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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59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十九(論文卷十之二)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下第二正解轉依,於中有三,第一,總解轉依,第二,雖轉依慧總有四種,而今但取二所轉得等者,簡別本頌所說,轉依之言,第三,辨此修習位,能證非已證。
轉依義別,略有四種。
第一,總解轉依名所目義,初總標後別解,此為初也。
一,能轉道,此復有二,一,能伏道,謂伏二障隨眠勢力,令不起二障現行,此通有漏無漏二道,加行根本後得三智,隨其所應漸頓伏彼。
 下別解也為四,能伏道通有漏無漏;三智中通加行,根本後得三智,有漏道。六行無漏者,且如因第三地,無分別智;斷定法愛俱所知障勢力,令煩惱亦不現行,名伏煩惱障,非別起道名伏煩惱,所知障可知;又如離第三靜慮,欲伏四定,以上惑入滅定,即是以後得智,伏二障也。或加行道能漸伏,根本後得智頓伏,或根本後得,亦能漸伏,無加行道能頓伏者故。問:「加行智通無漏不?」答:「不通,八地以上無加行智,亦無有漏心故。」問:「若爾,對法第十等,如何通金剛心有二,一,加行道攝,二,無間道攝。」答:「無違也,以無漏心,任運趣入根本智故,如前已說,名加行道非加行智。加行智者有趣求彼,但是前加行道,而非趣求,故加行智不通無漏;或復對法據二乘等,通說金剛心有二,非謂菩薩金剛心中,有加行道,故加行智不通無漏;或說亦通無漏。」八地等無者,無有漏加行智。別深趣求者,八地以去,有任運趣求故,今此初說加行唯有漏,如對法說,金剛心有加行道,不簡菩薩故。
二,能斷道,謂能永斷二障隨眠,此道定非有漏加行,有漏曾習相執所引,未泯相故,加行趣求所證所引,未成辦故。
 以有漏心加行智,及有漏後得智,一,是曾習,二,相執所引,三,未能泯伏滅此相故,不能斷惑,四,或加行智是能趣求,所證真如趣求所引,無分別智未成辦故,不能斷惑;由無分別智,是加行所引,真如是加行所趣求證,即由所引無分別智,能證所證真如成辦故,能斷二障非加行智。問:「若加行智不通無漏,言有漏心已攝加行,更言加行復何所須?若加行智通無漏,不須作此問答分別?」答:「以三智中,加行智亦無分別,此有漏道,亦有加行無間解脫,前言有漏攝彼三道,後言加行,為簡三智中,根本後得智別,故復重說。」自下明其無漏心,及根本後得智。
有義根本無分別智,親證二空所顯真理,無境相故能斷隨眠,後得不然故非斷道。
 此中初說,唯無分別智,能斷二障隨眠,後得不然;設作無相觀,相分境相仍有,故不能斷;唯無分別智,有此能斷。諸經論中,無說後得能斷隨眠,非諸菩薩見修二道,前斷所知用無分別,後斷煩惱用後得智故。
有義後得無分別智,雖不親證二空真理,無力能斷迷理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
 後得無力能斷,迷理見疑等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諦相,明了現前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迷理隨眠行相深遠,要證彼理方能斷之,迷事隨眠行相淺近,雖實有相觀,亦能斷之。
故瑜伽說:「修道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無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是曾習故相執引故。」
 第五十五說:「修道位中有二種道,初即無分別智,後即後得智,後得智名世出世,如前數解。此名以有漏道,是純世間故;無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以有二因如文可解。」
由斯理趣,諸見所斷及修所斷,迷理隨眠,唯有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理故能正斷彼;餘修所斷迷事隨眠,根本後得俱能正斷。
