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種稻的成本上漲,若收成十七割(一分地收十七包穀,一包一百台斤一千元來算,可是不曾一千元,現在是一包九百多元),本錢成本占一半,就是八包半是本錢,十幾年前收成十一割(包),成本占一半,就是成本是五包半,現在的成本,比十幾年前多了三包,所以,若成本漲到一分地收二十一包穀,成本占十包半。差不多不必十年的時間,就會發生成本,一分地十包半的情形,就是若收成一分地十包時,現在成本八包半,還賺一包半,差不多一千多元。若近十年後,一分地收十包時,成本是十包半,不但沒賺,還虧半包,所以那時收成少的人,就不肯種稻穀,會轉作其他農作物,或辦休耕領補助,或成立合作社,由有農地,實際作農的人,每人出資認股,建立合作社的碾米工廠,及烘慆機,農民的米,在碾米廠碾成白米,賣掉白米所賺的錢,可以由農民,按照所收成的斤數均分,所以農民的穀,在合作社裏,不是賣斷,而是寄放,寄賣白米。但農民出資的錢,應規定一分地出多少錢,若有二甲地,就出二十分地的錢,不能多出,否則會被多出資的人控制,但開始時沒足夠的資金,可以向有資金的人先借先墊,不算他的投資,以後再分期還清。農民也可以,把賣白米的錢不領回,而轉付出資認股的錢。合作社也應留一部分的錢,做為員工的薪水,及各種機器,廠房的修理費等。合作社也可以留一些,賣白米的錢,漸漸擴充資金。也可以每年,或幾年調高,一分地認股出資的錢數,但不能使農民,付擔不了,覺得參加沒利益,而不想參加,就是若出資認股的錢,若農民好幾年,都賺不回來,農民會不想參加或退出。但合作社所賺的錢,留下來做資金,是合作社的錢,而不是某私人的錢,是可以的。這可使農民,不必增加一分地的認股錢數。也可以由農民,依地的分數,分三種機器做事,所賺的錢。
種稻的成本,是與種稻有關的錢才算進去。若收成後,固定要買醫病的藥,一萬多元,這雖是固定的費用,但與種稻無關,就不能算進種稻成本裏。又如開出去街上的,私人汽車的修理等,因與種稻無關,也不能算進種稻成本。載肥料,噴霧機的搬運機的修理費,就可以算進種稻成本裏。
但這時三種,種植白米的機器,包括犁田機費,插秧機費,割稻機費,及農藥,肥料,秧苗等,漑水費,抽水電費,噴霧機修理費,搬運機修理費,馬達修理費等,見農民收入增加,會要漲價,成本漲價,會抵消收入增加的成果,結果收入還是沒增。十幾年前犁田機,及割稻機的工錢,都是五百元,現在都是一千一百元,漲了一倍多。插秧機費,農藥,肥料,秧苗也漲。所以,如何使以上成本不增太多,應由合作社的成員,每人出資,或由合作社賣白米的收入中,留一部份,購買犁田機,插秧機,割稻機等,請人來開,譬如現在犁田機,及割稻機的工錢,一分地是工錢一千一百元,而合作社的犁田機,及割稻機,做一分的工錢,可以只收六百元,被僱開犁田機及割稻機的人,以所做地的分數的工錢,的一半做為他的工資,但若油由合作社出錢買,他把這三種機開家,把加的油又抽出來,拿去私用或轉賣,會增加合作社的成本,所以,這三種機器,應做完事後,開回合作社的廠房裏,集中保管,或油由開這三種機器的人,自己出錢買,不能報消,而增加他的工資。但有時由合作社,指派的工作做完後,他私自用晚上,去犁田或割稻穀,工錢完全被他收去,而沒上報上繳合作社,也是會發生的。而且以後,有人為破壞合作社的發展,若開放外國米進口,使合作社及私人碾米廠的米,賣不出去,也是有可能的。
但買三種機器,需要不少錢,若買得太少,工作做不完,農民還是會去請,私人梨田機,割稻機等做事,還是不能起平準(使私人機器的工錢下降),及制衡的作用,所以合作社機器的數量要足夠,合作社的碾米廠及烘稻機,碾米烘稻的數量要足夠,才能與私人的工廠,起制衡的作用。但這些機器要發不少錢,若沒有完善的會計制度,實在不好管,所以,若把私人開這三種機器的人,加入三機種植工會(公會),先將工資降價,沒工會批淮,不能漲工資,若私自漲工資,可以由工會罰款,但這應是要由政府,付予工會這種權利,是不是要經立法院立法,應再察察看?
