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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35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十五(論文卷六之二)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及顯十一義別心所,謂欣厭等善心所法。
自下第三諸門分別,於中有十二,第一義攝所餘,頌云:「行捨及不害,此因解及字。」謂及顯善十一之外,更有義別心所,謂欣厭等。梵云遮有二義,一及二等,不能置等言,故總有及字。及字有二義,一,顯十一各各體別,即相違釋,二,顯十一外心所,今論但約,等取餘法一義解也。
雖義有別,說種種名而體無異,故不別立。
 釋不應為善法所以,此欣厭等雖義望前,十一有別,然非實有。雜事經者是,阿含經雜事品,及今法蘊足並廣解,及大論五十六,六十九皆具有染,名字解之;翻彼善等,雖依義別說種種名,而體離此十一法,更無異故不別立之。
欣謂欲俱無瞋一分,於所欣境不憎恚故。
 此是無瞋一分,於境不憎方欣彼故。此性非欲欲俱法也。然八十六解:「三不善根眾名中,不說瞋名欣,貪亦名欣。今若翻彼名不欣,應無貪一分,貪是著義染貪名欣,無貪厭義無瞋名欣,各約一義亦不相違。
不忿恨惱嫉等亦然,隨應正翻瞋一分故。
 翻二十隨惑中四法,不忿不恨不惱不嫉亦然,隨應正翻無瞋一分,彼所治者瞋之分故,隨應之言,顯不同欣與欲俱故。此忿等不然,各各別翻,又但是彼無瞋一分,故言隨應。復言等者,依瑜伽八十九等取,不憤發不惡說,非不忍不觝,不諀訿無瞋尋,無害尋等七法。
厭謂慧俱無貪一分,於所厭境不染著故。
 此即無貪一分,於所厭不染故。
不慳憍等當知亦然,隨應正翻貪一分故。
 翻隨二法,不慳不嬌,此是無貪一分,彼是貪之分故。隨應之言前厭慧俱,此不爾故,又各各翻。等者,依八十九等取不研求,乃至不家勢尋等十八種。
不覆誑諂,無貪癡一分,隨應正翻,貪癡一分故。
 不覆不誑不諂三法,是二善根一分,隨應正翻貪癡一分,無貪即翻貪分等故。言隨應者義更等取。六十二中,不憍不詐等,此中不覆所治之覆,有貪著名,故覆罪有癡故覆罪,故今無貪癡一分,論唯說是癡分起,必有癡故,以理釋之。
有義不覆,唯無癡一分;無處說覆,亦貪一分故。
 此教為證,此唯無癡一分,此所治覆,瑜伽對法皆言癡分,不說為貪分故。貪名故覆覆體亦癡,癡故然也。前解為勝,雖無論文理故勝也,以前即忿等初九訖,以害有正翻,故此中不出,上根本惑六中,三根自有翻,餘三不翻,且翻不慢。
有義不慢信一分攝,謂若信彼不慢彼故;有義不慢捨一分攝,心平等者不高慢故;有義不慢慚一分攝,若崇重彼不慢彼故。
 三說可知,然對法解慢,不敬苦生為業,即此中第三,慚一分勝,以慚崇敬師長等故。此論卷下煩惱之中,但言障不慢義可通三,然障於慚如前理可。
有義不疑即信所攝,謂若信彼無猶豫故;有義不疑即正勝解,以決定者無猶豫故;有義不疑即正慧攝,以正見者無猶豫故。
 不疑三解如文可知,瑜伽第八:「疑謂分別異覺為體,覺即慧也。」五十八云:「簡擇猶豫,故正簡擇即是正見,不疑說為正見少分,亦有此理。然隨煩惱有八,相翻入善之中,謂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惛沉掉舉害放逸,餘十二不翻。」前解九法訖,以是小煩惱攝一段明之,下有三法,皆通染心起,故在後爾。
不散亂體即正定攝,正見正知俱善慧攝,不忘念者即是正念。
 不亂體即正定,雖散亂別有體或無體;即定少分,皆翻彼名正定,性對治故。 根本中染見,隨中不正知,今翻皆入善慧所攝。不正知或別境慧分,或癡分皆爾,性對治也。不忘失念是正念,設別境念分,或是癡分亦爾。此三設是翻癡分者,以有別境分,故別境通三性,不翻為善。欲勝解亦爾,然此唯說是癡分者,所以不說,前忿等即翻入善,以無別體,不通三性故。
悔眠尋伺通染不染,如觸欲等無別翻對。
 不定四法通染不染,三種性故,如徧行觸等,等餘四法,別境中欲等,亦等四法,無別翻對。唯惡不通三性法者,方翻之也。此前或有行相相翻,如捨治掉舉,掉舉相高捨相靜故,亦得通治。以掉舉是貪癡分故。又說性對治,即忘念等三癡分者是。不忘念等正翻是,或有行相體性皆相翻。不忿等是無瞋一分等,如理應思,然八十九,大有諸煩惱名字,一一應翻對之,數彼多少何分所攝?第二問答廢立。
何緣諸染所翻善中,有別建立有不爾者?