 諸見所斷,雖有迷事忿等十法,見斷頓斷,故迷事之隨眠,隨理觀一品斷,此及修所斷無明二見,及此俱根本及隨,迷理隨眠,無分別智斷,餘有貪恚慢無明,及此俱隨惑迷事者,後得智亦能斷,行相淺近故。問:「何為亦是根本斷,亦是後得斷?」「不違理故,此唯二乘非菩薩,菩薩道不斷迷事隨眠故,即唯所知障,是根本智斷,煩惱障中通二智斷,然為迷理身邊見等,各於自地第九品時方頓斷,而前八品既先斷,餘煩惱可起,後得智斷;第九品道時,起無分別智斷,以迷理故,此約九品別。無間道斷者,若不出觀即斷九品,唯無分別智斷;八品中迷事煩惱,不可一觀,道中前八是後得,第九是根本智故;即第六識中,我見等俱生者,要第九品道方斷,雖無品數,非如七識金剛心斷。」問:「彼金剛方斷,有何妨耶?」答:「即有色無色界,有學聖者起無漏道,卻斷下地我見等種過,若許爾者,即不還聖人,應以現行潤生妨,既許不還聖者,種子潤生故,先離下地欲時,其身見等並須斷訖,不同第七識,不潤生故,由此應作四句,有依下地斷上隨眠,如下地得聖,斷上一切種識中隨眠。有在上地斷下隨眠,如在上地取無學道,斷下地第七識中煩惱種子,瑜伽等說:『要金剛心彼方斷故。』」第三句可知;第四句者除上三相,或謂斷所知障,不可說上下自他地斷故,然約緣縛相應縛,故可說地斷,此即在下斷上,在上斷下,於五六七識,皆不能遮,不違理故非潤生故,非縛法故。又解,用後得智斷,菩薩亦能,十地斷所知障中,有執非執。非執者亦名迷事,故亦許斷以障智故,雖未斷本堅執之者,何妨先斷?如煩惱障俱生者,以我見為首,故先斷時未能斷本,先迷事者亦可斷故,斷所知障類亦應爾。此等分別妙絕故今,於諸論師實未聞也,即二障六七識合,各得為四句。問:「有漏曾習未泯相故,不能斷隨眠,後得亦有相,如何斷隨眠?又此二智並各有相,此二何別?」答:「後得雖有相,非執所引非縛所緣,又非曾得,取境相時分明親證,有漏不爾故不能斷,如五通等異生聖者,所證有異;淨與不淨明與不明,各有別故,由如是等種種理故,亦即是彼二智差別。」
二,所轉依,此復有二,一,持種依,謂根本識,由此能持染淨法,與染淨法俱為所依;聖道轉令捨染得淨,餘依他起性,雖亦是依,而不能持種,故此不說。
 前說依他總名轉依,今取持種故唯第八。
二,迷悟依,謂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諸染淨法依之得生,聖道轉令捨染得淨,餘雖亦作迷悟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說。
 依他起性雖亦依此,非根本故此中不說,然無性等二攝論等,但以阿賴耶為轉依,對法第十一:「轉依有三,一,心轉即真如,二,道轉,即前能轉道,三,麤重,即阿賴耶。」故此轉依略有二種,體寬攝論,彼無真如故狹,於對法無彼道故,然道是此能轉中攝故,亦不狹於彼,餘文可知。持種依中體,唯在二乘,及大乘有學位,唯有漏;若并佛說即通無漏,此唯約現行,種子識,不能持種故,又是所棄捨中攝故。
三,所轉捨,此復有二,一,所斷捨,謂二障種,真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便斷滅,永不成就說之為捨;彼種斷故,不復現行妄執我法。
 謂二障種者,此出體,捨在何時?真無間道現在前位。言真者有二義,一,簡有漏,不能斷種故二,二,簡後得,相見道等障治相違,如明與闇。說之為捨者,此即染中名捨;依他起性,由依他種斷故,不復能生現行之心,妄執我法現行,由此斷故,說現行及種,依他為斷,依他既斷已。
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說為捨,由此名捨徧計所執。
 實我實法自性本無,但對妄情妄似於有,今妄情斷無境對心,假說此境亦名為斷,由此道理名捨所執,諸有處言,斷徧計所執者,義在於此,然三性中皆有捨義,一,徧計所執,如此所言,不對情名捨,二,有漏依他,此有二種,一,障法,如此中言,障治相違名捨,二,非障法,下所棄捨中攝,三,圓成實,此有二種,一,劣法,亦所棄捨中攝,二,勝法,唯此不捨故,總言三種皆有捨義。
二,所棄捨,謂餘有漏劣無漏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淨本識,非彼依故皆永棄捨。
 謂餘有漏者,即二障餘,謂有漏善三無記法,全異熟生少分,除法執一分故。劣無漏種,即十地中所生現行,及此種類中下品種。由金剛道轉極圓者,異前菩薩所依,未圓滿故。極明者,行相分明,異前菩薩智,彼不明故,或極圓簡一切有學;極明簡二乘無學。純淨本識者,淨者無漏純者無雜,非如因位,七識等善淨而不純,本識純而不淨,今此第八無漏相續,故名純淨;此現行識,非餘有漏,劣無漏種依故,皆永棄捨。
彼種捨已,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說為捨,由此名捨生死劣法。
 此種捨已,現行彼法亦永不生,由此道理,名捨生死法及劣法;此乃總言,不簡何念能捨,此同對法十四說:「得勝無漏亦捨劣法,如得果時亦捨於向。」如前已說,既言餘有漏法,及劣無漏,金剛心捨,為此前捨為此俱捨?
