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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4

卷第五十九 結蘊第二中,一行納息第二之四   如過去愛等為首有七,乃至過去未來現在,愛等為首亦各有七,如是應知有七七句。此中所說,以過去愛等,先對過去恚等,次對未來次對現在,次對過去現在,次對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未來,後對過去未來現在恚等,為初七句。   以過去愛等,先對未來恚等,次對現在次對過去現在,次對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未來,次對過去未來現在,後對過去恚等,為第二七句。以過去愛等,先對現在恚等,次對過去現在,次對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未來,次對過去未來現在,次對過去,後對未來恚等,為三七句。以過去愛等,先對過去現在恚等,次對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未來,次對過去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次對未來,後對現在恚等,為第四七句。以過去愛等,先對未來現在恚等,次對過去未來,次對過去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次對未來,次對現在,後對過去現在恚等,為第五七句。以過去愛等,先對過去未來恚等,次對過去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次對未來,次對現在,次對過去現在,後對未來現在恚等,為第六七句。以過去愛等,先對過去未來現在恚等,次對過去,次對未來,次對現在,次對過去現在,次對未來現在,後對過去未來恚等,為第七七句,是謂小七。   以過去愛恚等,先對過去慢等,次對未來次對現在,次對過去現在,次對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未來,後對過去未來現在慢等,為初七句。以過去愛恚等,先對未來慢等,次對現在,次對過去現在,次對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未來,次對過去未來現在,後對過去慢等,為第二七句。以過去愛恚等,先對現在慢等,次對過去現在,次對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未來,次對過去未來現在,次對過去,後對未來慢等,為第三七句。以過去愛恚等,先對過去現在慢等,次對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未來,次對過去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次對未來,後對現在慢等,為第四七句。以過去愛恚等,先對未來現在慢等,次對過去未來,次對過去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次對未來,次對現在,後對過去現在慢等,為第五七句。以過去愛恚等,先對過去未來慢等,次對過去未來現在,次對過去,次對未來,次對現在,次對過去現在,後對未來現在慢等,為第六七句。以過去愛恚等,先對過去未來現在慢等,次對過去,次對未來,次對現在,次對過去現在,次對未來現在,後對過去未來慢等,為第七七句,是謂大七。   如是所說唐捐其功,於文無益於義無益,以重說故;又非唯七七句,應作是說。   以過去愛等,先對過去恚等,次對未來,次對現在,次對過去...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3

