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十六
定蘊第七中,攝納息第三之一
十想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死想,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斷想,離想,滅想。如是等想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
問:何故此中,先依十想作論?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斯論,但不違法相,便不應責。有說,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中說:「有十想,無常想乃至滅想。」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釋,今欲辯之故作斯論。
問:何故此中但說十想?
答:此不應問,以是佛經所說故。佛於處處經中,唯說十想,作論者於佛所說中,不能增一說十一想,不能減一說於九想,所以者何?佛所說法無增滅,故不可增減。如無增無滅無多無少,無缺無長,無量無邊亦爾。無量者,義難測故。無邊者,文難了故。譬如大海無量無量,無量者深無邊者廣。假使百千那庾多數,諸大論師如舍利子,於佛所說二句經中,造百千論分別解釋,盡其覺性,亦不能窮其邊量,況復多耶?
問:置作論者,何故世尊但說十想?
答:所化有情,齊此所說事究竟故。謂佛世尊凡所說法,皆觀有情所應作事,令善究竟齊此而止,不增不滅。譬如良醫觀有病者,隨應授藥不增不減,佛亦如是。有說:「世尊為顯聖道,聖道加行及聖道果,故說十想。謂說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死想,則顯聖道。說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則顯聖道加行。說斷想離想滅想,則聖道果。」有說:「世尊為顯聖道,聖法資糧及聖道果,故說十想。」此中配釋如前應知。有說:「世尊為顯奢摩他,毘鉢舍那及二果,故說於十想。謂說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則顯奢摩他。說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死相,則顯毘鉢舍那。說斷想離想滅想,則顯彼二果。」有說:「世尊為此岸彼岸,及船栰,故說於十想。謂說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則顯此岸。說斷想離想滅想,則顯彼岸。說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死想,則顯船筏。」有說:「世尊為顯諸蘊,諸界過失及彼還滅果,故說十想。謂說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則顯諸蘊過失。說不淨想,厭食想,則顯欲界過失。說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則顯色界過失。說死想則顯,無色界過失。說斷想離想滅想,則顯彼還滅果。」有說。「世尊為顯,入正性離生,離三界染及彼道果,故說十想。謂說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則顯入正性離生。說不淨想,厭食想,則顯離欲界染,以欲界有婬欲及段食欲,於彼染習,不能離欲界染故。說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則顯離色界染,以色界有生死中,最勝喜受最勝樂受,及第四靜慮最勝輕安;於彼耽著,不能離色界染故。說死想則顯,離無色界染,以無色界壽量長遠,於彼保著,不能離無色界染故。說斷想離想滅想,則顯彼道果。」有說:「世尊為顯,近對治所治障,故說於十想,謂說無常想,顯近對治於,諸行中我慢障。說無常苦想,顯近對治懈怠障。說苦無我想,顯近對治我見障。說不淨想,顯近對治色貪障。說厭食想,顯近對治耽美食障。說一切世間不可樂想,顯近對治,貪著世間可愛事障。說死想,顯近對治恃命憍逸障。