有義所餘有漏法種,及劣無漏,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皆已棄捨,與二障種俱時捨故。
 第一師:「前捨,與二障種俱時捨故,由有二種,有餘有漏,及劣無漏種既亡已,餘有漏法及劣無漏,如何得在?又種生現既俱時生,種隨障亡已,現如何猶有?又三惡趣果,與惑業俱亡,何故餘有漏法,不隨惑俱捨?有漏既前捨,及劣無漏亦應然。由此理故,金剛道生有漏等滅,如明與闇不俱時生。」此師意說金剛心中,已得鏡智仍未名佛,未起解脫道,證於滅故。諸無漏初起,鄰近有漏未名為佛,如見道捨惡趣,因果同時,此師之意,即說麤重無間道捨,解脫道生但為證滅。
有義爾時猶未捨彼,與無間道不相違故,菩薩應無生死法故,此位應無所熏識故,住無間道應名佛故,後解脫道應無用故。
 第二師說:「金剛心生猶未捨彼,猶餘有漏與無間道,不相違故;麤重違轉依,豈違無間道,又金剛心即劣無漏,如何此位,劣無漏已無?又若此位彼已捨者,菩薩應無諸生死法;生死法者謂有漏法,誰言菩薩生死法無?生死法無何名菩薩?又無有漏,應無所熏識,非善無漏可所熏故;若此位菩薩,已無所熏識,即住無間道,應名為佛。若此位已名佛,解脫道生應無有用,解脫道生證極殊勝,轉依圓滿無所熏識,故無生死法,無劣無漏,能斷麤重,與無間道別,如前已論,故無間道非佛,解脫道名佛。汝今既金剛心,已有是事,用解脫道何為?」次解前師之理云:「若由二障種,有餘有漏等,所以二乘菩薩,非無漏圓,以所知障種有故等者。」今難云:「應由無漏未滿足,有漏猶在故不名佛,此無間道位,已無有漏,無漏圓生何不名佛?又種生現必俱時生,如何種亡其現猶有?誰言此位,餘有漏等其種亡已,我若種現異時,可如所難,我亦種現同時,但不違無間道故,所以不與無間,俱時捨故。」汝所難非預我意,由種現異時,前已破故此中不說。此師意亦種現同時,若亦說者應成三說,今此許熏,明種生現同時,金剛心中猶有熏故;又三惡趣果,與業惑俱亡,如何此位斷有前後者?前十一障中,已言麤重違解脫道,即惡趣果與惑滅異時,何得今時率情為難?
由此應知餘有漏等,解脫道起方棄捨之,第八淨識非彼依故。
 餘有漏等,解脫道起方棄捨之,以解脫道位,第八淨識,非劣無漏,餘有漏依故,前師欲釋後難,思準可知,然此二師俱不違理,所斷捨中煩惱一分,所棄捨中劣無漏一分,通二乘,有餘唯大乘;又由前能轉道中,能斷道證,所轉依中迷悟依,方有所斷捨,所棄捨少分,除劣無漏;劣無漏但由得勝捨劣。
四,所轉得,此復有二,一,所顯得,謂大涅槃,此雖本來自性清淨,而由客障覆令不顯,真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名得涅槃,此依真如離障施設,故體即是清淨法界。 
 下別解中二果別故,即分為二,涅槃中有二,初總出體,次別解釋四種涅槃,初總出體即此文是,此簡菩提名所顯得,文意可解。言真聖道者,謂聖所起道名聖道,妙觀察智為能斷道,解脫道位正證涅槃,有加行心為希求故,若非斷道印證,名得通三智品,除成所作智;若言證真理之聖道,於中唯正體智非後得,此依大位;若通三乘隨其所應,由此涅槃在纏未顯,離障方顯,故體一如約顯成別。
第二,別解四種涅槃,於中有二,初總舉數次廣解。
涅槃義別,略有四種。
 此舉數也。
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下廣解也,於中有三,初出四體,次三乘辨,後總結簡。此即出體,初涅槃中文意可解,謂一切法相真如理者,此出體也,即七真如中,實相真如理。彼云:「二空所顯約詮所辨,涅槃依得顯故,以相即如。」前第八卷解,此如佛地第三卷,清淨法界解。雖有客染等者,釋本來自性,有十種義。具功德者,以能順生諸功德故,功德性故名為具德,凝寂湛然故無生滅,眾生真性故平等有,法性與法理非一異,如前第八已解釋訖。離一切相者,離所取相。離一切分別者,離能取相;尋思路絕顯唯內證,非麤心境。名言道斷者,顯真自相非假名言,所安足處非言依故,異有為法;唯真聖者自內證者,顯能證者必唯勝人。其性本寂者,釋涅槃名,以圓寂義是涅槃故,下三中出體義釋名等,準此解。
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顯其因盡苦依未盡,異熟猶在名有餘依,依者身也,就實出體故;是真如出煩惱障,此中有餘約二乘說,以言唯有微苦依故,依謂依身,以其所離顯此涅槃,以大乘中難見相貌,從易而言。
三,無餘依涅般,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
 有漏苦果所依永盡,由煩惱盡果亦不生,名得涅槃,亦就實出體,通三乘釋。