卷第三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二   問:此中所說,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有何差別?   或有說者,無有差別,皆是讚述第一義故。復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則差別,謂此名最乃至名妙。復次,對諸善根亦有差別,謂此對聞所成名為最,對思所成名為勝,對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名為長,對煖名為尊,對頂名為上,對忍名為妙。復次,約所依地亦有差別,謂此依未至定名為最,依初靜慮名為勝,依靜慮中間名為長,依二靜慮名為尊,依第三靜慮名為上,依第四靜慮名為妙。   復次,依義不同亦有差別,謂此至邊頂故名為最,上品攝故名為勝,作吉祥故名為長,體昇進故名為尊,性堅固故名為上,滿所願故名為妙。復次,體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此能作苦智忍等無間緣,故名為最;超過一切異生善根,故名為勝;映奪一切世俗善根,故名為長;能逮勝德故名為尊,無二分故名為上,似無漏故名為妙。復次,相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是異生最後心故,猶如樹端名為最,能開聖道門,故名為勝;根猛利故名為長,以於一切順決擇分,此最上故名為尊;折伏一切煩惱冤,故名為上,引愛果故名為妙。   有餘師說,如是六句以後釋前,故有差別,謂此最故名第一,勝故名最長故名勝,尊故名長上故名尊,妙故名上,由此故名世第一法。   捨邪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捨三種邪性,一,業邪性,二,趣邪性,三,見邪性,業邪性者,謂五無間業。趣邪性者,謂三惡趣。見邪性者,謂五顛倒見。   問:於此位中,業趣邪性先不成就,道類智時捨見邪性,乃得究竟,如何可說此位,能捨三邪性耶?   答:由三緣故此位名捨,一,由不作故名捨,謂業邪性。二,由不往故名捨,謂趣邪性,三,由不行故名捨,謂見邪性。   問:增上忍時三緣已具,何故此位乃說捨邪?   答:今破彼依故說捨彼。   問:何謂彼依?   答:無覆無記異生性,是謂諸煩惱依異生性,害諸有情,令於生死受諸苦故。如師子王,依止無覆無記窟穴,能害種種旁生等類;世第一法,能捨彼依異生性故,說名捨彼。有餘師說,苦法智忍是彼對治。世第一法引之令生,故說捨彼。   問:業趣邪性是修所斷,苦法智忍如何能治?   答:苦法智忍,能為五種對治,謂捨斷持不作不往對治。捨對治者,謂此能捨異生性故。斷對治者,謂此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故。持對治者,謂此能持,一切後位諸聖道故。不作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作五無間故。不往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往三惡趣故。得正性者,謂...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2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卷第二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一   云何世第一法?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中佛世尊說:「若有一類於諸行中,不能如理思惟,能起世第一法,無有是處。若不能起世第一法,能入正性離生,無有是處。若不能入正性離生,能得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果,無有是處。若有一類於諸行中,能如理思惟,起世第一法,斯有是處,乃至廣說。」契經雖說世第一法名,而不廣辯,世第一法義。契經既是此論依處,彼所不顯示者,今應廣分別之,由是因緣故作斯論。   問:何故作論依契經耶?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此論,不違法性何煩徴詰?復次,一切阿毘達磨,皆為解釋契經中義,以廣分別諸經義故,乃得名為阿毘達磨。故復尊者於者契經中,纂集種種不相似義,分別解釋立為雜蘊,乃至纂集種種見趣,分別解立為見蘊,然於所立八種蘊中,皆具分別一切法相。   問:何故尊者,論初先說世第一法?為順次第說諸功德,為逆次第說諸功德,為依順決擇分,先後次第而說耶?設爾何失?若順次第說諸功德者,應先說不淨觀,或持息念等,次說念住,次說三義觀,次說七處善,次說煖次說頂次說忍,然後應說世第一法。若逆次第說諸功德者,應先說阿羅漢果,次說不還次說一來,次說預流次說見道,然後應說世第一法。若依順決擇分,先後次第而說者,應先說煖次頂次忍,然後應說世第一法。如尊者妙音生智論說,云何煖云何頂云何忍?云何世第一法?若不依此三種次第,即所造論有雜亂失。如佛在世,尊者大迦多衍那,成就無邊希有功德,於無量法自相共相,無障礙智隨欲現前,勇猛精進恒無斷絕;已能善入,阿毘達磨文義大海。無邊覺慧不可傾動,如妙高山,為大論王能伏他論,自所立論無能當者。今尊者迦多衍尼子,亦復如是,何故造論,先說世第一法耶?   答:諸師於此種種異說,謂或有說,今於此中,非順次第說諸功德,非逆次第說諸功德,亦不依彼順決擇分,先後次第而說,但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此論,不違法相何煩徴詰?有作是說,阿毘達磨性相所顯,非如契經寧求次第。阿毘達磨以廣論道,決擇諸法真實性相。此既繁雜,不應於中求其次第。若求次第,文但增繁於義無益。復有說者,不應詰問作論者意,以經先說世第一法,廣說如前。今此論師依經造論,故亦先說世第一法。   問:置作論者,何故經...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1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招集五百羅漢,於迦濕彌羅(國)盆地集成,脇尊者發起,世友阿羅漢為上座。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卷一 阿毗達磨發智大毗婆沙論序 問: 誰造此論? 答:佛世尊,所以者何?以一切種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誰能究竟等覺開示?若爾,此中誰問誰答?或有說者,尊者舍利弗問,佛世尊答。復有說者,五百阿羅漢問,佛世尊答。有作是說,諸天神問,佛世尊答。有餘師說,化苾芻問佛世尊答。所以者何?諸佛法爾所知法性,於諸世間定應開示,然無問者。爾時世尊化作苾芻,形容端正眾所樂見,剃除髮髮服僧伽低,令彼請問佛世尊答,猶如徴問義品因緣。 問:若爾,此論何故,傳言尊者迦多衍尼子造? 答:由彼尊者受持演說,廣令流布,是故此論名稱歸彼,然是佛說。復有說者,此論即彼尊者迦多衍尼子造。 問:豈不前言,以一切種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誰能究竟等覺開示,云何彼尊者能造此論? 答:以彼尊者,亦有微妙甚深,猛利善巧覺慧,善知諸法自相共相,通達文義及前後際,善解三藏離三界染,成就三明具六神通,及八解脫得無礙解,獲妙願智。曾於過去五百佛所,積修梵行發弘誓:「願我於未來,釋迦牟尼佛般涅槃後,造阿毘達磨。」故如是說,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弟子眾中,法爾皆有二大論師,住持正法。若在世時,如尊者舍利弗;若般涅槃時,如尊者迦多衍尼子,故彼尊者以願智力,觀法所益而造此論。 問:若爾,佛說阿毘達磨,何者是耶? 答:世尊在時,於處處方邑,為諸有情以種種論道,分別演說阿毘達磨。佛涅槃後或在世時,諸聖弟子以妙願力,隨順纂集別為部類。是故尊者迦多衍尼子,佛去世後,亦以妙願智,隨順纂集造發智論。謂於佛說諸論道中,安立章門標舉略頌,造別納息制總蘊名。謂集種種異相論道,制為雜蘊;集結論道制為結蘊,集智論道制為智蘊,集業論道制為業蘊,集大種論道,制為大種蘊;集根論道制為根蘊,集定論道制為定蘊,集見論道制為見蘊,猶如一切鄔拕南頌,皆是佛說。謂佛世尊,於處處方邑,為種種有情,隨宜宣說。   佛去世後,大德法救展轉得聞,隨順纂集制立品名,謂集無常頌,立為無常品;乃至集梵志頌,立梵志品。此亦如是,阿毘達磨本是佛說,亦是尊者隨順纂集。又若佛說若弟子說,不違法性,世尊皆許苾芻受持。故彼尊者展轉得聞,或願智力觀察纂集,為令正法久住世故,制造此論。   復次,諸佛出世皆說三藏,謂素怛纜,毘奈耶,...

