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十(論文卷八之六)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自下第四段,釋本頌文中有三,初釋生死相續頌文,二,因解淨法相續,三,結歸唯識。初中有三,初總解頌文;生死相續,由內因緣等;次別解二死,後屬釋頌文。
復次,生死相續由內因緣,不待外緣故唯有識。
此即初也,如文可解。
次別解二死,既言內因內緣,何者是也?
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故說為因。
此下第二正解二死,初,總舉生死之因緣體性,得名所由,二,所以者何?下外徴釋,出生死體等;初中先出因體,後出緣體,此則初也;有漏業者,謂三界善業,欲,不善業,如緣起中正感後世,引滿業是,除順現業別助當業,皆非此攝;非是行支正感生死故,無記業亦非業攝,理如常解。無漏業中,除無分別正體,後得及此加行,唯取後得有分別者,緣事生故至下當知。此有無漏業,正感生死故說為因。言正感者,顯由此故生死相續,由此有力生死續生,正牽生死。有漏者異熟因攝。無漏者如異熟因,故言正感。
緣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故說為緣。
此釋緣體等,此中二障,助前二業感於生死,故說為緣,非正有力由此生故。煩惱障者,謂一切潤生諸惑,取發業者,雖理無違,而今此意取潤生者。所知障者,此類雖多,但取緣佛有情起者,或取一切如煩惱潤,至下當知。
所以者何?
自下第二出生死體,於中有二;初假外徴,此有二問,生死有幾?由二因緣有,何所以由斯二業,生死果起?下答有二,初總答後別解。
生死有二。
此總答數。
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麤異熟果。
此下別解有二,初解分段後解變易,此解分段中,初體後名;此出體也,用前有漏善不善業,為正感因,由前煩惱緣助勢力,所感三界異熟,無記麤異熟果,易可見故有定限故,易了知故。二乘世間共知有故,名之為麤。五蘊為性,此即正出生死體也,何名分段?
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
此釋名也,以此異熟身命短長,或一歲一日,乃至八萬劫等,隨往業因,或緣之力有爾所時,若身若命定齊限故,名為分段;可為一分一段等,故名分段也。
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
下解變易有五,初出體,次釋名,因辨得人;次問答,次二死對辨,後總結。此出體也,謂前諸無漏,後得有分別業,由前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此望分段轉淨妙故,轉微細故轉光潔故,無定限故,非彼世間,及非迴心二乘境故,名為殊勝。唯妙唯細,唯是菩薩及其自身,並佛境界故名為細。第八十說:「其諸天等尚不見故。」此以異熟,無記五蘊為性,於五果中異熟果攝。此即正出生死體也。何故分段言三界果?此死不言是何界果?此於三界非定何界?如前第七已有二解故;不言三界,不同分段死,定屬此界業。此變易死,不屬無漏業故。此資行相至下當知,何名變易死,而言不思議?
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
下釋名兼辨得人也,略有三名此第一也,謂由大悲救生,大願得菩提力故,改轉舊鄙惡身命,成今殊勝身命,轉先麤劣身命,成今妙細身命,前有定限齊,謂此業此洲此界此地,定爾所時。今此業此洲此界此地,齊限不定;如資色界廣果天,身過五百由旬,命過五百劫,或減於彼;乃至欲界人天亦爾。變是改義易是轉義,改轉舊身命生死,成今身命生死,故名變易。下何名不思議?