四,無住處涅槃,謂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所知障者,顯唯菩薩非二乘,二乘不能出所知障故。大悲般若常所輔翼者,顯緣此涅槃生智悲故,或由智悲緣證如故,於生死涅槃,二俱不住,緣此雖起悲智二用,體性恒寂故名涅槃,此即第一出涅槃體。
自下第二,三乘分別,涅槃具不具,於中有二,初三乘具不具,二,問答分別。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
 一切有情若凡若聖,皆有初一,由此經說:「一切有情本來涅槃。」凡夫二乘有學,未證後三涅槃;二乘無學,不定性未入地者,有初二;定性者有初三。直往入地菩薩,有初及第四;無學迴心入地菩薩,有初二及第四,如來具四種,有此六位差別故,若斷縛得及得位次,同時異時各應廣說,餘者如文可解,即三乘具不具也。
自下第二,問答分別,於中有三,一,問答佛有餘依,二,問答二乘有無餘依,三,問答斷所知障,得涅槃等。
如何善逝,有有餘依?
 善逝者佛,有餘三者理可知;故為此問者,若佛有有餘依,應苦依未盡?
雖無實依,而現似有。
 此答,雖無真實,苦依未盡之有餘涅槃,而現為苦諦等,似有有餘涅槃,此即相同二乘者解。
或苦依盡說無餘依,非苦依在說有餘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又解與二乘別,約苦依盡,故名佛無餘依,有非苦依所依身在,故名有餘依,以佛世尊,具有無漏所依蘊在,是故世尊可言具四,如來亦有有餘可爾。
若聲聞等有無餘依,如何有處說彼非有?
 下第二問答,二乘有無餘依?此外人問:「若二乘有,無餘依涅槃,如何有處說彼非有?」即勝鬘經說:「無無餘依故。」彼言:「世尊,二乘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有餘梵行不成,故不純,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等,乃至說去涅槃界遠。」是故彼言無無餘依。
有處說彼都無涅槃,豈有餘依彼亦非有?
 此中論主先卻質也,謂勝鬘經說:「彼二乘都無涅槃。」豈有餘依涅槃,彼二乘亦非有?彼徑如何言,彼都無涅槃?彼云:「唯有如來,成就一切功德,故得涅槃;阿羅漢等,不成就一切功德,故言不得。言得涅槃是佛方便,乃至廣說。」彼經說二乘,不得涅槃;彼經不簡無何涅槃,既有餘依二乘亦得,明知彼言有別意趣。
然聲聞等身智在時,有所知障苦依未盡,圓寂義隱說無涅槃,非彼實無煩惱障盡,所顯真理有餘涅槃。爾時未證無餘圓寂,故亦說彼無無餘依,非彼後時滅身智已,無苦依盡無餘涅槃,或說二乘無涅槃者,依無住處不依前三。
 依無性者,二解經文,此中論文義意可解。
又說彼無無餘依者,依不定性二乘而說,彼纔證得有餘涅槃,決定迴心求無上覺,由定願力留身久住,非如一類入無餘依;謂有二乘深樂圓寂,得生空觀親證真如,永滅感生煩惱障盡,顯依真理有餘涅槃,彼能感生煩惱盡故,後有異熟無由更生,現苦所依任運滅位,餘有為法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時頓捨,顯依真理無餘涅槃。爾時,雖無二乘身智,而由彼證可說彼有,此位唯有清淨真如,離相湛然寂滅安樂,依斯說彼與佛無差;但無菩提利樂他業,故復說彼與佛有異。
 下依不定性,第二,解申正義餘文可知,謂有二乘者,簡不定姓身智滅位,爾時,雖無二乘身智,而由二乘能證此滅,可說二乘有無餘依;非有身智在時,可說二乘名有無餘依,依實真如說,三乘無別;依菩提說三乘差別,亦可依無住處說,三乘有異;然今且說菩提差別。
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下第三問答,所知障得涅槃,此中有三,一,問應不得涅槃,二,問應得擇滅,三,問菩提障,此外人問:「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無住處者是涅槃;涅槃者,體解脫縛;其所知障,既不能發業潤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前言斷所知障得涅槃,故第二地犯戒愚,是所知障;雖亦發業但障所知,不招生故,今為此難,若全不發業,即無犯毀三業;非於爾時斷煩惱障故,勿以佛地論第七說,及所發業果,是所知障,便謂發業能感於生。
彼能隱覆法空真如,令不發生大悲般若,窮未來際利樂有情,故斷彼時顯法空理,此理即是無住涅槃,令於二邊俱不住故。
 此是正答其文可解,令不發生大悲般若者,真如為所證緣,起後得智,後得智即般若,般若能起大悲,故於生死涅槃,二俱不住。如既不證悲智不生。
若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斷彼不得擇滅?