成唯識論-10

卷十 此十一障二障所攝,煩惱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以上能頓伏盡,令永不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暫現起,而不為失;八地以上畢竟不行。所知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   修所斷種,於十地中漸次斷滅,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方永斷盡。彼障現起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方永伏盡,八地以上六識俱者,不復現行;無漏觀心及果相續,能違彼故。第七俱者猶可現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前五轉識設未轉依,無漏伏故障不現起。雖於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斷滅煩惱障種,而彼麤重亦漸斷滅,由斯故說二障麤重,一一皆有三位斷義。雖諸位中皆斷麤重,而三位顯是故偏說。   斷二障種漸頓云何?第七識俱煩惱障種,三乘將得無學果時,一剎那中三界頓斷。所知障種將成佛時,一剎那中一切頓斷,任運內起無麤細故。餘六識俱煩惱障種,見所斷者,三乘見位真見道中,一切頓斷。修所斷者隨其所應,一類二乘三界九地,一一漸次九品別斷;一類二乘三界九地,合為一聚九品別斷;菩薩要起金剛喻定,一剎那中三界頓斷。所知障種,初地初心,頓斷一切見所斷者;修所斷者後於十地,修道位中漸次而斷,乃至正起金剛喻定,一剎那中方皆斷盡,通緣內外麤細境生,品類差別有眾多故。   二乘根鈍漸斷障時,必各別起無間解脫,加行勝進,或別或總;菩薩利根漸斷障位,非要別起無間解脫,剎那剎那能斷證故,加行等四剎那剎那,前後相望皆容具有。   十真如者,一,徧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二,最勝真如,謂此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三,勝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故,四,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五,類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故,六,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七,法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八,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離增減故,不隨淨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現相現土俱自在故,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故,十,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善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德假立十種,雖初地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後建立。   如是菩薩於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種勝行,斷...

成唯識論-9

卷九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   頌曰: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    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    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論曰:即依此前所說三性,立彼後說三種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為徧計所執,為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性。   云何依此而立彼三?謂依此初徧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託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徧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虛空雖徧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雖依他起非勝義故,亦得說為勝義無性,而濫第二故此不說。   此性即是諸法勝義,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然勝義諦略有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三,證得勝諦,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此中勝義依最後說,是最勝道所行義故。為簡前三故作是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虛妄義。  亦言顯此復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際等,如餘論中隨義廣釋,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虛妄,謂徧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性。為簡虛妄說實性言,復有二種,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為簡世俗故說實性。   三頌總顯諸契經中,說無性言非極了義,諸有智者不應依之,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誰於幾位如何悟入?謂具大乘二種姓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何謂大乘二種姓?一,本性住種性,謂無始來依附本體,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種姓,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何謂悟入唯識五位?一,次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三,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諸菩薩於識相性,資糧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在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明...