至於成立合作社的辦法,及寫章程等,在商事法裏,有合作社法,可以拿來參考,或縣市政府裏,是不是有,有關合作社成立的簡介等,應可以去問問看?但農民直接參加,出錢投資認股,自己耕作,自已收收入,才是合作社。若由某人或某團體,把農民的地租了,雖有碾米廠及烘稻機等,也不是合作社。合作社應可以,在農民繳穀時,先收一次繳穀全部的錢,以後賣白米時,又收賣白米所賺的錢。十年後若沒預先控制,會因工資上漲,及農藥肥料等上漲,而使農民不敢種稻米,以後還是會,往這方便發展的,所以,現在政府及農民,應可以開始漸漸,注意這種發展。合作社法,是許多歐美國家,都有的制度,也有合作社信用部,存款部等,不是共產國家才有的制度;也不是三民主義,才有的制度,若有人說合作社制度,是共產制度,他就是不了解三民主義,及不了解歐美制度的人;也不是以前,三民主義考很好的人。
十幾年前及現在,一分地收成十割(十包)就不少了,有人一分地收十三包,就不錯了,有些有效,此較好的農藥,雖十幾年前就有了,可是沒人告知,收成也不會好,以前農會有一些農藥,其成份應是綜合性的,用了以後收成會增加,可是以後,農會沒賣這種農藥,加上進了不肥的肥料,水稻的收成,又減少了。現在也是一分地,收成十三,四包,就很好了,雖然有些收成比較多的人,應是較少數。現在農會的肥料,是賣改進過的肥料,應是比較好的。所以農會若肯給農民多收成,肯替農民做些事,是不是農會裏有工會部?以可立法使其可以,使開三種機器的人,加入工會,不能漲工資,若私自漲工資,可以由工會罰款等。及農會是不是,可以成立合作社部?由其來實行,以上合作社的事情。但若農會不願做這些事情,應是在農會體係外,令外成立以上的,三機種植工會(公會),及合作社比較好。
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日本桐山大師作,譯為中文 爐香讚(合掌) 爐香乍熱,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南無大準提王菩薩(三稱) 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歸命頂禮準提尊,解脫因緣千座行,功德無量今傳佈,且說寶塔有原因。 如來秘密大法門,切斷一切諸惡業,將此密法安置處,即同供奉一靈寺。 其中靈處雖無限,惟此寶塔準提尊,顯密兩教稱不同,顯稱佛母準提尊。 密稱最勝金剛尊,所發奉請諸誓願,如汝累行千座行,生身佛母即出現。 縱為瓦石木塊體,寶塔忽變七寶成,光輝燦爛真晃耀,諸天善神齊降臨。 直達八萬由旬外,晝夜保護各人行,寶塔威力貫天際,諸佛讚歎瞻仰勤。 有此寶塔安置處,不怕諸難來相侵,闔家人等皆安隱,牛馬之類亦太平。 疫病苦厄不必憂,故望行者日日供,一日一座行此法,千座重疊即滿行。 初座三百三十三,切斷家庭各因緣,消涂祖先諸業障,祖父祖母及雙親。 所有一切諸業障,血肉相連傳子孫,子孫惡運從此起,勿謂無罪受此愆。 原因皆由父母緣,初座功滿即滅盡,中座三百三十三,專除本身惡因緣。 我有惡緣之父母,又有障深之祖先,今生所以有此運,皆為前世果報緣。 勿怨祖先勤悔過,中座修完可除完,滿座三百三十三,可斷子孫惡因緣。 父母因緣子孫受,為愛子孫宜虔勤,以前所有諸惡因,必由自身來切斷。 三行圓滿整千日,滿期之樂樂無窮,八十億劫所集聚,生死重罪亦消完。 佛母誓言不可撼,無間餓鬼各地獄,畜生界中墮身陷,一切因緣悉可斷。 菩提路開直向前,皆由此行得實現,如有祖先犯重罪,墮於中有苦相連。 子孫修行便成佛,躍入菩薩行列間,功德無量難罄述,業病苦患亦皆然。 如能至誠修此法,重病即日可輕減,天壽可達不必憂,皆由此行獲保障。 前世貪罪報自身,衣食貧寒交相歎,至誠專一修此法,天降寶雨濟困貧。 此身日成富貴身,勿忘虔心三寶供,若彼各惜不肯施,寶雨即刻消失盡。 更宜廣植諸善根,發願虔心救世人,今生貧困而哭泣,皆因前生泣別人。 應知果報原如此,因果車輪不稍停,欲助自己及子孫,汝今應先救世人。 此乃因果之大法,我佛如來亦曾云,只顧自身復自身,決難解脫惡緣因。 我身所以有今日,皆因過去因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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