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測,名不思議。
若無漏定願力,正所資生正所感得,至彼微細妙用難測;不可知故,非二乘境故,名不思議。非凡有情二乘計度,名不思議。非謂菩薩佛亦不知,名不思議也。楞伽第四卷說:「大慧,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離不思議變易生死;佛離故得,不思議無漏界法身。」變易死名與此論同;無漏界法身,如下第十卷解。
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故。
下釋第二名,及顯得名。又此生死果,或名意成身,隨大悲願意之所成故,勝鬘經云:「生者諸受根起,死者諸受根滅。」乃至云云如別章解,釋此一名恐義無由,下引經證。
如契經說:「如取為緣,有漏業因續後有者,而生三有;如是無明習地為緣,無漏業因,有阿羅漢,獨覺,已得自在菩薩,生三種意成身。
此成於前意成身名,如勝鬘經說摩利迦,此名鬘者,即末利 夫人也,此夫人之女,名摩利室羅,即勝鬘也。彼說如似,以取為緣即煩惱障,有漏業因即正因業。由惑潤故續後有者,而生三界之有,此舉分段因果,以况變易。如是五住地中,無明習地為緣,即所知障。無漏業因,即有分別業。有阿羅漢一,獨覺二,已得自在菩薩三,以彼所知障,及無漏業為因故,生此三種意成身。佛性論云:「於三界外有三種人,受於變易;人雖即此然非界外,此之三種皆轉舊麤身,由大悲願力,得隨意所成故;彼五住地中,無明住地是法執攝,彼經自云:「由無明住為依,恒沙煩惱因錠而起。」如下第十卷中自會,勝鬘經云:「世尊,有如取緣,即是此中如取為緣。」彼意說有一,如取為緣,有漏業因等,義與此同而文有異,翻者失也;舊言無明住地,今言習地,梵本無住;所言習者由數習故,有此無明等五住地故,名無明習地。所言住是何義?舊云大力菩薩,今言已得自在菩薩;是第八地,於相及土二種之中,已得自在故,故第八地說斷二愚中,有於相土自在愚也。彼言大力,亦是於相於土,得大力故。無上依經云大地菩薩。舊云意生身,此言意成身。彼義隨意而生,今意隨意而成,但轉易故非新生故,不可言生。此即二乘無學,迴心向大者,及直菩薩八地以去,方受變易生死,此非盡理但隨經文。佛地第二卷說:「聲聞乘,或除七生或除一生,或除上界處處一生,即前三果;雖諸煩惱所潤分段,得非擇滅;而由願力受變易生,三無數劫修菩提正因,無有過失。非擇滅者眾緣不具,於此時中畢竟不生,非永不生,資此身因展轉增勝,乃至成佛。第八十說:「復次,迴向菩提聲聞,或於學位即能捨棄,或無學位方能棄捨,乃至廣說,故知前三果,亦得受變易生,驗知此文非為應理。七地以前決定性者,有受此生故。今此中說二乘無學;八地以去,受變易生決定故;說其前三果,及七地前,不決定受變易生死,故不說之,此三種定故說之也。西方有解如前卷末,已略解訖,以有菩薩初地,即能伏諸煩惱,故初地得如滅定說,或有乃至八地方得,謂有唯受分段非變易,謂諸凡夫四果定性;或唯受變易非分段,謂二乘無學不定性者,八地以上菩薩;或亦受分段亦受變易,謂前三果不定性,七地已前,此句由自在故,煩惱未盡故;若依煩惱障有漏業,感生死名分段,即麤易知。若由無漏所知障助,所感生死即名變易,細難知故;故七地已前,代諸有情受三塗苦,乃至實身易可知故。八地以去乃至化身,如佛救生化作生身。大智度論云:「八地捨蟲身者,捨分段也。」若作此釋,此中據定非無直往,七地已前,前三果亦得受義故。如對法第十三抄會,彼有異解,初地等既得者,必更無決定分段業,如阿羅漢故,十卷楞伽第四云:「大慧,說寂靜法,得證清淨無我之相,入遠行地,入遠行地已,得無量三昧自在,如意生身故。」即知七地已得此生死,然未一向故,此中不說。然勝鬘經與此說同,二乘無學,自在菩薩名意成身。十卷楞伽第五云:「大慧,有三種意生身,一者,得三昧樂三摩跋提意生身,謂第三第四第五地中,二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謂菩薩摩訶薩,於八地中,三者,種類俱生,無作行意生身,謂自身內證,一切法如實樂相,法相樂故,即七地前皆得變易也。此文不及四卷經者。今會之者,初二三四五地,皆應名得三昧等意生身,但以初二地中,未得定自在故,略而不說。得定自在,於此生死有勝能故,故彼經云:「自心寂靜行種種行,大海心波轉識之相,三摩跋提樂名意識生,以見自心境界故,如實知有無相故,名初意生身相;三四五地中,於定自在皆平等故;第六七地,亦得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六地無相觀多,七地雖得此無相觀,然未能無加行故,不如第八地;今從勝處語,但言第八地,是第二意生身,故彼經言:「謂觀察覺了,得諸法無相,如幻等法悉無所得,身心轉變,得如幻三昧,及餘無量三摩跋提樂門,無量相力自在神通;乃至是名,第二意生身。種類俱生,無作行意生身,謂第九十地,唯行無相亦無功用,於事及理皆唯內證,故彼經云:「謂內證知一切諸法,如實樂相法相樂故,此中三名,雖諸地已得,然據增勝地語,非於餘地分不得此。」然勝鬘及此中,約通三乘,決定受變易生死者語,楞伽約直往菩薩,通定不定受變易生死,增勝位語。又解直往者,八地方得,此說迂會者,雖地前已得,且說勝者,故彼二種三種意生身,名位有異亦不相違。
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如有論說:「聲聞無學永盡後有,云何能證無上菩提?」依變化身證無上覺,非業報身故不違理。
此釋第三名,此變易生死,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於本分段身,清淨微妙廣大光潔,如變化故從喻為名;然初二名,義用彰名此即從喻,如有論說引教成名,此顯揚論第十六,說聲聞無學等,乃至非業報身,皆彼論文之問答也,亦不違理故知從喻,即變易生也,此即第二釋名,兼辨得人訖。
自下第三,解諸妨難有四問答,或分為三。
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生死;二乘定性,應不永入無餘涅槃?