 下第二問應得擇滅,於中初問後答;答中有二,初答非後答是,初中有五,一,答,二,徴,三,釋,四,難,五,通,此又外問,涅槃即以擇滅為性故。
擇滅離縛,彼非縛故。
 此答,由慧簡擇縛斷得滅,名擇滅故;由所知障,不縛有情招生死苦,故斷彼已不得擇滅。
既爾,斷彼寧得涅槃?
 外人又問,涅槃亦是解脫縛故。
非諸涅槃皆擇滅攝,不爾,性淨應非涅槃,能縛有情住生死者,斷此說得擇滅無為;諸所知障不感生死,非如煩惱能縛有情,故斷彼時不得擇滅,然斷彼故法空理顯,此理相寂說為涅槃,非此涅槃擇滅為性,故四圓寂諸無為中,初後即真如,中二擇滅攝。
 此論主答,非一切涅槃體皆擇滅,此若不爾,一切涅槃皆擇滅者,即性淨涅槃,應非涅槃,體性非是擇滅攝故;能縛有情住生死者,斷得擇滅,此既不爾,故不得擇滅等,餘文易解不勞煩釋;此中意說,涅槃性寬擇滅體狹,非諸涅槃皆擇滅故,由此涅槃與彼擇滅,應作四句,有是擇滅非是涅槃,謂斷煩惱障,因中所得滅。有是涅槃非是擇滅,謂本來性淨,及無住處,或六行得滅,是彼分涅槃非擇滅故。有俱者,謂有無餘涅槃。俱非可解,故四涅槃,初後二種謂性淨無住處,即體於真如上立,中間有餘無餘依,二擇滅攝,斷縛得故;所依縛盡,初得果時名為擇滅,所依後無方顯涅槃,後依無時由前擇力;故對法等,說惡趣果名見道斷,瑜伽說是非擇滅攝。
若唯斷縛得擇滅者,不動等二,四中誰攝?
第四,外人復問,謂前說言,所知障非縛,斷不得擇滅;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亦非斷縛行,於四無為中是誰攝耶?四無為者,五蘊論說:「一,虛空,二,擇滅,三,非擇滅,四,真如。」百法論瑜伽等說六,加不動,想受滅。對法顯揚論八,加三性真如,因此則廣明無為義者,如前第二卷,別抄等解。
非擇滅攝說暫離故,擇滅無為唯究竟滅,有非擇滅非永滅故。
 下論主答,此二於四中,非擇滅攝,顯揚論第十八說:「此二無為暫時離繫,非究竟離繫故。」問:「諸非擇滅,云何繫離不復生故?」答:「擇滅無為唯究竟滅,永害隨眠,故非擇滅中。」瑜伽第五十三說:「非擇滅法,非一向決定,一向決定,有學見聖跡,於卵濕二生,北拘盧洲,無想天,女身,扇掃半擇,無形二形等生,及於後有,若愛若願,所得非擇滅,一向決定,餘則不定;以伏種子令不生現,名非擇滅,種若過緣便能生現,故更生也。由此非擇有定不定,故此中言,有永滅者,有永不滅者,故此二既非是永滅攝,說暫離言明非擇滅,擇滅之中有唯言者,顯不通暫離義,非擇滅中有非永言,顯不定義。對法第二說:「有二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所依,受變易不變易,如其次第,當知煩惱斷,建立擇滅。二受滅建立不動,及想受滅,此二受不生亦名斷,不言二無為,擇滅中分出,不可為難。」問:「既言無間道等,如何是非擇?擇者慧也,無間生等豈非慧也?」答:「起無間道,若有漏亦非擇;若無漏,不斷種子者,定非擇滅,有何妨也?又此應徴薩婆多師,不染無知,起無間道斷,而非是擇滅者,有何意不同有漏道?有漏道,彼宗亦得擇滅,故或復今大乘,起無間道別斷惑種,餘縛因此方永不生,故是非擇滅,亦有何爽?既爾,定知無餘先得,所依永無,方顯先滅名得涅槃,故擇滅攝,如想受滅無為,後時顯故實得在前,無餘亦爾;或由先擇斷惑,復永不生故,此義應思,下第二解。
或無住處亦擇滅攝,由真擇力滅障得故,擇滅有二,一,滅縛得,謂斷感生煩惱得者,二,滅障得,謂斷餘障而證得者,故四圓寂諸無為中,初一即真如,後三皆擇滅;不動等二,暫伏滅者非擇滅攝,究竟滅者擇滅所攝。
 此體雖非縛,由真擇力滅障得故,寧非擇滅,滅障得故如煩惱滅,即二無為是擇滅攝,次會顯揚十八文,彼說暫伏滅者,謂說伏惑得,及無漏心滅位時說。故此若約無間道斷,解脫道得。即對法第二等文為正,是擇滅攝;若約伏滅得,滅定等上建立,即非擇滅,如顯揚等,如前第二卷抄,及對法第二卷抄解,不動義如前說。
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說是菩提障?
 下第三問菩提,外人問,此師說所知障,亦障涅槃等可解。
說煩惱障但障涅槃,豈彼不能為菩提障?
 下此師答,初卻質,以煩惱障,亦障菩提少分智故,名障菩提。又為有此菩提不起,故亦為障,何得以所知為難?文意可解,若爾,如何諸聖教說,二障障別?
應知聖教依勝用說,理實俱能通障二果。