 外人問曰:「何緣前說,除別境等體外,合根本隨順惱,二十六中,十一別翻為善,餘者此中及諸論中,不別翻之,有何所以?」
相用別者便別立之,餘善不然故不應責。
 論主答曰:「相用別者別立為善,餘所翻善相用不別,故不立之。汝何須責?」問:「若爾,此何別用,餘何無用?」
又諸染法徧六識者,勝故翻之別立善法。
 論主答曰:「此諸染法徧六識者,勝故翻之,以能染體徧多識故,過失流滿多識中故。」
慢等忿等,唯意識俱。
 根本中慢等,七隨惑之中忿等九法,唯意識起流滿識少,所以不翻別立善法,不約一一功能增勝,不嫉即是喜無量故,亦應別翻,但以流滿識非多故,無此妨也。然不障餘翻為善法。問:「若爾者,害唯在意應不翻之。」
害雖亦然,而數現起損惱他故,障無上乘勝因悲故,為了知彼增上過失,翻立不害。
 論主答曰:「害雖亦爾,唯在意地有三義故,所以別翻,不同忿等一數現起,即簡餘煩惱,嫉慳雖亦然,二,此則損自他,嫉等不然故。三,障無上乘勝因之悲,故無上之乘,要須悲救。悲因既闕難以濟生,害之功能增障於此,故雖在意與餘亦同,三義勝餘故須翻善,令知此失故翻立善,生得善位隨此而說。」若爾,癡分忘念等三,何故不翻?
失念散亂及不正知,翻入別境,善中不說。
 失念散亂不正知等,雖有癡分,及別境分性相翻,相翻入別境善少分,故善中不說;餘慢等七,忿等九如前。
染淨相翻,淨寧少染?
