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二
結蘊第二中,一行納息第二之七
阿羅漢有六種,一,退法,二,思法,三,護法,四,安住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此中退法者,謂彼應退;思法者,謂彼思已持刀自害;護法者,謂彼殷重守護解脫;安住法者,謂彼不退亦不昇進;堪達法者,謂彼堪能達至不動;不動法者,謂彼本得不動種性,或由練根而得不動。
問:退法阿羅漢必退耶?乃至堪達法阿羅漢,必練根至不動耶?
有作是說:阿羅漢中退法必退,思法必思持刀自害,護法必能守護解脫,安住法必能不退,亦不昇進;堪達法必能,練根至不動。以是事故彼名退法,乃至名堪達法,若作是說,依六作用,建立,種阿羅漢名。彼說欲界具有六種,色無色界唯有二種,謂安住及不動法。如是說者,退法阿羅漢不必退,乃至堪達法阿羅漢,不必練根至不動地。
問:若爾,何故彼名退法,乃至彼名堪達法耶?
答:阿羅漢中,退法者不必退 若退從此種性非餘;乃至堪達法者,不必練根至不動法,若能練根至不動者,決定從此種性非餘。若作是說,依六種性,建立六種阿羅漢名,此說三界皆具六種,六種種性遍三界故。
問:云何建立六種阿羅漢耶?
答:依根建立。
問:根有九品,謂下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云何依根建立六種,不立九耶?
有作是說:此六種中,退法成就二品根,謂下下下中。思法成就一種根,謂下上。護法成就一種根,謂中下。安住法成就一種根,謂中中。堪達法成就一種根,謂中上。不動法阿羅漢,成就一種根,謂上下。獨覺法成就一種根,謂上中,佛成就一種根,謂上上。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無一成就二品根故;利根尚無具二品者,況鈍根者有具二品根?應作是說,阿羅濁中退法,成就下下品根,思法成就下中品根,護法成就下上品根,安住法成就中下品根,堪達法成就中中品根,從時解脫練根至不動法,成就中上品根。本種性不動法,成就上下品根,獨覺成就上中品根,如來成就上上品根。」
有說,六種阿羅漢中,退法作一事謂退。思法作二事,謂退及思。護法作三事,謂退思護。安住法作四事,謂退思護及安住。堪達法作五事,謂退思護,安住及練根至不動。
如是說者,退法作三事,一,退住學根,二,練根至思,三,即住彼般涅槃。思法作四事,一,退住學根,二,退住退法根,三,練根至護,四,即住彼般涅槃。護法作五事,一,退住學根,二,退住退法根,三,退住思法根,四,練根至安住,五,即住彼般涅槃。安住法作六事,一,退住學根,,二,退住退法根,三,退住思法根,四,退住護法根,五,練根至堪達,六,即住彼般涅槃。堪達法作七事,一,退住學根,二,退住退法根,三,退住思法根,四,退住護法根,五,退住安住法根,六,練根至不動法,七,即住彼槃涅槃。
問:思法阿羅漢,退住學根時,得何學根?為得退法種性學根?為得思法種性學根?
答:彼得退法種性學根,非思法種性學根,所以者何?彼先於學位,未得思法學根故。今若退得思法學根,是進非退不應正理。契經中說,有阿羅漢名喬底迦,是時愛心解脫,彼六反退失阿羅漢果已,第七反得阿羅漢果時,恐復退失以刀自害。
問:彼為是退法?為是思法耶?設爾何失?二俱有過所以者何?若是退法何緣自害?若是思法何故退耶?
答:應無是說,彼是退法。
問:若爾,何故以刀自害?
答:彼厭退故以刀自害,若先不退而自害者,乃是思法。
卷第六十三
結蘊第二中,一行納息第二之八
有八種補特伽羅,一,預流向,二,預流果,三,一來向,四,一來果,五,不還向,六,不還果,七,阿羅漢向,八,阿羅漢果。
問:如是八種補特伽羅,名既有八實體有幾?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此名有八實體唯五,謂預流向,阿羅漢果,名有二種實體亦二。預流果一來向,名雖有二實體唯一。一來果不還向,名雖有二實體唯一。不還果阿羅漢向,名雖有二實體唯一,帶果行向有情一故。」
尊者妙音作是說:「八補特伽羅,名體俱有八。」彼作是說:「諸預流者,乃至未起勝彼果道,成就預流果,故名預流者。若起勝彼果道,便捨預流果,故名一來向,非預流者。諸一來者,乃至未起勝彼果道,成就一來果,故名一來者,若起勝彼果道,便捨一來果,故名不還向,非一來者。諸不還者,乃至未起勝彼果道,成就不還果,故名不還者;若起勝彼果道,便捨不還果,故名阿羅漢向,非不還者。以依根立補特伽羅故,不可言一有二種故。」
彼所造生智論言:「問:一來向成就預流果不?答:不成就。問:不還向成就一來果不?答:不成就。問:阿羅漢向,成就不還果不?答:不成就。」
評曰:應作是說,諸有漸次得四果者,彼名雖八實體唯五,如名體,名施設體施設,名異相體異相,名異性體異性,名建立體建立,名差別體差別,名分別體分別,名覺體覺應知亦爾。
問:若八實體唯有五者,云何建立此八種名?
