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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1

成唯識論   世親菩薩作   護法等十菩薩解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卷一     稽首唯識性,滿分清淨者,我今釋彼說,利樂諸有情。   今造此論,為於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為斷二重障故。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斷障為得二勝果故;由斷續生煩惱障,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涅槃。   又為開示,謬執我法迷唯識者,令達二空,於唯識理如實知故。   復有迷謬唯識理者,或執外境如識非無,或執內識如境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為遮此等種種異執,令於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斯論。   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頌曰:     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彼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又了別境識。   論曰:世間聖教說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謂主宰法謂軌持,彼二俱有種種相轉。我種種相,謂有情命等,預流一來等。法種種相,謂實德業等,蘊處界等。轉謂隨緣施設有異,如是諸相若由假說,依何得成?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識謂了別,此中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   或復內識轉似外境,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緣此執為實我實法,如患夢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緣此執為實有外境。   愚夫所計實我實法,都無所有,但隨妄情而施設,故說之為假。內識所變似我似法 雖有而非實我法性,然似彼現故說為假。外境隨情而施設,故非有如識., 內識必依因緣生故,非無如境,由此便遮增減二執。境依內識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識是假境所依事故,亦勝義有。   云何應知實無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現?   實我實法不可得故,如何實我實法,,不可得耶?諸所執者略有三種,一者,執我體常周徧,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   初且非理所以者何?執我常徧量同虛空,應不隨身受苦樂等。又常徧故應無動轉,如何隨身能造諸業?又所執我,一切有情為同為異?若言同者,一作業時一切應作;一受果時一切應受;一時解脫時,一切應解脫,便成大過。若言異者,諸有情我更相徧故,體應相雜。又一作業一受果時,一切我處無別故,應名一切所作所受。若謂作受各有所屬,無斯過者理亦不然,業果及身與諸我合,屬此非彼不應理故。一解脫時,一切應解脫;所修證法,一切我合故。   中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體常住,不應隨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槖籥風,應非常住。又我隨身應可分析,如何可執我體一耶?故彼所言如童豎戲。後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量至小如一極微,如何能令大身徧動?若謂雖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輪似徧動者,則所執我非一非常,諸有往來非常一故。  又所執我復有三種,一者即蘊,二者離蘊,三者,與蘊非即非離。  初即蘊我理且不然,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內諸色定非實有,如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恒相續待眾緣故。餘行餘色亦非實我,如虛空等非覺性故。   