 諸聖教中依勝用說,此義不違實各雙障,如第一卷初抄解,此解涅槃中,第二段文,別解涅槃訖。
如是所說四涅槃中,唯後三種名所顯得。
 第三總結,以三涅槃名所顯得,以自性涅槃不由顯故,方得本來寂故;唯有後三名所顯得,障滅顯故。
二,所生得,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
 下第二明所生得,於中有三,初出體,次別釋,後總結,初出體文可知。
云何四智相應心品?
 此問起也,第二別解菩提,菩提既四。智,四智者何?
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
於中有九,第一,出體辨四智差別,佛地論第三,解此諸名有少差別。對法復解餘可知也。圓鏡即智持業釋,相應心品言通相應法,離諸分別者,佛地云:「離我我所執,一切所取能取,分別境及行相,二俱叵測名為微細,諸不愚者不迷闇義;由此如來,名一切種智,及一切智,若不忘者恒現前義,由此如來,成不忘失法者,自性明善名為清淨,有漏永亡離諸雜染。純淨圓德者,純者無雜淨者離染,圓者滿義;純簡因無漏,淨簡一切有漏,圓簡二乘無學。功德現種依持者,現行功德之依種子,功德之持,持功德種故。能現能生身土智影者,自心心所,不緣著本質,如現餘三智影等,名為能現;餘色根等,身土等德名能生,親照本質故。又身土等法,親緣之境於識上現,名為能現。三智等法親緣不著,但從此生名為能生。又自第八識上,別種所生諸法,如自色心等名能生,依第八別有種故;若現他身諸趣等影,名能現。無別種生但有識種,唯於識上現名能現,智為性故;無間就時無斷就方,一切時能現,一切處影故,如大圓鏡現眾色像,佛地經云:「如依圓鏡眾像現前,依佛智鏡,諸處境識眾像影現,平等平等故以為喻。」
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
此據正義,七通無漏,平等真如理智,緣於此故言平等,此在因中有我執,故自他差別,今我無故自他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應,此攝十平等中幾性者?慈悲等攝八德。隨諸有情所樂示現者,隨十地菩薩所宜現也。無住涅槃之所建立者,由緣無住涅槃故,此識恒共悲智相應,涅槃名能立,悲智是所立,名為建立。或由此悲智所顯真如,名無住處,即是建立無住涅槃,佛地論云:「建立佛地無住涅槃,更無轉易名為一味,無間斷故名為相續。」餘文易了。」
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之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
 神力莫方稱之為妙,具緣諸法自共相等,名為觀察,籌量境相妙用勝故;攝觀無量總持定門者,總持門者陀羅尼門,定門者三摩地門;雖餘三智非無此德,入出諸禪總持差別,勝餘三智;此智能攝藏,故名為攝,示常觀察此總持定門,故名為觀。功德珍寶者,謂六度道品,十力等法。作用差別者,謂現通等。
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為欲利樂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所作之成,成所作即智故,佛地論第七說:「變化三業者。」瑜伽第九十八說:「不能化根心。」言三業者,似意業轉如後當知,名似心故。以上並是第一,出智體,以作用顯體,故辨差別門。
如是四智相應心品,雖各定有二十二法,能變所變種現俱生,而智用增以智名顯。
第二,釋相應多少門,得智名非識所以;二十二法者,遍行,別境,善法,并取心故,準前尋伺因通無漏,即妙觀察二十四法,今從因果二位通論,故二十二。此二十二者,體能變者是見分,所變者是相分,或識自體名能變,相見二分名所變,或能變是種,因能變故;所變謂現果能變故。智者決斷了達之義,彼位決斷了達相顯,故智用增。
故此四品 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
第三,以體攝用故,佛地論第三卷初,具明功德相攝,故此四智,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智為主故說智用增,諸餘功德智差別故。