答:依道現行故立八種,謂預流者,乃至未起勝彼果道,彼預流果得而亦在身,成就亦現在前,於一來向未得未在身,未成就未現在前,名預流果,非一來向。若起勝彼果道現在前,彼一來向得而亦在身,成就亦現在前,於預流果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名一來向非預果。諸一來者,乃至未起勝彼果道,彼一來果得而亦在身,成就亦現在前,於不還向未得未在身,未成就未現在前,名一來果非不還向。
若起勝彼果道現在前,彼不還向得而亦在身,成就亦現在前,於一來果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名不還向非一來果。諸不還者,乃至未起勝彼果道,彼不還果得而亦在身,成就亦現在前,於阿羅漢向,未得未在身,未成就未現在前,名不還果非阿羅漢向。
若起勝彼果道現在前,彼阿羅漢向,得而亦在身,成就亦現在前,於不還果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名阿羅漢向,非不還果。故體雖五而名有八,若并超越得四果者,即名有八體有七種,謂見道中有一來向,無預流果;有不還向無一來果,唯決定無阿羅漢向,無不還果,故體有七。
結蘊第二中,有情納息第三之一
三界各有二部結,謂見修所斷,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顯三界各二部結,令諸有情受種種苦,謂此諸結於生死中,與諸有情作大繫縛,作大無義作大嶮伏。由有此故令諸有情,於三界中受諸苦惱,輪迴生死,數入母胎生熟藏間,住冥闇處,種種不淨之所逼迫,生已不知此結過患,復還染習受苦無窮。欲令有情,於此諸結知見覺已,勤修對治,斷此諸結得永涅槃,不復輪迴受生死苦。如不覺知,怨家繫縛無義嶮伏,則不能避。若覺知者便能避之,故應思惟籌量觀察,訶毀諸結種種善語,乃至經生亦不忘失。
如慈愛子初生之時,便作是說:「三界各有,見修所斷二部諸結,有情由此所繫縛故,數入母胎受諸苦惱,輪迴生死難有出期。」
問:尊者何故於初生時,作如是語?
答:以彼尊者在母胎中,眾苦逼切便作是念:「何緣有情數入母胎,受如是苦?」作是念已,由宿愛樂,多聞願力即能了知,皆由三界各二部結,未永斷故。」由是初生便能訶毀,二部諸結種種過患,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問:此中部言欲顯何義?
答:欲顯眾義,如苾芻部名苾芻眾,婆羅門部名婆羅門眾,餘亦如是。部眾群聚名異義同。
問:此中頓言欲顯何義?
答:顯一時義,云何知然?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憍薩羅主勝軍大王,來詣佛所,到已頂禮世尊雙足,退坐一面,以敬愛語慰問世尊,佛亦隨宜而慰喻彼,既問喻已復白佛言:『我昔聞佛曾說此語,去來今世,無有沙門婆羅門等,於一切法具實智見,若言有者必無是處,喬答摩尊憶此語不?』佛言:『不憶。』復白佛言:『世或有人,惡受文義異受異說,喬答摩尊必不應爾,唯願審憶為我說之。』佛言:『大王,我憶往昔曾作是語,去來今世,無有沙門婆羅門等,於一切法頓得智見,若言有者必無是處,決定經於三無數劫,修習百千難行苦行,積漸具六波羅蜜多,然後乃能於一切法,具實智見。』故知頓者欲顯一時。」
卷第七十二
結蘊第二中,十門納息第四之二
問:意識界云何?