 第三,徴責多少。問:「從染翻淨,從淨翻染,何為染多淨少?」對治不同。
淨勝染劣,少敵多故。
 論主答曰:「淨體勝法染體劣法,勝少敵劣多,故染多而淨少,其實體相相翻,頭數亦等,而此所違多少不同,故有此答。」問:「此義雖爾,何故不立善多染少也?」
又解理通說多同體,迷情事局隨相分多,故於染淨不應齊責。
 此第二解,淨法是解,順於正理故,雖翻染有,不慢等多名,總即此十一同體,以解理通,相通融故可少攝多,法同體也;迷情隔於物理,事體既局隨染增相,故分多種,故染望淨不應令齊,又染順情令知厭惡,故須廣說。善法多說恐起難修之心,故略不說。何故染法六十四,及攝事分八十九中,有眾多法?何故此中但言二十?答:「以用增勝徧染,故說但有二十,謂忿等十法,及無慚無愧,增勝猛利故說之。下之八法或復十法,徧染心故所以說之,餘法或非增猛,或不徧染故此不說,此如下隨煩惱中說。」問:「何故所治唯在欲,能治通上界,如瞋忿等,或所治通三界,能治唯上二,如輕安治惛沉,何故所治染法,唯在意識?能治善法即通六識,如害翻為不害是;或有所治通六,能治唯在意,如惛沉翻作輕安。」答:「性相相當,辨能治所治,不以通識及通界故,說能所治。」第四假實。
此十一法三是假有,謂不放逸捨及不害,善如前說,餘八實有相用別故。
 對法等同,五十五亦爾,彼言世俗有,世俗有言通假實故,如前已引,無癡善根無別體,家云:「如五見定世俗,非體即假,以即別境之中慧故,無癡亦爾。」雖言實有即慧善性,非如捨等,用四法成體非別性。若爾,不害例亦如慧,故今述正,與對法等同,三假八實所以如文,第五俱起。
有義十一,四徧善心,精進三根徧善品故,餘七不定。
 此第一師有三,一,標宗,二,立理,三,引證。此初也,十一中四法徧善,定地不定地,漏無漏皆徧,功力徧故,餘七不然,亦立理也。
推尋事理未決定時,不生信故;慚愧同類依處各別,隨起一數,第二無故。
 解七不徧善心,披讀推理未決,無信生故;信緣定境故信非徧,慚愧如前,依自他力別,俱以羞恥為其自相,以同類故;如二受等定不俱生,起一之時無第二故,故亦非徧;決未決時,不障互起一。
要世間道斷煩惱時,有輕安故;不放逸捨無漏道時,方得起故,悲愍有情時,乃有不害故。
 世道離欲方有輕安,除煩惱麤重故,不障有信及慚愧一;不放逸捨無漏道時,乃方建立。四法功能彼方勝故,不障有前法,除緣無想等;悲愍有情時,有不害故,以正對治害損惱故,不障起前法;然散心位或無漏位,都無輕安;有漏善時,無不放逸捨,無想善心無不害故,故餘七法非徧善心。然說十徧者,據容有時有時起故,非謂皆徧一切善心,以何為證?
論說十一六位中起,謂決定位有信相應;止息染時有慚愧起,顧自他故;於善品位,有精進三根;世間道時有輕安起;於出世道,有捨不放逸;攝眾生時有不害故。
 下引證也,瑜伽論五十五說:「六位中起十一善,汎起善心,不深心止染,無慚愧起,不顧自他故。」餘如文可知,然今此師,決定如是起時之語,不遮有時皆得相應。由此決定,於其六位起十一善,雖慚與愧起則別時,以俱止惡合一位攝。然又此位,說有如是時,非必一切不許,有時或得俱起,此意總顯未必俱時,非必不俱;後別但破,說不俱時許俱之時,不是破限。
有義彼說未為應理,推尋事理未決定心,信若不生應非是善,如染心等無淨信等。
 下文有五,一,破前,二,釋難,三,顯正,四,引證,五,解疑。此初也,前義不然,汝言推事未決,有三性心;汝言彼善心中無信者,應非是善無淨信故,如染無記心。染等者,等取無記也。又云:「善心定有信起,善心攝故,如定時善心。」
慚愧類異依別境同,俱徧善心前已說故。
 此之二法各有別相,體是異類;崇善拒惡故,依於自他,增上雖別而境是同,一時俱起徧善心有,前自體中已成立訖。
若出世道輕安不生,應此覺支非無漏故。
 無漏之位若無輕安,應輕安覺支,非無漏攝。前師若言:「散心無此輕安非徧,誰謂無漏輕安不俱?」深為錯難,然以前師輕安覺支,非在無漏觀有,無漏觀後有漏觀時生,然亦名覺支,體非無漏說為無漏者,無漏定遠引故,如苦根無漏。若爾,佛應無此覺支。
若世間道,無捨不放逸,應非寂靜,防惡修善故,又應不伏掉放逸故;有漏善心既具四法,如出世道應有二故。
 若捨不放逸,唯出世道有,世間道心應非寂靜,以無捨故如染等心,亦應不能防惡修善,無不放逸故,亦如染等心,既有寂靜等,故有捨不放逸。又世間善心,應不伏掉舉,及伏放逸,無能治故如染心等,既知世間道,準散善亦有;然有比量,散善等中應有此二,是善心故俱四法故,如出世道。
善心起時皆不損物,違能損法有不害故。
 不害之數善心皆有,不損自他違害損故,如大悲心,但說大悲不害為體,豈餘善位遂亦無也,理必應俱精進等四,以善同故,所以不說。若爾,六位起十一支,如何通?