說斷想顯近對治,諸非法障。說離想,顯近對治染著障。說滅想,顯近對治所依障。」有說:「世尊為顯,對治外道執見,故說十想。謂諸外道於無常蘊中,多起常執;對治彼故說無常想。彼由於蘊起常執故,便計為樂,對治彼說無常苦想。彼由於蘊執有樂故,便計有我,對治彼故說苦無我想。彼由執有我故,便計有淨,對治彼故說不淨想,及厭食想。彼由執有淨故,便樂著生死,對治彼故,說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彼由著生死故,便不求涅槃,對治彼故,說斷想離想滅想。彼由不求涅槃,故保愛壽命,對治彼故說於死想。」有說:「世尊為顯厭逆過失,遠離過失,及證離彼所得功德,故說十想。謂說不淨想,願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則顯厭逆過失。說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死想,則顯遠離過失。說斷想離想滅想,則顯證離彼所有功德。」有說。「世尊為顯暫時斷,究竟斷,故說十想。謂說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顯暫時斷。說餘七想顯究竟斷,如暫時斷究竟斷,如是有影斷無影斷,有餘斷無餘斷,有縛斷無縛斷,摧枝葉斷拔根本斷,制伏纏斷,害隨眠斷亦爾。」有說:「世尊為顯,離三界染加行,離三界染道,離三界染,故說十想。謂說不淨想厭食想,顯離欲界染加行。說無常想,顯離欲界染道。說斷想,顯離欲染。說一切世間不可樂想,顯離色界染加行。說無常苦想,顯離色界染道。說離想,顯離色界染。說死想,顯離無色界染加行。說苦無我想,顯離無色界染道。說滅想,顯離無色界染。」如是十想界分別者,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欲色界三;餘三界及非界。
卷第一百九十六
見蘊第八中,智納息第四之一
若事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說,忍即是智性者意,顯示諸忍,與自所斷疑得俱生,未重審決不得名智,故作斯論。事有五種,一,自性事,二,繫事,三,所緣事,四,因事,五,攝受事。自性事者,如世尊說:「我當為汝說,四十四智事,及七十七智事。」謂緣有支,智以事聲說。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彼經說所緣事,謂諸有支是智所緣,故說名事。」然彼契經說智為事,非諸有支,以後釋中但說智故。繫事者,如前一行中說:「若事愛結繫,彼事亦恚結繫耶?」謂五部煩惱於五部法,或所緣故繫,或相應故繫,彼五部法以事聲說。所緣事者,如品類足說:「一切法皆智所知,隨其事。」云何隨其事?謂隨其所行,隨其境界隨其所緣。諸智所行境界所緣,以事聲說。因事者,如品類足說:「有事法無事法。」即是有因法無因法。又如世尊伽他中說:
苾芻心寂靜,能永斷諸事,生死畢竟滅,更不受諸有。
此中諸因以事聲說,一切生死無不由因,諸因苦斷生死便滅,不受諸有得般涅槃。攝受事者,如契經說:「棄捨所攝受,田事宅事財寶等事。」又如世尊伽他中說:
人於田事財,牛馬童僕等,男女諸親欲,各別而耽愛。
又在家者作如是言:「我已取彼爾所事,彼猶負我爾所事。」諸如是等名攝受事。復有五種事,一,界事,二,處事,三,蘊事,四,世事,五,剎那事。於十種事中,此中依自性事而作論,謂忍智等自性,以事名說。
若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
答:應作四句,此中能通達,依無漏道智遍知,說能如實知故。能遍知,依無漏道證斷遍知,說能永斷煩惱故。此二互有長短,故應作四句。有事能通達非遍知,謂苦集滅道智,不斷諸煩惱,此則見道中諸所有智,及修道等中,除正斷煩惱道,餘四諦智。如是諸智,是能通達如實智性,故非遍知,不斷煩惱故。有事能遍知非能通達,謂苦集滅道,忍斷諸煩惱。此則見道中,斷煩惱諸忍,若未離欲染者,通法忍類忍。若已離欲染者,唯類忍。如是諸忍是能遍知,永斷煩惱故,非能通達,非如實智性故。
問:若諸忍非能通達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彼說能通達云何?謂善慧。所通達云何?謂一切法。忍是善慧自性,何故此中說,非能通達耶?