中離蘊我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說有為無為,亦應不可說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我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有思慮,為無思慮?若有思慮應是無常,非一切時有思慮故。若無思慮應如虛空,不能作業亦不受果,故所執我理俱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有作用,為無作用?若有作用,如手足等應是無常;若無作用,如兔角等應非實我,故所執我二俱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是我見所緣境不?若非我見所緣境者,汝等云何知實有我?若是我見所緣境者,應有我見非顛倒攝,如實知故。若爾,如何執有我者,所信至教,皆毀我見稱讚無我?言無我見能證涅槃,執著我見沉淪生死,豈有邪見能證涅槃?正見翻令沉淪生死?又諸我見不緣實我,所所緣故如緣餘心。我見所緣定非實我,是所緣故如所餘法。是故我見不緣實法,但緣內識變現諸蘊,隨自妄情種種計度。   然諸我執略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我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   此復二種,一者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我,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此二我執細故難斷,後修道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滅。   分別我執,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所說蘊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二,緣邪教所說我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此二我執麤故易斷,初見道時,觀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滅。   如是所說一切我執,自心外蘊或有或無,自心內蘊一切皆有;是故我執,皆緣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為我。然諸蘊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妄所執我橫計度故,決定非有。故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有我見,一切皆緣五取蘊起。」   實我若無,云何得有憶識,誦習恩怨等事?所執實我既常無變,後應如前是事非有,前應如後是事非無,以彼與前體無別故。若謂我用前後變易,非我體者理亦不然,用不離體應常有故,體不離用應非常故。然諸有情各有本識,一類相續任持種子,與一切法更互為因;熏習力故,得有如是憶識等事,故所設難於汝有失,非於我宗。   若無實我,誰能造業?誰受果耶?   所執實我即無變易,猶如虛空,如何可能造業受果?若有變易應是無常,然諸有情,心心所法因緣力故,相續無斷造業受果,於理無違。   我若實無,誰於生死輪迴諸趣?誰復厭苦求趣涅槃?   所執實我既無生滅,如何可計生死輪迴?常如虛空非苦所惱,何為厭捨求趣涅槃?故彼所言常為自害。然有情類身心相續,煩惱業力輪迴諸趣,厭患苦故求趣涅槃。由此故知定無實我,但有諸識,無始時來前滅後生,因果相續,由妄熏習似我相現,愚者於中妄執為我。   如何識外實有諸法,不可得耶?外道餘乘所執外法,理非有故。   外道所執云何非有?且數論者執我是思,受用薩埵,剌闍,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然大等法三事合成,是實非假現量所得。彼執非理所以者何?大等諸法多事成故,如軍林等應假非實,如何可說現量得耶?又大等法若是實有,應如本事非三合成。薩埵等三即大等故,應如大等亦三合成,轉變非常為例亦爾。又三本事各多功能,體亦應多能體一故。三體旣徧,一處變時餘亦應變,體無別故。許此三事體相各別,如何和合共成一相?不應合時變為一相,與未合時體無別故。若謂三事體異相同,便違已宗體相是一。體應如相冥然是一。相應如體顯然有三,故不應言三合成一。又三是別大等是總,總別一故應非一三。   此三變時,若不和合成一相者,應如未變,如何現見是一色等?若三和合成一相者,應失本別相,體亦應隨失,不可說三各有二相,一總有別。總即別故總亦應三,如何見一?若謂三體各有三相,和雜難知;故見一者,既有三相寧見為一?復如何知三事有異?若彼一一皆具三相,應一一事能成色等,何所闕少待三和合?體亦應各三,以體即相故。   又大等法皆三合成,展轉相望應無差別,是則因果,唯量,諸大,諸根差別皆不得成。若爾,一根應得一切境;或應一境,一切根所得,世間現量情與非情,淨穢等物現比量等,皆應無異,便為大失。