論說六位起十一者,依彼彼增作此此說,故彼所說定非應理。
 此釋難也,彼五十五,依決定時信增,止染時慚愧增等,非無餘法,即是依彼彼增緣,有六非一;故說彼彼增言,作此此說者,依決定時等信增故,遂言決定時,有信等六類非一,作此此說也;非無十法恒徧善心,若爾如何?
應說信等十一法中,十徧善心輕安不徧,要在定位方有輕安,調暢身心餘位無故。
 下顯正也,此中十法徧一切善,輕安不徧何以知者?初以理證,輕安調暢要除麤重,散位麤重體不無故,無輕安也,以文證者。
決擇分說:「十善心所,定不定地皆徧善心,定地心中增輕安故。」
 下引證,六十九末說:「十善心所,定不定地皆徧善心,定地心中增輕安故,十恒徧善,有時增十一。」問:「此言定地增輕安,何者是定地?」
有義定加行,亦得定地名,彼亦微有調暢義故,由斯欲界亦有輕安。不爾,便違本地分說:「信等十一,通一切地。」
 上來是總,下子段異說解疑,如聞思位修定之時,未得上定,定前加行亦名定地,此時微有調暢義故,除遠加行餘散位善,今坐禪者雖不得定,亦有調暢故,即是欲界亦有輕安。若欲無者,便違本分第三卷說:「信等十一法,通一切地。」若言從多地說,言通一切;非實通者,應從多分說彼俱起,十恒俱故。即不爾者,故知欲界亦有輕安,其五十六,六十三卷,顯揚第六皆云:「不定地者,謂無輕安,地欲界者謂除輕安。」俱定等彼云:「謂若根本,上界勝妙輕安無故,作如此說,非無欲界輕安,如說無色界無色,彼非無定色故。」
有義輕安唯在定有,由定滋養有調暢故,論說欲界諸心心所,由闕輕安名不定地。
 不然,輕安唯在,上界定起中有,所以者何?由定滋澗所長養,故有調暢,故欲界斂心決非實定,故無滋潤名調暢也。何以得知?六十三等說:「欲界諸心心所,闕輕安故,名不定地。不爾,應言闕上界輕安故,名不定地。若爾,如何說通一切地?」
說一切地有十一者,通有尋伺等三地皆有故。
 此等皆通,有尋伺等三地,有何失也?初禪中間,上地之定有輕安故,但諸心所無不皆然,然自於有尋伺等,有長短也。然返覆文理,不言欲界有定,得有輕安故,後師為勝,此中餘義同故,更無異說。
此十一種前已具說,第七八識隨位有無,第六識中定位皆具,若非定位唯闕輕安。
 此等可知,即第六門皆說正義。
有義五識唯有十種,自性散動無輕安故。
 五無輕安體散動故,此師即說,十五界有漏,佛無無漏五識,若因若果二位皆然。
有義五識亦有輕安,定所引者,亦有調暢故,成所作智俱,必有輕安故。
 此有三解,一云,此唯在佛由意引故,五有輕安。又此五識成事智俱,有輕安故,初約他引立宗,後論自俱引證,總約佛位,此解破前,佛無無漏五識身解,即順三界分別之中,欲無輕安。第二又解,定所引善有輕安者,此在因位,有漏五識身,在欲界定所引,善五識之中,非無調暢,即如通果天眼天耳,善者有輕安,無記者即無。破前所說,因位五無在果許有;此據因位,若在佛果此為正義,或初地時成所作智俱,必有輕安故。若作此解違前所說,欲無輕安中第二正義,鼻舌二識欲界所繫,有輕安故。彼前但據一切異生,及下意識說之為無。據理聖者後得智引,五有輕安不相違也。前文但對彼初師說,非為盡理。第三又解,此中五識在欲界者;彼無鼻舌,文中言總理實三識,不違前文。
此善十一,何受相應?