此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品如次而得,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說轉識得。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為勸有情依智捨識,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智。
第四,轉何識得何智門。八七六五等,如次而得,無性菩薩及莊嚴論說:「且觀智轉五識等,此中唯轉第六識得。」佛地論中有二師說:「彼非次故,說法斷疑非五用故。」廣如佛地不能繁引,與此無違。轉識得智所以,此中有二。復次,初釋可解,第二釋中識是分別,有漏位強,智為決斷無漏位勝,轉強得強故言得智,此中因解捨識得智,因更成名智所由。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金剛心喻定現在前時,即初現起異熟識種,與極微細所知障種,俱時捨故;若圓鏡智爾時未起,便無能持淨種識故。
 第五,轉識得智位次,此第八識初說可解,若金剛心無無漏識,有漏已捨無漏未生,應無能持淨種之識,如前所轉捨中諍。
有義此品,解脫道時初成佛故,乃得初起異熟識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猶未頓捨,與無間道不相違故。
 無間道與異熟識等俱滅故,既非障法故不相違。又對法第十解:「金剛喻定,無間盡智等生,不言金剛心時,盡智等起,如何說無間道位,圓鏡智生?」此唯正義,種現同時,種現異時復有別解。
非障有漏劣無漏法,但與佛果定相違故,金剛喻定無所熏識,無漏不增應成佛故,由斯此品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不斷,持無漏種令不失故。
 即前所言餘有漏是,謂善無記,體非障有漏之法;無間生已,四智圓明無所熏識,諸無漏法更不增長,應成佛故悲智無窮,故盡未來際。前師解對法,盡智生時文云,彼言無間位後,盡智等圓滿而生,不言此時,此盡智等未起。又無間者,是俱無間義,障越尚稱無間,俱時寧非無間,如異念言俱有等,佛地論中無此二說,彼不分辨何位心生故。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菩薩見道初現前位,違二執故方得初起,後十地中執未斷故,有漏等位或有間斷;法雲地後,與淨第八相依相續,盡未來際。
 見道初位現在前者,真見道中此智即起,第六引生非自力起;二障頓斷,妙觀察智平等性智,起必同時。若漸次斷平等後起;然諸見道十地間起,如上數明,法雲地後盡未來故,第八決定與一俱故,自力既勝不由六引,六入生空七恒法空,平等轉故;亦不同地不同因位,一切皆同。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生空觀品,二乘見位亦得初起,此後展轉至無學位,或至菩薩解行地終;或至上位,若非有漏或無心時,皆容現起。
 此即初解生空觀品,漸悟入者,至解行地終;頓悟者至無學位;或至上位者,謂至菩薩十地位中,頓漸皆爾,既不障法空時,明法空觀必帶生觀,加行入心雖獨法空,入必細故帶其麤意,此非有漏及無心,通上諸位。
法空觀品,菩薩見位方得初起,此後展轉乃至上位;若非有漏,生空智果或無心時,皆容現起。
 法空觀品,要菩薩見道位方初起,法空觀品準前應;若至佛位唯生空觀,或唯理非事,有唯事非理,或二俱觀皆自在故,餘文可解。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修道位中,後得引故亦得初起。
 如前四緣中已解,第一師云:「菩薩修道位中,第六意識後得引故,亦得初起,於淨土中起五識故。」佛地論等亦有此義,雖言初地即亦得起,然非見道,見道已後,修道得智方起,真相見道中,不緣外事起麤識故。
有義成佛方得初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無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而數間斷作意起故。
 第二師說,如前四緣中已解,無別文義故不敘之,此中比量簡過,及釋妨難具如前解,佛地論有評義,取後解。
