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十六(論文卷六之三)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如是已說善位心所,煩惱心所其相云何? 別解六位諸心所中,辨三門訖。此當第四,初結前問後,如文可知次舉頌等。 頌曰:「煩惱,謂貪瞋癡慢疑惡見。」 百法等說:「癡居慢後,顯通利鈍徧上下故。」此明不善根,故在慢下。 下長行釋釋中有三,第一,辨煩惱得名,解頌上二字,第二,出體業,釋頌謂以下文,第三,諸門廣辨明此六義。 論曰:此貪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名。 此釋總名,謂貪等六,是隨煩惱之根本故,雖復亦得名隨煩惱,而根本攝。非唯等流性,得煩惱名,不名隨煩惱。雜集第七說:「諸煩惱皆隨煩惱,有隨煩惱而非煩惱 ., 由此即顯 , 根本名煩惱,亦得名隨,亦隨他生故,忿等但名隨,不名煩惱非根本故。 云何為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 自下第二門也,釋六為六於中有二,初出體業後逐難辨,云何等者?雙問體業,於有有具等,即皆雙答。然有難處論覆成之。於有者謂後有,即唯異熟三有果也。有具者,即中有并煩惱業,及器世間等三有具故 , 或無漏法。論下文說:「與見等俱緣無漏起,緣生貪者皆名有具。薩婆多師,緣無漏貪是善法欲 . 」 今大乘說:「愛佛貪滅皆染汙收,與見俱生緣無漏起,故無漏法能資長有,亦名有具。」五十八等,不說此貪緣無漏者,下文自會。 謂由愛力取蘊生故。 若發業若潤生,皆令取蘊生,非謂唯潤惑,上二界中,由愛靜等故,彼諸煩惱因此增長,亦取蘊生。大論第八十五,及五十八,顯揚五蘊,對法皆廣說貪相,然大論第八同此。 云何為瞋?於苦苦俱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 於苦苦俱者,苦即三苦皆生於瞋,憎唯苦受,樂受乖離,瞋亦依之生故。苦具者,一切有漏及無漏法,但能生苦者,皆是苦具,依之瞋生。問:「有漏順苦法,可名為苦具,無漏不順苦,如何名苦具?」答:「隨順苦具,無漏即非,緣生於苦無漏亦是,故邪見等謗無漏無,招惡趣苦。又五十八:『迷滅道諦瞋亦親,憎嫉滅道故,亦說無漏為苦具也。』對法等論但言苦具,不知是何惑者?云之唯有漏法,此不然矣。大論第八同也,五十八云有四,謂他見有情,於所愛不饒益,於非愛作饒益,上但緣取生,然彼尚局據重處語,顯揚亦說:『但緣有情,據業道重語,非於餘無瞋。』」 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為性。 瞋必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