 第七五受俱,問也。
十五相應,一除憂苦,有逼迫受無調暢故。
 十一中除輕安,餘得五受,俱徧通三界故;輕安唯除憂苦二受,唯下界有逼迫二受,無調暢輕安故。若爾,雖定所引五識,應無輕安。此理不然,所引善者捨樂俱故。然菩薩後得智,雖起苦根可名無漏,然無輕安,名迫逼故,餘受可有即通果心。若爾,鼻舌身三非通果如何通?苦根雖名無漏,不言輕安俱,輕安俱時怡悅五識,苦受逼迫五識不俱,然實菩薩後得智中,起五識有輕安俱,無失,但除苦受定滋潤故,然上界三識下界五識。
此與別境皆得相應,信等欲等不相違故。
 自下第八,與前別境相應,以徧行通所以不說,不定四者彼中自說,所以不論,故唯言別,皆不違彼,故有漏位無漏位,皆得相應,然欲界十俱除輕安,上界具十一,如前理說,此據別境五俱起時,可得為語,然彼有時,一二等生故。
十一唯善輕安非欲,餘通三界皆學等三。
 第九,三性唯善,第十,三界輕安非欲,餘通三界如前可知,問:「何故所治有唯在欲?」如瞋害等,能治通三界,煩惱隔情多不徧界;善順於理,即通三界,彼無所治豈有能治?欲有惛沉輕安豈有?但以性相相治,不以界繫相望治之,第十一,有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一切皆通,然學無學身中皆通,有漏無漏順物等故,如對法第三,五十八九等皆爾。
非見所斷,瑜伽論說:「信等六根雖修所斷,非見所斷。」
 十二,三斷並非見斷,非障見故非邪生故,以何為證?五十七,二十二根中說:「十四法一分見所斷,一分修所斷,謂七色命五受,及意十二,一分修所斷,一分非所斷,謂即十四中六及餘六,謂五受意信等五根,未知當知。」彼說二六,五受及意通見除故,以為前六,其信等五未知當知,非見除故以為後六,二非所斷,謂後二無漏根,今舉唯善後六為論,唯是修斷及與不斷。問:「此論下言:『無想定等是見斷。』又對法第四:『一切往惡趣業果,皆見斷。』何妨善業見斷也?」答:「彼不言善法斷,緣縛名為見斷。若不爾者,下修道煩惱,亦招惡趣等,豈見所斷故,以此為證善非見斷。」若言見斷以此證非,略有四門,如下緣生中說。問:「分別業報可言見斷,修道業惑之果,見道斷不?不斷違文斷便違理,因未斷彼果豈斷也?」答:「如無想天果,北鬱單越果雖亦斷,彼善豈斷耶?故知但果先亡,因於後斷,何所以者?果麤障聖入見斷果,因細不障見,入見不斷因,於善染二因,三惡趣等皆名斷。又無想定果,見惑所引,見惑因亡果亦隨喪,如無想定入聖亦不斷,但斷彼果,善法隨順可入聖故;若成彼果不得入聖,如下緣生中,不生名斷其因亦斷,斷緣縛斷唯修所斷等。既爾,惡趣善業亦見所斷,今據斷縛故不相違。
餘門分別,如理應思。
 謂有報無報,何地緣何地?他皆倣此如理思之。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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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日本桐山大師作,譯為中文   爐香讚(合掌) 爐香乍熱,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南無大準提王菩薩(三稱) 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歸命頂禮準提尊,解脫因緣千座行,功德無量今傳佈,且說寶塔有原因。  如來秘密大法門,切斷一切諸惡業,將此密法安置處,即同供奉一靈寺。  其中靈處雖無限,惟此寶塔準提尊,顯密兩教稱不同,顯稱佛母準提尊。  密稱最勝金剛尊,所發奉請諸誓願,如汝累行千座行,生身佛母即出現。  縱為瓦石木塊體,寶塔忽變七寶成,光輝燦爛真晃耀,諸天善神齊降臨。  直達八萬由旬外,晝夜保護各人行,寶塔威力貫天際,諸佛讚歎瞻仰勤。  有此寶塔安置處,不怕諸難來相侵,闔家人等皆安隱,牛馬之類亦太平。  疫病苦厄不必憂,故望行者日日供,一日一座行此法,千座重疊即滿行。  初座三百三十三,切斷家庭各因緣,消涂祖先諸業障,祖父祖母及雙親。  所有一切諸業障,血肉相連傳子孫,子孫惡運從此起,勿謂無罪受此愆。  原因皆由父母緣,初座功滿即滅盡,中座三百三十三,專除本身惡因緣。  我有惡緣之父母,又有障深之祖先,今生所以有此運,皆為前世果報緣。  勿怨祖先勤悔過,中座修完可除完,滿座三百三十三,可斷子孫惡因緣。  父母因緣子孫受,為愛子孫宜虔勤,以前所有諸惡因,必由自身來切斷。  三行圓滿整千日,滿期之樂樂無窮,八十億劫所集聚,生死重罪亦消完。  佛母誓言不可撼,無間餓鬼各地獄,畜生界中墮身陷,一切因緣悉可斷。  菩提路開直向前,皆由此行得實現,如有祖先犯重罪,墮於中有苦相連。  子孫修行便成佛,躍入菩薩行列間,功德無量難罄述,業病苦患亦皆然。  如能至誠修此法,重病即日可輕減,天壽可達不必憂,皆由此行獲保障。  前世貪罪報自身,衣食貧寒交相歎,至誠專一修此法,天降寶雨濟困貧。  此身日成富貴身,勿忘虔心三寶供,若彼各惜不肯施,寶雨即刻消失盡。  更宜廣植諸善根,發願虔心救世人,今生貧困而哭泣,皆因前生泣別人。  應知果報原如此,因果車輪不稍停,欲助自己及子孫,汝今應先救世人。  此乃因果之大法,我佛如來亦曾云,只顧自身復自身,決難解脫惡緣因。  我身所以有今日,皆因過去因緣成...