故彼所執實法不成,但是妄情計度為有。   勝論所執實等句義,多實有性現量所得,彼執非理所以者何?諸義句中且常住者,若能生果應是無常,有作用故如所生果。若不生果,應非離識實有自性,如兔角等。諸無常等若有質礙,便有方分應可分析,如軍林等非實有性。若無質礙如心心所,應非離此有實自性。   又彼所執水火風等,應非有礙,實句義攝,身根所觸故,如堅濕煖動,即彼所執堅濕煖等,應非無礙;德句義攝,身根所觸故,如地水火風。地水火三對青色等,具眼所見準此應責。故知無實地水火風,與堅濕等各別有性,亦非眼見實地水火。又彼所執實句義中,有礙常者皆有礙故,如麤地等應是無常。諸句義中色根所取,無質礙法應皆有礙,許色根取故,如地水火風。   又彼所執非實德等,應非離識有別自性,非實攝故如石女兒。非有實等,應非離識別有自性,非有攝故如空華等。彼所執有,應離實等無別自性,許非無故如實德等。若離實等應非有性,許異實等故,如畢竟無等。如有非無無別有性,如何實等有別有性?若離有法有別有性,應離無法有別無性,彼既不然此云何爾?故彼有性唯妄計度。   又彼所執實德業性,異實德業理定不然。勿此亦非實德業性,異實等故如德業等。又應實等非實等攝,異實等性故,如德業實等。地等諸性對地等體,更相徴詰準此應知。如實性等,無別實等性;實等亦應,無別實性等。若離實等有實等性,應離非實等,有非實等性,彼既不爾此云何然?故同異性唯假施設。   又彼所執和合句義,定非實有,非有實等諸法攝故,如畢竟無。彼許實等現量所得,以理推徴當非實有,況彼自許和合句義,非現量得而可實有?設執和合是現量境,由前理故亦非實有。   然彼實等,非緣離識實有自體,現量所得,許所知故如龜毛等。又緣實智,非緣離識實句自體,現量智慧,假合生故如德智等。廣說乃至緣和合智,非緣離識和合自體,現量智攝,假合生故如實智等。故勝論者實義句義,亦是隨情妄所施設。   有執有一大自在天,體實徧常能生諸法。彼執非理所以者何?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諸非常法必不徧故,諸不徧者非真實故。體既常徧具諸功德,應一切處時,頓生一切法。待欲或緣方能生者,違一因論。或欲及緣亦應頓起,因常有故。餘執有一大梵,時方本際自然,虛空我等,常住實有具諸功德,能生一切法,皆同此破。   有餘偏執明論聲常,能為定量表詮諸法。有執一切聲皆是常,待緣顯發方有詮表。彼具非理所以者何?且明論聲許能詮故,應非常住如所餘聲,餘聲亦應非常,聲體如瓶衣等,待眾緣故。   有外道執地水火風,極微實常,能生麤色,所生麤色不越因量,雖是無常而體實有,彼亦非理所以者何?所執極微若有方分,如蟻行等體應非實。若無方分如心心所,應不共聚生麤果色。既能生果如彼所生,如何可說極微常住?又所生果不越因量,應如極微不名麤色,則此果色,應非眼等色根所取,便違自執。   若謂果色量德合故,非麤似麤;色根能聚,所執果色既同因量,應如極微無麤德合,或應極微亦麤德合,如麤果色處無別故。若謂果色徧在自因,因非一故可名麤者,則此果色體應非一,如所在因處各別故。既爾,此果還不成麤,由此亦非色根所取。若果多分合故成麤,多因極微合應非細,足成根境何用果為?既多分成應非實有,則汝所執前後相違。   又果與因俱有質礙,應不同處如二極微,若謂果因體相受入,如沙受水藥入鎔銅,誰許沙銅體受水藥?或應離變非一非常,又麤色果體若是一,得一分時應得一切,彼此一故彼應如此,不許違理許便違事,故彼所執進退不成,但是隨情虛妄計度。   然諸外道品類雖多,所執有法不過四種,一,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一如數論等,彼執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體無差別,便違三德我等體異,亦違世間諸法差別。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應無青黃等異。   二,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異如勝論等,彼執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滅無體不可得,便違實等自體非無,亦違世間現見有物。又若色等非色等性,應如聲等非眼等境。   三,執有法與有等性,亦一亦異如無慚等,彼執非理所以者何?一異同前一異過故,二相相違體應別故,一異體同俱不成故,勿一切法皆同一體。或應一異是假非實,而執為實理定不成。   四,執有法與有等性,非一非異如邪命等,彼執非理所以者何?非一異執同異一故,非一異言為遮為表?若唯是表應不雙非,若但是遮應無所執。亦遮亦表應互相違,非表非遮應成戲論。又非一異,違世共知有一異物;亦違自宗,色等有法決定實有,是故彼言唯矯避過,諸有智者勿謬許之。   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如何非有?彼所執色不相應行,及諸無為理非有故。且所執色總有二種,一者有對,極微所成,二者無對,非極微故。   彼有對色定非實有,能成極微非實有故。謂諸極微若有方分,必可分析便非實有;若無方分則如非色,云何和合承光發影?