此四種性雖皆本有,而要熏發方得現行,因位漸增佛果圓滿,不增不滅盡未來際,但從種生不熏成種,勿前佛德勝後佛故。
 第六,種性本有始起門,地前種增入地二增,地前用增入地體增,現起別故,餘文可解唯護法義。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真如為境,是無分別非後得智,行相所緣不可知故。
 第七,所緣何境界門,初師可解所以如文。
有義此品緣一切法,莊嚴論說:「大圓鏡智,於一切境不愚迷故。」佛地經說:「如來智鏡,諸處境識眾像現故。」又此決定緣無漏種,及身土等諸影像故,行緣微細說不可知,如何賴耶亦緣俗故。
莊嚴論說:「於一切境,皆不愚迷故,有俗不知非不愚故。」餘文可解。言諸處者,謂內六處。境者六境,識者六識;此十八界或十二處,六根六識並名識故,身及土定須緣故,會不可知。言行緣微細者,行相所緣也,因既微細果亦難知,非不緣俗。
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餘一分二準此應知。
 言二智者,體是一用為二,何故俱生?緣俗名後得者,了俗由證真,證真為先;緣俗智生故名後得,佛地論又說:「或似後得名後得,後得不證真故,或如後得因中緣俗,真觀後生故。」下準此解,餘所引文勘佛地論,因有二類種,果恒唯一種,生二用現行。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第八淨識,如染第七緣藏識故;有義但緣真如為境,緣一切法平等性故;有義徧緣真俗為境,佛地經說:「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故。」莊嚴論說:「緣諸有情自他平等,隨他勝解,示現無邊佛影像故。」由斯此品,通緣真俗二智所攝,於理無違。
 此中三說所以,如文緣十平等故,通緣真俗,第三說也。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緣一切法自相共相,皆無障礙,二智所攝。
 文義易了。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五種現境,莊嚴論說:「如來五根,一一皆於五境轉故。」有義此品,亦能徧緣三世諸法,不違正理。佛地經說:「成所作智,起作三業諸變化事,決擇有情心行差別,令受去來現在等義,若不徧緣無此能故;然此心品隨意樂力,或緣一法或二或多,且說五根於五境轉,不言唯爾故不相違,隨作意生隨事相起,起化業故後得智攝。
 引論文等皆勘卷數,如前已顯;同類境故說緣五境,不定唯爾故不違也;五識皆能緣六境,不違理故,行相淺近緣事智故,但遮無為,如文證成。
此四心品,雖皆徧能緣一切法,而用有異;謂鏡智品,現自受用身淨土相,持無漏種。平等智品,現他受用身淨土相。成事智品,能現變化身及土相。觀察智品,觀察自他功能過失,雨大法雨破諸疑網,利樂有情。
 第八,緣境作用門,成事智通現淨穢土,妙觀察智,通二土說法。
如是等門,差別多種。
 第九,指例門有多,如是等門差別多種,佛地有四分心緣境,如前第二解,諸智相見分別門,即前第九卷解說,相應心所多少門,如前第三卷解,第八識第四卷,第七識第七卷解,六識中及次,前二十二法中解。善無漏門,如隨識中辨;假實分別門,及攝諸功德門,此論雖無總明處,然隨諸識已明訖,故不繁敘。其間智依何定起?何受相應,轉何界後識後智生等?佛地雖無如前已解,上來總是第二,別解所生菩提訖。
自下第三,即結是所生得。
此四心品,名所生得。
 此為結也,就解所轉得有三,初,總舉所轉得出數,二,別解所顯所生訖,三,總結故。
此所生得總名菩提,及前涅槃名所轉得。
 總結前也,就解轉依中有三,上來第一解轉依訖。
自下第二,明本頌所說轉依之言。
雖轉依義總有四種,而今但取二所轉得,頌說證得轉依言故。
 總有四種,而今但取二所轉得,餘三轉依不可證故,設有真如及無漏道,不是證義故不說之。
此修習位,說能證得非已證得,因位攝故。
 自下第三,明此十地,能證二轉依,非已證得,要成佛方證故。此十地無間道,斷障為因,解脫道方證於彼故;上來解五位中第四頌,雖有廣略不同,總是解十地修習位訖。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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