成唯識論-8

卷八 如是四緣,依十五處義差別故,立為十因,云何此依十五處立? 一,語依處,謂法名想所起語性,即依此處立隨說因;謂依此語,隨見聞等說諸義故,此即能說為所說因。有論說此是名想見,由無名字取相執著,隨起說故,若依彼說,便顯此因是語依處。 二,領受依處,謂所觀待能所受性,即依此處立觀待因;謂觀待此令彼諸事,或生或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觀待因。 三,習氣依處,謂內外種未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牽引因,謂能牽引遠自果故。 四,有潤種子依處,謂內外種已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生起因,謂能生起近自果故。 五,無間滅依處,謂心心所等無間緣。 六.境界依處,謂心心所所緣緣。 七,根依處,謂心心所所依六根。 八,作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具作用,即除種子餘助現緣。 九,士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者作用,即除種子餘作現緣。 十,真實見依處,謂無漏見,除引自種,於無漏法能助引證,總依此六立攝受因,謂攝受五辦有漏法,具攝受六辦無漏故。 十一,隨順依處,謂無記染善現種諸行,能隨順同勝品諸法,即依此處立引發因,謂能引發同類勝行,及能引得無為法故。 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謂有為法各於自果,有能起證差別勢力,即依此處立定異因,謂各能生自界等果,及各能得自乘果故。 十三,和合依處,謂從領受,乃至差別功能依處,於所生住成得果中,有和合力,即依此處立同事因,謂從觀待乃至定異,皆同生等一事業故。 十四,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能障礙法,即依此處立相違因,謂彼能違生等事故。 十五,不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不障礙法;即依此處,立不相違因,謂彼不違生等事故。 如是十因二因所攝,一,能生,二,方便。菩薩地說:「牽引種子生起種子,名能生因,所餘諸因方便因攝。」此說牽引生起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中諸因緣種,未成熟位名牽引種,已成熟位名生起種;彼六因中諸因緣種,皆攝在此二位中故。雖有現起是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種者,而多間斷此略不說。或親辦果亦立種名,如說現行穀麥等種,所餘因謂初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緣法,皆是生熟因緣種餘,故總說為方便因攝。非此二種唯屬彼二因,餘四因中有因緣種故;非唯彼八名所餘因,彼二因亦有,非因緣種故。 有尋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攝。」此文意說,六因中現種,是因緣故,皆名生起因,能親生起自類果故,此所餘因皆方便攝。非此生起唯屬彼因,餘五因中有因緣故。非唯彼九名所餘因,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緣故。或菩薩地所說:「...

成唯識論-7

卷七 已說二十隨煩惱,不定有四,其相云何?   頌曰:   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論曰: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徧心故,非如欲等定徧地故,立不定名。   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惡作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   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謂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極闇劣一門轉故。昧簡在定略別寤時,令顯睡眠非無體用。有無心位假立此名,如餘蓋纏心相應故。有義,此二唯癡為體,說隨煩惱及癡分故。有義不然,亦通善故;應說此二染癡為體,淨即無癡,論依染分說隨煩惱及癡分攝。有義,此說亦不應理,無記非癡無癡性故,應說惡作思慧為體,明了思擇所作業故。睡眠合用思想為體,思想種種夢境相故,論俱說為世俗有故。彼染汙者是癡等流,如不信等說為癡分。有義,彼說理亦不然,非思慧想纏彼性故。應說此二各別有體,與餘心所行相別故,隨癡相說名世俗有。   尋謂尋求,令心悤遽,於意言境麤轉為性。伺謂伺察,令心悤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並用思慧一分為體,於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義類別故,若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差別,不可得故。   二各二者,有義尋伺,各有染淨二類差別。有義,此釋不應正理,悔眠亦有染淨二故,應說如前諸染心所,有是煩惱隨煩惱性,此二各有不善無記,或復各有纏及隨眠。有義,彼釋亦不應理,不定四後有此言故,應言二者顯二種二,一謂悔眠二謂尋伺。此二二種種類各別,故一二言顯二二種。此各有二謂染不染,非如善染各唯一故。或唯簡染故說此言,有亦說為隨煩惱故,為顯不定義,說二各二言,故置此言深為有用。     四中尋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聖所說故,悔眠有義亦是假有,瑜伽說為世俗有故。有義,此二是實物有,唯後二種說假有故,世俗有言隨他相說,非顯前二定是假有,又如內種體雖是實,而論亦說世俗有故。   四中尋伺定不相應,體類是同麤細異故。依於尋伺有染離染,立三地別,不依彼種現起有無,故無雜亂。俱與前二容互相應,前二亦有互相應義。   四皆不與第七八俱,義如前說。悔眠唯與第六識俱,非五法故。有義,尋伺亦五識俱,論說:「五識有尋伺故。」又說:「尋伺即七分別,謂有相等。」雜集復言:「任運分別謂五識故。」有義,尋伺唯意識俱,論說:「尋求伺察等法,皆是意識不共法故。」又說:「尋伺...