日輪纔舉照柱等時,東西兩邊光影各現,承光發影處既不同,所執極微定有方分。又若見觸壁等物時,唯得此邊不得彼分,既和合物即諸極微,故此極微必有方分。又諸極微隨所住處,必有上下四方差別,不爾,便無共和集義。或相涉入應不成麤,由此極微定有方分。執有對色即諸極微,若無方分應無障隔;若爾,便非障礙有對。是故汝等所執極微,必有方分,有方分故便可分析,定非實有,故有對色實有不成。   五識豈無所依緣色?雖非無色而是識變,謂識生時,內因緣力,變似眼等色等相現,即以此相為所依緣。然眼等根非現量得,以能發識比知是有,此但功能非外所造。外有對色理既不成,故應但是內識變現,發眼等識名眼等根,此為所依生眼等識,此眼等識外所緣緣,理非有故;決定應許,自識所變為所緣緣。   謂能引生似自識者,汝執彼是此所緣緣,非但能生,勿因緣等,亦名此識所緣緣故。眼等五識了色等時,但緣和合似彼相故。非和合相異諸極微,有實自體;分析彼時,即彼相識定不生故。彼和合相既非實有,故不可說是五識緣,勿第二月等,能生五識故。非諸極微共和合位,可與五識各作所緣,此識上無極微相故。非諸極微有和合相,不和合時無此相故。非和合位與不合時,此諸極微體相有異,故和合位如不合時,色等極微非五識境。   有執色等一一極微,不和合時非五識境;共和集位,展轉相資有麤相生,為此識境,彼相實有為此所緣。彼執不然,共和集位,與未集時體相一故,瓶甌等物極微等者,緣彼相識應無別故,共和集位一一極微,各各應捨微圓相故。非麤相識緣細相境,勿餘境識緣餘境故,一識應緣一切境故。許有極微尚致此失,況無識外真實極微?由此定知,自識所變似色等相,為所緣緣,見託彼生帶彼相故。 然識變時隨量大小,頓現一相;非別變作眾多極微,合成一物。為執麤色有實體者,佛說極微令其除析,非謂諸色實有極微。諸瑜伽師以假想慧,於麤色相漸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說極微,雖此極微猶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現,不名為色,故說極微是色邊際。由此應知,諸有對色皆識所變,非極微成。  餘無對色是此類故,亦非實有。或無對故如心心所,定非實色,諸有對色現有色相,以理推究離識尚無,況無對色現無色相,而可說為真實色法?   表無表色豈非實有?此非實有所以者何?且身表色若是實有,以何為性?若言是形便非實有,可分析故,長等極微不可得故。若言是動亦非實有,纔生即滅無動義故,有為法滅不待因故,滅若待因應非滅故。若言有色,非顯非形心所引生,能動手等名身表業,理亦不然,此若是動義如前破。若是動因應即風界,風無表示不應名表,又觸不應通善惡性,非顯香味類觸應知,故身表業定非實有。   然心為因,令識所變手等色相,生滅相續轉趣餘方,似有動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語表亦非實有聲性,一剎那聲無詮表故,多念相續便非實故,外有對色前已破故,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於理無違。   表既實無無表寧有?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語惡現行思立,故是假有。   世尊經中說有三業,撥身語業豈不違經?不撥為無但言非色,能動身思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起身語思有所造作,說名為業;是審決思所遊履故,通生苦樂異熟果故,亦名為道,故前七業道,亦思為自性。或身語表由思發故,假說為業,思所履故說名業道;由此應知實無外色,唯有內識變似色生。   不相應行亦非實有,所以者何?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諸心所體相可得,非異色心及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實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此定非異色心心所,有實體用,如色心等許蘊攝故。或心心所及色,無為所不攝故,如畢竟無定非實有;或餘實法所不攝故,如餘假法非實有體。 且彼如何知,得非得異色心等,有實體用?契經說故,如說:「如是補特伽羅,成就善惡,聖者成就十無學法。」又說:「異生不成就聖法,諸阿羅漢不成就煩惱。」成不成言顯得非得。經不說此,異色心等有實體用,為證不成。亦說輪王成就七寶,豈即成就他身非情?若謂於寶有自在力,假說成就;於善惡法,可不許然而執實得?若謂七寶在現在,故可假說成,寧知所成善惡等法,離現在有?離現實法理非有故,現在必有善種等故。 又得於法有何勝用?若言能起應起無為,一切非情應永不起;未得已失應永不生,若俱生得為因起者,所執二生便為無用。又具善惡無記得者,善惡無記應頓現前。若待餘因得便無用。若得於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諸可成法不離有情,若離有情實不可得,故得於法俱為無用。