答:意及法為緣所生意識,是名意識界,此中問答分別,如眼識界應知。
問:何緣六識界,不說彼同分?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復次,六識界是生所顯,依生建立,彼同分心是不生故,唯說同分。復次,六識界是用所顯,依用建立,彼同分心無作用故,唯說同分。復次,六識界皆是意界攝,已說意界有彼同分,應知即已說六識界,故不復說。
問:若爾,不應立六識界,此六即是意界攝故?
答:雖即意界而為建立,根境識三各有六,故復別說有六識差別。
問:諸契經中說心意識,如是三種差別云何?
或有說者,無有差別,心即是意,意即是識,此三聲別義無異故,如火名火亦名焰頂,亦名熾然亦名生明,亦名受祀亦名能熟,亦名黑路亦名鑽息,亦名烟幢亦名金相,如是一火有十種名,聲雖有異而體無別;如天帝釋亦名鑠羯羅,亦名補爛達羅,亦名莫伽梵,亦名婆颯縛,亦名憍尸迦,亦名設芝夫,亦名印達羅,亦名千眼,亦名三十三天尊。如是一主有十種名,聲雖有異而體無別。如對法中說,受名受亦名等受,亦名別受亦名覺受,亦名受趣,如是一受有五種名,聲雖有異而體無別。故契經說心意識三,聲雖有異而無差別。
復有說者,心意識三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名心名意名識異故。復次,世亦差別,謂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故。復次,施設亦有差別,謂界中施設心,處中施設意,蘊中施設識故。復次,義亦有差別,謂心是種族義,意是生門義,識是積聚義。復次,業亦有差別,謂遠行是心業,如有頌曰:
能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調伏此心者,解脫大怖畏。
前行是意業,如有頌曰:
諸法意前行,意尊意所引,意染淨言作,苦樂如影隨。
續生是識業,如契經說:「入母胎時識若無者,羯剌藍等不得成就。」故知續生是識業用。復次,彩畫是心業,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諸傍生趣由心彩畫,有種種色。」歸趣是意業,如契經說:「苾芻當知,如是五根各別所行,各別境界,意根總領,受彼所行境界,意歸趣彼作諸事業。」了別是識業,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識能了別種種境事。」復次,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是識業,脇尊者言:「滋長分割是心業,思量思惟是意業,分別解了是識業,應知此中滋長者,是有漏心;分割者是無漏心;思量者是有漏意,思惟者是無漏意;分別者是有漏識,解了者是無漏識。」心意識三是謂差別。
問:意法意識界,為必同繫,為亦有異繫耶?
答:如是三種,或有同繫或有異繫。云何同繫?謂欲界意欲界法,生欲界意識;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意,非想非非想處法,生非想非非想處意識,是謂同繫。云何異繫?有作是說:「欲界善心無間,唯有未至定現在前;未至定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或有說者:「欲界善心無間,有未至定;或初靜慮現在前;彼二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復有說者:「欲界善心無間,有未至定;或初靜慮,或靜慮中間現在前;彼三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欲界善心無間,有未至定;或初靜慮或靜慮中間,或第二靜慮現在前;彼四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如超定時,初靜慮等無間,超第二靜慮等,而第三靜慮等現在前故。」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定不定心相異故。應作是說,欲界善心無間,有未至定,或初靜慮現在前;彼二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彼無明勢力唯能至此故。謂欲界善心無間,或未至定,或初靜慮現在前時,彼欲界意,初靜慮地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彼二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時,彼初靜慮地意,欲界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
初靜慮無間,順次入第二靜慮時,彼初靜慮意,第二靜慮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第二靜慮無間,逆次入初靜慮時,彼第二靜慮意,初靜慮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
第二靜慮無間,順次入第三靜慮時,彼第二靜慮意,第三靜慮識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第三靜慮無間,逆次入第二靜慮時,彼第三靜慮意,第二靜慮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
第三靜慮無間,順次入第四靜慮時,彼第三靜慮意,第四靜慮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第四靜慮無間,逆次入第三靜慮時,彼第四靜慮意,第三靜慮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
第四靜慮無間,順次入空無邊處時,彼第四靜慮意,空無邊處意識法,或無色界繫或不繫。空無邊處無間,逆次入第四靜慮時,彼空無邊處意,第四靜慮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
空無邊處無間,順次入識無邊處時,彼空無邊意,識無邊處意識法,或識無邊處繫,或無所有處繫,或非想非非想處繫,或不繫。識無邊處無間,逆次入空無邊處時,彼識無邊處意,空無邊處意識法,或無色界繫或不繫。
識無邊處無間,順次入無所有處時,彼識無邊處意,無所有處意識法,或無所有處繫,或非想非想處繫,或不繫。無所有處無間,逆次入識無邊處時,彼無所有處意,識無邊處意識法,或識無邊處繫,或無所有處繫,或非想非非想處繫,或不繫。
無所有處無間,順次入非想非非想處時,彼無所有處意,非想非非想處意識法,或非想非非想處繫,或不繫。非想非非想處無間,逆次入無所有處時,彼非想非非想處意,無所有處意識法,或無所有處繫,或非想非非想處繫,或不繫。
初靜慮無間,順超入第三靜慮時,彼初靜慮意,第三靜慮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第三靜慮無間,逆超入初靜慮時,彼第三靜慮意,初靜慮意識法,或三界繫或不繫。
乃至識無邊處無間,順超入非想非非想處時,彼識無邊處意,非想非非想處意識法,或非想非非想處繫,或不繫。非想非非想處無間,逆超入識無邊處時,彼非想非非想處意,識無邊處意識法,或識無邊處繫,或無所有處繫,或非想非非想處繫,或不繫,餘地隨相皆應廣說。
問:以欲界眼見欲界色,及以色界眼,見欲色界色時,於彼色起幾種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幾種分別意識?
