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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54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十四(論文卷九之二)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此位未證唯識真如,依勝解力修諸勝行,應知亦是解行地攝。  以上解頌訖,自下第二辨位修行,此即辨位後明修行。攝大乘論說五道為四,謂勝解行地,見修無學地。今以此即彼,四地中何地?十三住中何住?此位依勝解修行,亦解行地攝。論言亦者,亦順決擇分,彼是解行地此亦是,故論有亦言。勝解者即決定義,散心決定意解思惟,未證解故亦言,至亦當知。 所修勝行,其相云何?  下辨修行,初問次答,雖言勝行,何者為勝行? 略有二種謂福及智,諸勝行中,慧為性者皆名為智,餘名為福。  下答勝行有二,初顯二種行,後明德行,辨二行中,初辨福智行,後辨二種利行。慧為體者是智,非慧為體名福,此尅性出體,即十力一切智是智,餘中有福。五十七,二十二根中,雖與諸文不同,且佛十力慧根,具知根攝唯是智。四無所畏五根,具知根攝通福智。諸相隨好舌根,及四根依處,謂身根界根眼根,如根依處,合四根所攝即唯是福。三不護如無畏,三念住非根攝,無貪瞋所攝即唯福,大悲無瞋癡所攝;無忘失法,如力一切種妙智亦爾,唯是智攝。永斷習氣非根,六根所證菩提分中,四念住根力覺支道支,少分是智。四正勤四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少分是福,餘唯福非智,餘應準知。由此諸功德種門,總為論中應作四句。唯是智非福,謂十力一切智;一切種妙智,無忘失法,四念住願智等。有唯是福非智;即諸相隨好,三念住大悲,四正勤四神足等。有亦福亦智,謂四無畏三不護等,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有非福非智。依事分別,或永斷習氣,無為功德等,餘差別門功德福智,如理應思。 且依六種波羅密多,通相皆二。  並名為福皆名為智,與智俱行助成智業,皆名為智。與福俱行助成福業,並名為福;此依助伴通相出體。 別相,前五說為福德,第六為智。  尅性出體,前五是福非智性故;第六智慧非福性故,正智自體故,鄰近生起以出體者。 或復前三唯福德攝,後一唯智餘通二種。  前三唯福遠智慧故,第六唯智性是慧故,餘通二種,即精進定,鄰近於慧亦起慧故。七十八,解深密經三十六說,亦同於此,彼解云:「前三為福第六是智,餘二通二。若依精進修布施,持戒四無量等名福;若依精進修三慧,六善巧觀四諦緣生法等,名智分。若依靜慮修四無量,名福;若依靜慮修六善巧等,名智分。福智有六種,一一分別應知無量等,乃至廣說等。此文唯三...

成唯識論述記-53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十三(論文卷九之一)    唐京兆大慈寺沙門窺基撰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  第二,違經失,若言三性亦不離識,有三種者,何故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今言有識也。 頌曰:「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顯揚十六說與此同,初二頌正答所問,後一頌明唯識性,即是從初能變後,及此二頌,廣前第一,初一頌半明世俗諦;今此第三頌,顯前所說唯識真理宗,明勝義諦,總成廣前初分也。若約境行果科者,前來及此初二頌,廣俗諦境。此第三頌廣真諦境,以上隨應思準;就初二頌中,初一頌總答,次頌別答。 論曰:即依此前所說三性,立彼後說三種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  長行有二,初別解三無性,後總釋頌意,就別解頌中,分之為二;初解前二頌三無性;後解第三頌,唯識真性;就初有二,初解第一頌總答意,次解第二頌三無性。今之後三無性,依前所說,徧計所執等三性,立彼三無性,一,相,二,生,三,勝義無性。七十六解深密經,德本菩薩請說,佛言雖有云云,一切同此。 說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為徧計所執;為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性。  釋密意言,今論說云,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等者,如前所引大乘說,依他起性,是遍計所緣;圓成實性依展轉說,亦所徧計。七十六說:「非由別觀三種自性,立三無性;然由有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增益徧計所執自性,故我立三種無自性性,乃至廣說;故依三性有體無體,總密意說三種無性;三種無性,非無後二性,但無計所執。」 云何依此,而立彼三?  上釋初頌總答意訖,自下將解第二頌中,別三無性故先問起。 謂依此徧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等;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託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虛空雖徧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  初性體無,後二密說體有法故,餘文可知不煩重釋,勝義但由無性所顯,名為無性;依他有緣生,無自然生性故,名為無性。別配釋頌如理應知。 雖...

成唯識論述記-52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十二(論文卷八之八)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虛空擇滅非擇滅等,何性攝耶?  下諸門釋,於中有二。初以十一門辨,後總指例。今別問答故成十一,於中子細諸門極多,此為第一。論中問意,如無漏有為具二義故,依他圓成二性所攝;此擇滅等,等取不動想受滅等,有言無漏收;有論亦言苦諦等攝,此於三性何性攝耶? 三皆容攝。  此略總答。 心等變似虛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愚夫於中妄執實有,此即徧計所執性攝。若於真如,假施設有虛空等義,圓成實攝。  如論可知,即顯諸論言無漏者,無漏心變。言苦諦等攝者,有漏心變亦不相違。既言苦等心所變者,依他起攝。此唯定也,不多執空而感生死,略不說集理亦集攝。不善心執如勝論等,此說多分故苦諦收;為顯此義,因述上來所說,依他義亦不定,故次論云。 有漏心等定屬依他,無漏心等容二性攝,眾緣生故攝屬依他,無顛倒故圓成實攝。  有漏心等,及所變空等,定屬依他;以相與見,必同有漏無漏性故,唯依他起。無漏心等,及所變空等,容二性攝,以有緣起無倒理故,即由二重三性體異,故攝不同。若說空等為無漏者,容二性攝體不定故;苦諦收等唯依他起,體即定故,此但分別有體假空等,非計所執彼無體故。 如是三性與七真如,云何相攝?  第二,七真如相攝,如解深密經,及七十七顯揚第三,中邊第二佛地第七等,廣解真如有諸門釋,舊中邊說真如,分破真實。今新翻云:「差別真實為七種」者,從能詮說,非真如體可名差別。論中初問次答,此為問也;下答中,初出七體後辨相攝。 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  一切有為法生滅性,性即真如,約詮名生滅,言性即彼如。約詮為言下準當知。舊中邊名生起真實,新翻不同以下準之。七十七顯揚等解,唯緣起法如,此中通言一切有為法,彼據內法根本流轉,唯言緣起;此中通說一切法體,亦不相違。 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  因二空門所顯實性,七十七說即我法性;我法性言,我法之性非即我法,我法無故。顯揚中邊亦同於此,以下同處更不引之,下準應知;舊中邊名相真實。 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  顯揚云:「心染眾生染,心淨眾生淨,見識真如便能知此。」染淨心等,約詮即依他,據理即真如;七十七名了別真如,識了別也。 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