大藏經13,寶女所問經卷第四

寶女所問經卷第四    西晉月氏三藏竺法護譯 三十二相品第九 於是寶女問世尊曰:「唯然大聖,今所可謂如來至真,三十有二大人之相,前世宿命行何功德,而致逮得三十有二,大人之相遍布在體?」佛告寶女:「吾往古典行無量德,合集眾行,如來由是逮得,三十有二大人之相,遍布于體。今粗擧要,如來之相,足安平立大人之相者,乃往堅固勸助,而不退轉,未曾覆蔽他人功故。如來手足而有法輪,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興設若干,種種施故。如來指纖長好,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則說經義,救護眾生令無患故。如來手足生網幔理,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未曾破壞地人眷屬故。如來手足柔軟微妙,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而以惠施,若干種衣細軟服故。如來而有七合充滿,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廣設眾施,供諸乏故。如來之膝平正無節,腨腸如鹿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奉受經典,不違失故。如來之身,其陰馬藏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謹慎己身,遠欲法故。如來之身,頰車充滿猶如師子,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廣修淨業,修行備故。如來至真常於胸前,自然卍字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蠲除穢濁不善行故。如來肢體具足成就,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施以無畏,安慰人故。如來手臂長出於膝,大人相者,乃往古世,人有所作佐助勸故。如來身淨而無瑕庛,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奉行十善,無厭足故。如來腦戶充滿弘備,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其有病者,若干種藥瞻視療故。如來師子步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殖眾德本,具足備故。如來四十齒白,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志性等仁於眾生故。如來牙齒無有間疏,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設人諍鬪,令合和故。如來頷牙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則以微妙,可意之物而興施故。如來紺清美好髮眉,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善自護已身口心故。如來廣長舌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所言至誠,護口之過故。如來舋舋大人相者,以無量福供養究竟,心行仁和使得覆蓋。如來梵聲哀鸞之音,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言語柔和,與眾人言護口節辭,無央數人聞其所語,無不悅故。如來瞳子紺青色,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常以慈目察眾人故。如來之眼如月初生,大人相者,乃往古世無麁暴志,心性和順故。如來眉間白毫,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敬禮尊長故。如來肌膚柔軟妙好,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心念錜集法品藏故。如來身形紫磨金色,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多施衣服臥具床故。如來之體一一毛生,大人相者,乃往古世,離於集會眾閙之故。如來之毛上向右旋,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尊敬於師,受善友教稽首從故。如來頭髮紺青色,大人相...