得實無故非得亦無,然依有情可成諸法,分位假立三種成就,一,種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現行成就,翻此假立不成就名,此類雖多,而於三界見所斷種,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異生性,於諸聖法未成就故。 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同分?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此天同分,此人同分。」乃至廣說。此經不說異心等,有實同分,為證不成。若同智言因斯起故,知實有者,則草木等應有同分。又於同分起同智言,同分復應有別同分,彼既不爾此云何然?若謂為因起,起同事欲知實有者,理亦不然,宿習為因起同事欲,何要別執有實同分?然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別假立同分。 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命根?契經說故如契經說:「壽煖識三,應知命根說名為壽。」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壽體,為證不成。又先已成色不離識,應此離識無別命根。又若命根異識實有,應如受等非實命根。 若爾,如何經說三法?義別說三如四正斷,住無心位壽煖應無,豈不經說識不離身?既爾,如何名無心位?彼滅轉識非阿賴耶,有此識因後當廣說,此識足為界趣生體,是遍恒續異熟果故,無勞別執有實命根,然依親生此識種子,由業所引功能差別,住時決定假立命根。 復如何知二無心定,無想異熟,異色心等有實自性?若無實性,應不能遮心心所法,令不現起。若無心位有別實法,異色心等能遮於心,名無心定;應無色時,有別實法異色心等,能礙於色名無色定。彼既不爾此云何然?又遮礙心何須實法?如堤塘等假亦能遮,謂修定時於定加行,厭患麤動心心所故,發勝期願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漸細漸微,微微心時熏異熟識,成極增上厭心等種,由此損伏心等種故,麤動心等暫不現行,依此分位假立二定,此種善故定亦名善。 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招彼異熟識,依之麤動想等不行,於此分位假立無想,依異熟立得異熟名,故此三法亦非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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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日本桐山大師作,譯為中文   爐香讚(合掌) 爐香乍熱,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南無大準提王菩薩(三稱) 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歸命頂禮準提尊,解脫因緣千座行,功德無量今傳佈,且說寶塔有原因。  如來秘密大法門,切斷一切諸惡業,將此密法安置處,即同供奉一靈寺。  其中靈處雖無限,惟此寶塔準提尊,顯密兩教稱不同,顯稱佛母準提尊。  密稱最勝金剛尊,所發奉請諸誓願,如汝累行千座行,生身佛母即出現。  縱為瓦石木塊體,寶塔忽變七寶成,光輝燦爛真晃耀,諸天善神齊降臨。  直達八萬由旬外,晝夜保護各人行,寶塔威力貫天際,諸佛讚歎瞻仰勤。  有此寶塔安置處,不怕諸難來相侵,闔家人等皆安隱,牛馬之類亦太平。  疫病苦厄不必憂,故望行者日日供,一日一座行此法,千座重疊即滿行。  初座三百三十三,切斷家庭各因緣,消涂祖先諸業障,祖父祖母及雙親。  所有一切諸業障,血肉相連傳子孫,子孫惡運從此起,勿謂無罪受此愆。  原因皆由父母緣,初座功滿即滅盡,中座三百三十三,專除本身惡因緣。  我有惡緣之父母,又有障深之祖先,今生所以有此運,皆為前世果報緣。  勿怨祖先勤悔過,中座修完可除完,滿座三百三十三,可斷子孫惡因緣。  父母因緣子孫受,為愛子孫宜虔勤,以前所有諸惡因,必由自身來切斷。  三行圓滿整千日,滿期之樂樂無窮,八十億劫所集聚,生死重罪亦消完。  佛母誓言不可撼,無間餓鬼各地獄,畜生界中墮身陷,一切因緣悉可斷。  菩提路開直向前,皆由此行得實現,如有祖先犯重罪,墮於中有苦相連。  子孫修行便成佛,躍入菩薩行列間,功德無量難罄述,業病苦患亦皆然。  如能至誠修此法,重病即日可輕減,天壽可達不必憂,皆由此行獲保障。  前世貪罪報自身,衣食貧寒交相歎,至誠專一修此法,天降寶雨濟困貧。  此身日成富貴身,勿忘虔心三寶供,若彼各惜不肯施,寶雨即刻消失盡。  更宜廣植諸善根,發願虔心救世人,今生貧困而哭泣,皆因前生泣別人。  應知果報原如此,因果車輪不稍停,欲助自己及子孫,汝今應先救世人。  此乃因果之大法,我佛如來亦曾云,只顧自身復自身,決難解脫惡緣因。  我身所以有今日,皆因過去因緣成...