成唯識論-6

卷六 已說徧行,別境二位,善位心所其相云何?   頌曰:    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   論曰: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謂信慚等定有十一。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成就,起希望故。由斯對治不信彼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   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確陳此信自相是何?豈不適言心淨為性,此猶未了彼心淨言。若淨即心應非心所,若令心淨慚等何別?心俱淨法爲難亦然。此性澄清能淨心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能清濁水。慚等雖善非淨為相,此淨為相無濫彼失。又諸染法各別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  有說信者,愛樂為相,應通三性體應即欲,又應苦集非信所緣。有執信者隨順為相,應通三性即勝解欲,若印順者即勝解故,若樂順者即是欲故,離彼二體無順相故,由此應知心淨是信。   云何為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謂依自法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   云何為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謂依世間訶厭增上,輕拒暴惡羞恥過罪,對治無愧息諸惡業。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體,若執羞恥為二別相。應慚與愧體無差別,則此二法定不相應,非受想等有此義故。若待自他立二別者,應非實有便違聖教,若許慚愧實而別起,彼違論說十徧善心。   「崇重輕拒若二別相,所緣有異應不俱生,二失既同何乃偏責?」「誰言二法所緣有異?」「不爾如何?」「善心起時隨緣何境,皆有崇重善及輕拒惡義,故慚與愧俱徧善心,所緣無別。」「豈不我說,亦有此義?」「汝執慚愧自相既同,何理能遮前所設難?然聖教說顧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間名他,或即此中崇拒善惡,於己益損名自他故。」   無貪等者等無瞋癡,此三名根生善勝故,三不善根近對治故。云何無貪?於有有俱無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云何無癡?於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有義,無癡即慧為性,集論說此:「報教證智決擇為體。」生得聞思修所生慧,如次皆是決擇性故。此雖即慧,為顯善品有勝功德,如煩惱見故復別說。有義,無癡非即是慧,別有自性正對無明,如無貪瞋善根攝故。論說大悲無瞋癡攝,非...