大藏經16,入楞伽經卷第八

入楞伽經卷第八    元魏天竺三藏菩提留支譯 剎那品第十四 爾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如來應正遍知為我說,善逝為我說,一切法生滅之相。云何如來說,一切法念念不住?」佛告大慧菩薩言:「善哉善哉!善哉大慧,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大慧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一切法一切法者,所謂善法不善法,有為法無為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漏法無漏法,內法外法,大慧,略說五陰法,因心意意識熏習增長,諸凡夫人依心意意識熏習故,分別善不善法。大慧,聖人現證三昧三摩跋提,無漏善法樂行。大慧,是名善法。復次,大慧,言善不善法者,所謂八識,何等為八?一者,阿梨耶識,二者意,三者意識,四者眼識,五者耳識,六者鼻識,七者舌識,八者身識。大慧,五識身共意識身,善不善法,展轉差別相續,體無差別身,隨順生法生已還滅,不知自心見虛妄境界。即滅時,能取境界形相大小,勝如之狀。大慧,意識共五識身相應生,一念時不住。是故我說,彼法念時不住。大慧,言剎尼迦者,名之為空。阿梨耶識名如來藏,無共意轉識熏習,故名為空。愚癡凡夫不覺不知,執著諸法剎那不住,墮在邪見而作是言:『無漏之法,亦剎那不住。』破彼真如如來藏故。大慧,五識身者不生六道,不受苦樂,不作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不受苦樂,非生死因,餘法者共生共滅,依於四種熏習醉故,而諸凡夫不覺不知,邪見熏習,言一切法剎那不住。復次大慧,金剛如來藏,如來證法非剎那不住。如來證法若剎那不住者,一切聖者不成聖人。大慧,非非聖人以聖人故。大慧,金剛住於一劫,稱量等住不增不減。大慧,云何愚癡凡夫分別諸法,言剎那不住?而諸凡夫不得我意,不覺不知內外諸法,念念不住。」大慧復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滿足六波羅贏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世尊,何等為六波羅蜜?云何滿足?」佛告大慧菩薩言:「大慧,波羅蜜差別有三種,謂世間波羅蜜,出世間波羅蜜,出世間上上波羅蜜。大慧,言世間波羅蜜者,愚癡凡夫執著我我所法,墮於二邊,為於種種勝妙境界,行波羅蜜,求於色等境界果報。大慧,愚癡凡夫行,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乃至生於梵天,求五神通世間之法。大慧,是名世間諸波羅蜜。大慧,言出世間波羅蜜者,謂聲聞辟支佛,取聲聞辟支佛涅槃心,修行波羅蜜。大慧,如彼世間愚癡凡夫,為於自身求涅槃樂,而行世間波羅蜜行,聲聞緣覺亦復如是,為自身故求涅槃樂,行出世間波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