答:此文應作是說,若事是能通達,彼事亦是能遍知。若事是能遍知,彼事亦是能通達。而不作是說者,有別意趣,謂此中依智遍知,說能通達;依能證斷遍知,說能遍知,故不應難。有事能通達亦能遍知,謂苦集滅道智,斷諸煩惱,此則修道中,正斷煩惱道;苦等四智,是能通達如實智性,故亦能遍知,永斷煩惱故。有事非能通達,亦非能遍知,謂苦集滅道忍,不斷諸煩惱,此則已離欲染者,於見道中四法忍,非能通達,非如實智性故,亦非能遍知,不永斷諸煩惱故,彼所對治煩惱,先已斷故。
卷第一百九十七
見蘊第八中,智納息第四之二
除已生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此中已生法,謂過去現在,即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少分。定不生法,謂過去現在法,及未來必不生法,并無為。已生故得不生故無生故,決定不生。此亦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少分。餘法,謂正生及可生法,是故此法,亦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除非已生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問餘法是無事空論,此中非已生法,謂未來法及無為,即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少分。定不生法如前說,除此更無餘法可攝,是故說為無事空論。除有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處四蘊攝。此中有色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諸心心所,心不相應行,是故此法,八界二處四蘊攝。除無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一界十一處一蘊攝。此中無色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諸有色法,是故此法,十一界十一處一蘊攝。
除有見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五蘊攝,此中有見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諸無見法,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五蘊攝。除無見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一界一處一蘊攝。此中無見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有見色,是故此法,一界一處一蘊攝。
除有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處五蘊攝。此中有對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諸無對法,是故此法,八界二處五蘊攝。除無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中無對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諸有對色,是故此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除有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此中有漏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諸無漏法,是故此法,三界二處五蘊攝。除無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此中無漏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諸有漏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除有為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問餘法是無事空論,此中有為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除此更無餘法可攝,是故說為無事空論。除無為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此中無為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諸有為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除過去法現在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此中餘法俱,謂正生可生諸有為法,是故此法,皆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除未來法,及定生法,此除一切法,問餘法是無事空論,此中未來法,及定不生法,具攝一切有為法無為法,除此更無餘法可得,是故說為無事空論。
除善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此中善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諸不善無記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除不善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以於餘法所攝同故。除無記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四處五蘊攝,此中無記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善不善法;是故此法,十界四處五蘊攝。
除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四界十處五蘊攝。此中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色無色界繫及不繫法;是故此法,十四界十處五蘊攝。除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此中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欲無色界繫不繫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除無色界繫法,學法無學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以於餘法攝數同故。