歷史漫談-5

以前的歷史課本,寫匈奴在西元476年,與東歌德,西歌德,鴦格魯撒克遜人等,進入西歐,西羅馬的國境內,佔領羅馬,西羅馬就消滅了,所以,匈奴帝國的領土,包括地中海以北的,西班牙,法國,德國,及德國東邊各國等地,連西北非的摩洛哥也是。可是現在網路上,匈牙利的領土,只在德國東邊各國的地方,就是現在德國,法國,西班牙,英國各國,已不願提,或不承認以前,是匈奴帶領這些人,進入西班牙,法國,德國,英國等地了,西歌德人進入西班牙,及法或南部,東歌德人進入德國,及義大利北部,佔領羅馬;撒克遜人佔領英國,其實都是與匈奴人,一齊去佔的,可是進入西歐後,被匈奴管轄的時間不久,而且常與匈奴戰爭,所以就不承認,與匈奴的關係了。東歌德,西歌德人聯合攻打匈奴,在黑海邊,把匈奴王的幾個兒子,殺死在那裏,以後匈奴王,沒有後代,現在的匈牙利的匈奴人,是從芬蘭被趕出來的馬扎兒人,自稱是匈奴王阿提拉的後代。雖以上幾族,都是日耳曼人,但方言不同,如西班牙語,法語,德語,英語等,差別很大,應是如西班牙境內,有西歌德人,羅馬人,與原住那裏的居民,這幾族是不是改說那裏原有的方言,或受其影響,也不清楚。   英國的英格蘭,在西元111年,被羅馬攻佔,蘇格蘭沒被攻佔,在英格蘭與蘇格蘭之間,建立了一條羅馬長城,在西元476年,西羅馬被匈奴消滅已前,英格蘭被西羅馬,佔領了365年,應是生了很多羅馬人,而以後撒遜人與匈奴人,渡海攻佔英國,以後,現在的英國國王,皇室的人,到底是羅馬人,或撒克遜人,應察一下。   德國在第二次大戰時,屠殺了六百萬猶太人,應是這些猶太人,有匈奴人的血統,所以被殺,德國發生第二次世界大戰,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想消滅匈奴人,潛藏的勢力,如各國的部分鄉鎮,及地方政府,還原在匈奴人的掌控之中等,而經由戰爭來推翻,匈奴人的控制。   國民政府之所以失去大陸,是因為滿人想繼續掌權,聯合中共而造成的,現在中國北方各省,還在滿人的控制之下,只有河南省的大部份,控制不住,而這些地方,也是以前,與南宋對抗的金國的領土,就是淮河,漢水,秦嶺以北的地方。   南宋抗金名將岳飛,被奸臣秦檜,以十二道假金牌,將之調回處死,而岳飛在,一位禪師的勸告下,勸岳飛出家,而岳飛卻率領岳家軍,攻打金國,把金國的皇帝換下來,他自己當金國的皇帝,或王爺了,而歷史沒寫出來,就是他用金國皇帝的名字,國號來當皇帝了,岳飛可以穿黃袍,應是在金國穿的,...

成唯識論-5

卷五 此染汙意何受相應?有義,此俱唯有喜受,恒內執我生喜愛故。有義,不然,應許喜受乃至有頂,違聖言故。應說此意四受相應,謂生惡趣憂受相應,緣不善業所引果故。生人欲天初二靜慮,喜受相應,緣有喜地善業果故。第三靜慮樂受相應,緣有樂地善業果故。第四靜慮乃至有頂,捨受相應,緣唯捨地善業果故。   有義,彼說亦不應理,此無始來任運一類,緣內執我恒無轉易,與變異受不相應故。又此末那與前藏識,義有異者皆別說之,若四受俱亦應別說,既不別說定與彼同,故此相應唯有捨受。未轉依位,與前所說心所相應;已轉依位,唯二十一心所俱起,謂徧行別境各五,善十一;如第八識,已轉依位唯捨受,俱任運轉故,恒於所緣平等轉故。   末那心所何性所攝?有覆無記所攝,非餘。此意相應四煩惱等,是染法故,障礙聖道隱蔽自心,說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無記。如上二界諸煩惱等,定力攝藏是無記攝。此俱染法所依細故,任運轉故亦無記攝,若已轉依唯是善性。   末那心所何地繫耶?隨彼所生彼地所繫。謂生欲界現行末那,相應心所即欲界繫,乃至有頂應知亦然,任運恒緣自地藏識,執為內我,非他地故。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汙末那緣彼執我,即繫屬彼名彼所繫。或為彼地,諸煩惱等之所繫縛,名彼所繫;若已轉依即非所繫。   此染汙意無始相續,何位永斷或暫斷耶?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阿羅漢者,總顯三乘無學果位,此位染意種及現行,俱永斷滅故說無有。學位,滅定,出世道中俱暫伏滅,故說無有。謂染汙意無始時來,微細一類任運而轉,諸有漏道不能伏滅,三乘聖道有伏滅義,真無我解違我執故,後得無漏現在前時,是彼等流亦違此意。真無我解及後所得,俱無漏故名出世道。滅定既是聖道等流,極寂靜故此亦非有。由未永斷此種子故,從滅盡定聖道起已,此復現行乃至未滅。然此染意相應煩惱,是俱生故非見所斷,是染汙故非非所斷;極微細故,所有種子與有頂地,下下煩惱一時頓斷,勢力等故。金剛喻定現在前位,頓斷此種成阿羅漢,故無學位永不復起。二乘無學迴趣大乘,從初發心至未成佛,雖實是菩薩,亦名阿羅漢,應義等故不別說之。   此中有義,末那唯有煩惱障俱,聖教皆言三位無故,又說四惑恒相應故,又說為識雜染依故。有義,彼說教理相違,出世末那經說有故,無染意識如有染時,定有俱生不共依故,論說藏識,決定恒與一識俱轉,所謂末那。意識起時則二俱轉,所謂意識及與末那。若五識中隨起一識,則三俱轉,乃至或時頓起...