答:已斷善根者眼見色時,於彼色起二種眼識,謂染汙,無覆無記。此後於彼,復起三種分別意識,謂善,染汙,無覆無記。不斷善根者,若諸異生未離欲界染,眼見色時,於彼色起三種眼識,謂善,染,無覆無記。此後於彼,復起欲界三種分別意識,謂善,染汙,無覆無記。
即彼若生欲界已,離欲界染,未離初靜慮染。以欲界眼見諸色時,於彼色起二種眼識,謂除染汙。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初靜慮二種。不退法者,欲界初靜慮各二種,謂除染汙。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初靜慮二種除染汙,欲界若退法者三種,不退法者二種。
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初靜慮三種,欲界若退法者二種,除無記;不退法者唯善。
即彼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以初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初靜慮二種。不退法者欲界二種,初靜慮唯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二種,初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初靜慮各唯善。
即彼以第二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前二靜慮各二種。不退法者,欲界第二靜慮各二種,初靜慮唯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第二靜慮各二種,初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初靜慮各唯善,第二靜慮二種。
見第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初靜慮各二種,第二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初靜慮唯善,第二靜慮三種。
即彼已離第二靜慮染,未離第三靜慮染,以初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前三靜慮各二種。不退法者,欲界及第三靜慮各二種,前二靜慮各唯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第二第三靜慮各二種,初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二靜慮各唯善,第三靜慮二種。
即彼以第二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前二靜慮各二種。不退法者欲界二種,前二靜慮各唯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第二靜慮各二種,初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二靜慮各唯善。見第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初靜慮各二種,第二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二靜慮各唯善。
即彼以第三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前三靜慮各二種。不退法者,欲界第三靜慮各二種,前二靜慮各唯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第二第三靜慮各二種,初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二靜慮各唯善,第三靜慮二種。見第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及初第三靜慮各二種,第二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二靜慮各唯善,第三靜慮二種。見第三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及前二靜慮各二種,第三靜慮三種。不退者者,欲界及二靜慮各唯善,第三靜慮三種。
即彼已離第三靜慮染,未離第四靜慮染,以初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四靜慮各二種。不退法者,欲界及第四靜慮各二種,前三靜慮各唯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及後三靜慮各二種,初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三靜慮各唯善,第四靜慮二種。即彼以第二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四靜慮各二種。不退法者,欲界第四靜慮各二種,前三靜慮唯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及後三靜慮各二種,初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三靜慮各二種,第四靜慮二種。見第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及初第三第四靜慮各二種,第二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三靜各唯善,第四靜慮二種。即彼以第三靜慮眼,見欲界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三種,四靜慮各二種。不退法者,欲界第四靜慮各二種,前三靜慮唯善。見初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及後三靜慮各二種,初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三靜慮各唯善,第四靜慮二種。見第二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及初第三第四靜慮各二種,第二靜慮三種。不退法者,欲界及前三靜慮各唯善,第四靜慮二種。見第三靜慮色時,於彼色起,無覆無記眼識。此後於彼,復起分別意識,若退法者,欲界及初第二第四靜慮各二種,第三靜慮三種。不退者者,欲界及前三靜慮各唯善,第四靜慮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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