大藏經13,寶女所問經卷第四

寶女所問經卷第四    西晉月氏三藏竺法護譯 三十二相品第九 於是寶女問世尊曰:「唯然大聖,今所可謂如來至真,三十有二大人之相,前世宿命行何功德,而致逮得三十有二,大人之相遍布在體?」佛告寶女:「吾往古典行無量德,合集眾行,如來由是逮得,三十有二大人之相,遍布于體。今粗擧要,如來之相,足安平立大人之相者,乃往堅固勸助,而不退轉,未曾覆蔽他人功故。如來手足而有法輪,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興設若干,種種施故。如來指纖長好,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則說經義,救護眾生令無患故。如來手足生網幔理,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未曾破壞地人眷屬故。如來手足柔軟微妙,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而以惠施,若干種衣細軟服故。如來而有七合充滿,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廣設眾施,供諸乏故。如來之膝平正無節,腨腸如鹿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奉受經典,不違失故。如來之身,其陰馬藏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謹慎己身,遠欲法故。如來之身,頰車充滿猶如師子,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廣修淨業,修行備故。如來至真常於胸前,自然卍字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蠲除穢濁不善行故。如來肢體具足成就,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施以無畏,安慰人故。如來手臂長出於膝,大人相者,乃往古世,人有所作佐助勸故。如來身淨而無瑕庛,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奉行十善,無厭足故。如來腦戶充滿弘備,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其有病者,若干種藥瞻視療故。如來師子步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殖眾德本,具足備故。如來四十齒白,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志性等仁於眾生故。如來牙齒無有間疏,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設人諍鬪,令合和故。如來頷牙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則以微妙,可意之物而興施故。如來紺清美好髮眉,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善自護已身口心故。如來廣長舌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所言至誠,護口之過故。如來舋舋大人相者,以無量福供養究竟,心行仁和使得覆蓋。如來梵聲哀鸞之音,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言語柔和,與眾人言護口節辭,無央數人聞其所語,無不悅故。如來瞳子紺青色,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常以慈目察眾人故。如來之眼如月初生,大人相者,乃往古世無麁暴志,心性和順故。如來眉間白毫,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敬禮尊長故。如來肌膚柔軟妙好,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心念錜集法品藏故。如來身形紫磨金色,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多施衣服臥具床故。如來之體一一毛生,大人相者,乃往古世,離於集會眾閙之故。如來之毛上向右旋,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尊敬於師,受善友教稽首從故。如來頭髮紺青色,大人相...

大藏經16,入楞伽經卷第八

入楞伽經卷第八    元魏天竺三藏菩提留支譯 剎那品第十四 爾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如來應正遍知為我說,善逝為我說,一切法生滅之相。云何如來說,一切法念念不住?」佛告大慧菩薩言:「善哉善哉!善哉大慧,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大慧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一切法一切法者,所謂善法不善法,有為法無為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漏法無漏法,內法外法,大慧,略說五陰法,因心意意識熏習增長,諸凡夫人依心意意識熏習故,分別善不善法。大慧,聖人現證三昧三摩跋提,無漏善法樂行。大慧,是名善法。復次,大慧,言善不善法者,所謂八識,何等為八?一者,阿梨耶識,二者意,三者意識,四者眼識,五者耳識,六者鼻識,七者舌識,八者身識。大慧,五識身共意識身,善不善法,展轉差別相續,體無差別身,隨順生法生已還滅,不知自心見虛妄境界。即滅時,能取境界形相大小,勝如之狀。大慧,意識共五識身相應生,一念時不住。是故我說,彼法念時不住。大慧,言剎尼迦者,名之為空。阿梨耶識名如來藏,無共意轉識熏習,故名為空。愚癡凡夫不覺不知,執著諸法剎那不住,墮在邪見而作是言:『無漏之法,亦剎那不住。』破彼真如如來藏故。大慧,五識身者不生六道,不受苦樂,不作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不受苦樂,非生死因,餘法者共生共滅,依於四種熏習醉故,而諸凡夫不覺不知,邪見熏習,言一切法剎那不住。復次大慧,金剛如來藏,如來證法非剎那不住。如來證法若剎那不住者,一切聖者不成聖人。大慧,非非聖人以聖人故。大慧,金剛住於一劫,稱量等住不增不減。大慧,云何愚癡凡夫分別諸法,言剎那不住?而諸凡夫不得我意,不覺不知內外諸法,念念不住。」大慧復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滿足六波羅贏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世尊,何等為六波羅蜜?云何滿足?」佛告大慧菩薩言:「大慧,波羅蜜差別有三種,謂世間波羅蜜,出世間波羅蜜,出世間上上波羅蜜。大慧,言世間波羅蜜者,愚癡凡夫執著我我所法,墮於二邊,為於種種勝妙境界,行波羅蜜,求於色等境界果報。大慧,愚癡凡夫行,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乃至生於梵天,求五神通世間之法。大慧,是名世間諸波羅蜜。大慧,言出世間波羅蜜者,謂聲聞辟支佛,取聲聞辟支佛涅槃心,修行波羅蜜。大慧,如彼世間愚癡凡夫,為於自身求涅槃樂,而行世間波羅蜜行,聲聞緣覺亦復如是,為自身故求涅槃樂,行出世間波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