除非學非無學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此中非學非無學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生可生,學無學法;是故此法,三界二處五蘊攝。除見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此中見所斷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謂謂正生可生,修所斷不斷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除修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此中修所斷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脫,餘法謂正生可生,見所斷不斷法;是故此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除不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此中不斷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餘法謂正法可生,見修所斷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頗有一界一處一蘊,攝一切法耶?
答:有,一界謂法界,一處謂意處,一蘊謂色蘊,如是則攝一切法盡,所以者何?一切法不出五事,謂色,心,心所法,不相應行,無為。色蘊攝色,意處攝心,法處攝餘,是故攝一切法。復次,一切法不出十八界,於中色蘊攝十色界,意處攝七心界,法界攝法界,故攝一切法。復次,一切法皆入蘊界處中,此三展轉相攝,謂色蘊攝十色界十色處,法界法處少分。意處攝七心界識蘊。法界攝法處,受想行蘊色蘊少分,是故此三攝一切法。
卷第二百
見蘊第八中,見納息第五之三
後際分別見中,十六有想論者,謂初四種依三見立,如說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命者即身。復有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命者異身。復有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此總是我,遍滿無二無異無缺。
依第一見建立第一,我有色死後有想論,謂彼外道執色為我,執餘四蘊以為我所,彼所執我以色為性,故名有色。取諸法相說名為想,此有色我有彼想故,說名有想,以執四蘊為我所故。彼作是念:「此有色我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此有想故不在後一。
依第二見建立第二,我無色死後有想論,謂彼外道,執無色為我,執色或餘四蘊,以為我所,謂若除想,執餘三蘊總別為我,即執想色蘊為我所。若執想蘊為我,即執餘蘊為我所。彼所執我無色為性,故名無色。取諸法相說名為想,此無色我或想為性,或有想用說名有想,或有彼想說名有想,以執想蘊為我所故。彼作是念:「此無色我死後有想。」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
依第三見建立第三,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有想論,謂彼外道,執色無色為我。如諦語外道等,總於五蘊起一我想,由彼各別,分別諸蘊不得實我,猶如各別,分別甘酢醎辛苦淡,無總實有一味可得。彼於諸蘊起一想已,總執為我。彼所執我,以色無色為性,故名亦有色亦無色。取諸法相說名為想,此亦有色亦無色我;或以想為性,或有想用說名有想,或有彼想說名有想,以執自身諸蘊為我,執他諸蘊為我所故。有餘外道,於有色我見過失已,依無色我而住,於無色我見過失已,復依有色我而住,彼諸外道我見未斷,雖執有我而不決定,說所執我唯是有色,或唯是無色。然作是念:「此亦有色亦無色,我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
第四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論,即遮第三無別依見,彼作是念:「我雖實有而不可說,定亦有色亦無色。」彼見實我,定亦有色亦無色,俱有過失故作是說:「此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餘如前說。
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執我有邊死後有想論者,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體有分限,或在心中如指節量,光明熾盛。或在身中稱身形像,內外明徹。如說我我形相,端嚴光明熾盛,清淨第一,喬答摩尊寧說無我?
若執非色為我,彼所執我亦有分限,以非色法,所依所緣有分限故,亦名有邊。彼依尋伺起如是執,若依等至起此執者,必未得遍處定,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定有邊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等,此亦在彼前三無色。
執我無邊死後有想論者,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遍一切處,如明論說:「有我士夫其量廣大,邊際難測光色如日,諸冥闇者雖住其前,而不能見。要知此我,方能越度生老病死,異此更無越度理趣。」
又如有說:「地即是我我即是地,其量無邊。」若執無色為我,彼作是念:「如不至火終不能燒,若不至刀終不能割,若不至水終不能潤,如是,若有不至我者,終不能取無邊分量。」彼依尋伺起如是執,若依等至起此執者,必已得遍處定。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定無邊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
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論者,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隨所依身,或卷或舒其量不定。彼作是念:「身若有量我即有邊,身若無量我即無邊。」若執無色為我,彼作是念:「若隨有量所依所緣,我即有邊;若隨無量所依所緣,我即無邊。」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
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有想論者,即遮第三為此第四,三門異說如前應知,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
問:云何應知死後非斷?
尊者世友作如是言:「見今時心多念相續,由前前滅有後後生,後心必依前心而起,前心有力必引後心,遇極厭緣後方不起。由斯此世初受生心,定有前心為因引起,將命終位無極厭緣,正死時心定能引後。前身既能引今身起,今身何故不引後身?」由斯應知死後非斷。復次,見今根覺依已起根,復能為因引意覺起,故知胎中最初意覺,必因過去根覺引生。前生既能引今生起,今生何故不引後生?由是應知死後非斷。大德說曰:「非離餘心有餘心轉,亦見有色隨心而生,復見有心依色而起,由煩惱故有色心生。」由是應知死後非斷。復次,現見前念有煩惱身,必能引生後念心色,知命終位有煩惱者,定能引後心色令生,由是應知死後非斷。」
問:諸色心等何故非常?
答:轉變非恒,豈是常住!
問:寧知轉變不由隱顯,而執彼體有生滅耶?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若彼轉變但由隱顯,則處胎藏嬰孩童子,少中老位皆應頓起,然漸次起,故知轉變體有生滅,不由隱顯。」大德說曰:「世間現見,眾緣合時有諸法起,緣若乖離諸法便壞,非隱顯者有此差別,故知轉變不由隱顯,但由彼體有生有滅。」復次,法轉變時前後相別,體亦應別相體一故。若法常住,雖有隱顯分位差別,而相無異,故知轉變體有生滅。伽他納息所有義趣,如文易了故不復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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