成唯識論-4

卷四   又,契經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不應有故。」謂契經說:「食有四種,一者段食,變壞為相,謂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由此色處非段食攝,以變壞時色無用故。二者觸食,觸境為相,謂有漏觸纔取境時,攝受喜等能為食事。此觸雖與諸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勝,觸麤顯境,攝受喜樂及順益捨,資養勝故。三意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此思難與諸識相應,屬意識者食義偏勝,意識於境希望勝故。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此識雖通諸識自體,而第八識食義偏勝,一類相續執持勝故,由是集論說此四食,三蘊五處十一界攝。   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為食,段食唯於欲界有用,觸意思食雖徧三界,而依識轉隨識有無。眼等轉識有間有轉,非徧恒時;能持身命,謂無心定熟眠悶絕,無想天中有間斷故。設有心位,隨所依緣性,界地等有轉易故,於持身命非徧非恒。   諸有執無第八識者,依何等食?經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非無心位,過去未來識等為食;彼非現常如空華等,無體用故。設有體用非現在攝,如虛空等非食性故。亦不可說入定心等,與無心位有情為食,住無心時彼已滅故,過去非食已極成故。又不可說無想定等,不相應行即為彼食,段等四食所不攝故,不相應法非實有故。」   有執滅定等,猶有第六識,於彼有情能為食事,彼執非理後當廣破。又彼應說生上二界,無漏心時以何為食?無漏識等破壞有故,於彼身命不可為食,亦不可執無漏識中,有有漏種能為彼食,無漏識等猶如涅槃,不能執持有漏種故,復不可說上界有情,身命相持即互為食,四食不攝彼身命故。   又無色無身,命無能持故,眾同分等無實體故,由此定知異諸轉識,有異熟識一類恒徧,執持身命令不壞斷,世尊依此故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唯依取蘊建立有情,佛無有漏非有情攝,說為有情依食住者,當知皆依示現而說,既異熟識是勝食性,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住滅定者,身語意行無不皆滅,而壽不滅亦不離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若無此識住滅定者,不離身識不應有故。謂眼等識行相麤動,於所緣境起必勞慮;厭患彼故暫求止息,漸次伏除至都盡位。依此位立住滅定者,故此定中彼識皆滅,若不許有微細一類,恒徧執持壽等識在,依何而說識不離身。」   若謂後時彼識還起,如隔日瘧名不離身。是則不應說心行滅,識與想等起滅同故。壽煖諸根應亦如識,便成大過...

成唯識論-3

卷三 此識與幾心所相應?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徧行心所攝故。   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彼。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根變異力引觸起時,勝彼識境;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異。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性。既似順起心所功德,故以受等所依為業。   起盡經說:「受想行蘊,一切皆以觸為緣故。」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瑜伽但說:「與受想思為所依者,思於行蘊為主勝故,與此攝餘。」集論等說:「為受依者,以觸生受近而勝故。」謂觸所取可意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鄰近引發勝故。然觸自性是實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合。  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離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說引心。有說令心迴趣異境,或於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彼俱非理應非徧行,不異定故。  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有作是說受有二種,一,境界受,謂領所緣,二,自性受,謂領俱觸,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餘相故。彼說非理,受定不緣俱生觸故,若似觸生名領觸者,似因之果應皆受性。又即受因應名因受,何名自性?若謂如王食諸國邑,受能領觸所生受體,名自性受理亦不然,違自所執不自證故。若不捨自性名自性受,應一切法皆是受自性,故彼所說但誘嬰兒。然境界受非共餘相,領順等相定屬己者,名境界受,不共餘故。   想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   思謂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   此五既是徧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共徧行相後當廣釋;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   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違順境相,微細一類相續而轉,是故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應受,唯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緣,任善惡業勢力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待現緣故非此相應。又由此識常無轉變,有情恒執為自內我,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故此但與捨受相應。   若爾,如何此識,亦是惡業異熟?既許善業能招捨受,此亦應然,捨受不違苦樂品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