心厚,世世修習種種法門,無量福德利根第一,雖見涅槃,不生愛著不生戲論,捨一切凡夫結使,知一切法同涅槃,無生無滅。但未具足菩薩之地,本願未滿,唯斷凡夫結使,未斷菩薩細微結使故,不名為證。
證名所作已辦,不復更有所作,得證者,唯有三人,阿羅漢,辟支佛,佛。三學人雖斷結使,不患盡故,但假名為證,非實證也。如因得道人故,餘學道者,通名道人。此中得無生菩薩,知諸法實相涅槃,自利已足,三界苦斷,為教化成就眾生故,出於涅槃無為之法,還修有為福德,淨佛國土引導眾生,是故不名為證也。」
第十八章,次問住壽義並答
遠問曰:「經云:『知四神足,多修習行,可得住壽一劫有餘。』又須菩提請世尊住壽恆沙劫,既有此法,即宜行之有人。」請問:「諸佛菩薩,竟有住壽者不?若果有者,為是法身,為是變化身乎?若是法身,法身則有無窮之壽,非凡壽所及,不須住壽。若是變化身,化身則滅時而應,時長則不短,時短則不宜長。以此住壽將何為哉?」
又問:「壽有自然之定限,壽之者與化而往,自應無陳,時不可留,云何為住?若三相可得中停,則有為之相,暫與涅槃同像,不知胡音中竟住壽不?若以益算為住壽,則傳譯失旨。
又,得滅盡三昧者,入斯定時,經劫不變,大火不能焚,大海不能滿,此即是三昧力,自在壽住。今所疑者,不知命根為何所寄?為寄之於心,為寄之於形,為心形兩寄也?若寄之於心,則心相已滅,滅無所寄。若寄之於形,則形隨化往,時不可留。何以明之?力士移山經云:『非常之變,非十力所制。』制非十力,則神足可知也,此問已備之於前章,若一理推釋,二亦俱解。」
什答:「若言住壽一劫有餘者,無有此說,傳之者妄,如長阿含,大泥洹經,阿難白佛:『乘現證,從世尊聞,若善修習四如意,是人若欲壽一劫,若減一劫,則成耶?』摩訶衍經曰:「若欲壽恆河沙劫者,此是假言,竟不說人名,用此法者,如賓頭盧頗羅墮阿羅漢,善修習如意故,壽命至今不盡,因現神足力,取栴檀鉢故,佛以此治之,唯聞此一人,行其法用,餘者未聞。」
又,諸阿羅漢,觀身如病如癰,如惡怨賊;如退法羅漢,多有自害,況當故欲久壽也?以體無我心故,深拔貪著根本故,以涅槃寂滅安穩之利,以不樂久住,雖住先世因緣,身盡則止。
又法身,變化身,經無定辨其異相處,此義先已說。聲聞人中說,變化之身,無心意識寒熱等慧,性是無記,正可眼見,為事故現,事證則滅,如是之身無有根本,則無久壽之為義。法身二種,一者,三十七品等諸賢聖法,二者,三藏經等。此皆非身非命,亦不得有久壽之為義,當是先世行業所得之身,為大因緣故,欲久住者便得隨意,摩訶衍中法身相,先已具說其因緣。
今者略說,菩薩法身有二種,一者,十住菩薩得首楞嚴三昧,令菩薩結使微薄,是人神力自在,與佛相似,名為法身;於十方現化度人之身,名為變化身。隨見變化身者,推求根本者,以為法身;是故凡小者,名為變化身,如此之人,神力無礙,何須善修四如意足也?二者,得無生忍已,捨結果身,得菩薩清淨業行之身,而此身自於分憶,能為自在,於其外分,不能自在無礙,是菩薩欲善修習如意,亦可有恆沙劫壽耳,如人有力不假大用,若無力者乃有所假,初入法身菩薩亦如是,神通之力未成就故,若修如意者,便得隨意所作。
又,修如意章中言:『若人欲劫壽者,便得如意。』不言住壽也。如阿毘曇中說:『有阿羅漢,以施得大福德願力,轉求增壽便得如願,所以者何?是人於諸禪定,得自在力,願智,無諍三昧,頂禪等,皆悉通達,以先世因緣壽將盡,為利益眾生故,餘福因緣轉求長壽,便得如願,如檀越施比丘,多種食之物,而是比丘有遊行因緣,不須此物,善喻檀越言:「汝以好心見施,可令食為衣物。」而得如願。』
又,善修如意者,亦如是,雖不先世福德求壽,以得無漏法故,專修有漏甚深善根,修有漏甚深善根力故,便得增壽果報,無漏雖無果報,能令有漏清淨,小而獲大果。又,滅盡三力因緣故,令餘行增壽,若入滅盡三昧時,過於生理,身則毀壞無復身因,起定即無,若入餘定則無此事。
如一比丘欲入滅盡三昧,作起心因緣:『願打撻椎時,當從定起。』有賊來破壞僧坊,十二年中無楗槌音,此比丘猶在定中,後檀越還修立僧坊,打楗槌,比丘便覺,時即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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