此外人問:「如有學凡夫,由煩惱障助有漏業,能感生死,便不永入無餘涅槃。」一切二乘有所知障,既能助無漏業,能感生死;即汝所言,定性二乘,應不永入無餘滅界。有所知障及無漏業,能感生故,此即小乘諸部,共為此難。彼部此障,不助感生故。
如諸異生,拘煩惱故。
此論主答,若作此解有四問答,若作後解但有三文,今以法喻卻解前難,謂如異生,煩惱所拘礙故,馳流生死不趣涅槃;彼趣寂者心樂趣滅,為此心拘馳流無相,不趣無上正等菩提;如諸異生拘煩惱故,雖有所知障,不能成佛;如諸異生雖有無漏種,不趣涅槃。第八十說:「由種姓別故不能趣,如無種姓人,拘煩惱故馳流生死。又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至此異生拘煩惱文,有義總是難外伏計,謂有伏計,以無漏業正感生死,為生死因如善惡業。」今此難彼:「若由無漏正感生死,所知障助二乘定性,應不永入無餘涅槃,恒起無漏為生死因,有所知障恒為緣助,拘二乘故不得趣寂,如諸異生善惡業因,煩惱力助,拘煩惱故不得涅槃。返顯,既知有趣寂者,雖有無漏及所知障,不皆迴心;故知無漏,非為生死正感因也。又解此文,乃至如何,道諦實能感苦?總是難文有二難意,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生死;二乘定性,應不永入無餘涅槃,以所知障招於生死,拘彼二乘不令趣寂;如諸異生,拘諸煩惱不得涅槃。」第一問也。故下答云:「彼所知障,無能發業潤生之用,但為緣助感於生死,有種姓者起無漏定願,所知障助有變易生,非正發業潤生能感,故有定性入涅槃者,雖有所知障,不能發業等故。」如何道諦實能感苦?第二問也。下文先答此第二問,後答第一問,然雖三解,此一段文,初解同瑜伽佛地,俱有此問,其第二解設難伏計,亦有此理;第三解下準有答,文勢不違亦無過失。
如何道諦,實能感苦?
此第二,外人問:「前言無漏為正因感。」故為此問。
誰言實感?
此論主答:「不實感苦。」
不爾如何?
此文外問:「若非實感,感義如何?」
無漏定願資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長時展轉增勝,假說名感。如是感時,由所知障為緣助力,非獨能感。
由第四禪無漏勝定,資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新生,長時不絕展轉增勝,實有漏感,但由無漏資力勝故,假得感名。非無漏業實能感苦者,此無漏業如是感時,由所知障為緣,助此無漏之力,非無漏業獨能感果,明所知障不同煩惱,故次論言。
然所知障不障解脫,無能發業潤生用故。
若準前第三解,此答第一問,所知障不發業等,故二乘入涅槃解脫者,謂二涅槃解除縛義,故名解脫。煩惱名縛能障涅槃,所知障非縛,不障涅槃,涅槃解脫故,既不障解脫,體非縛法,無如無明等,能發有漏業,及如貪等潤生用故;此所知障,若能發業潤生縛有情,故可別障解脫,此既不爾,故不障解脫。
何用資感生死苦為?
此第三外人問:「佛地論說:『二乘無學,盡此一身必入永滅,與佛無異。』何故引彼趣大菩提,長時受苦?」「彼答變易位中,無斯苦受斯有何過?」又問:「行苦有故是為大過。」彼文難意大與此同。
自證菩提,利樂他故。
即二利故,更須資生。
謂不定性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行無漏勝定願力,如延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如是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不定二乘,及八地已去菩薩;其二乘者,已永斷煩惱障;其菩薩者,已永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雖諸菩薩願力受生,伏煩惱種,分段之果定不能生。二乘生死非由悲願,若有惑種生死後續,故斷種時生死永盡。菩薩生死但由悲願,必假現惑助願方生,故伏現時永斷生死;菩薩雖藉煩惱,生死受生,不同凡夫二乘;說現及種潤生,由起煩惱;利益有情業勢,便能感生死果。煩惱若伏業勢便盡,故須法執助智受生,故已斷伏,無容復受當分段果。既有二利之益,觀知分段報終,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入無漏勝定,勝願之力。如阿羅漢延壽之法,資現身之因,即資過去感今身業,令業長時與果不絕,即非擇者復更生義。此或先願後方入定,或先入定後方發願,二理無違,但由發願入無漏定,冥資故業令身轉變;不同小乘熏禪等法,無漏有漏更互而起,過去之業,不可更起故。如是數數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經三大劫。言勝定者,舊云邊際,第四靜慮今雖無文,定何靜慮之邊際定?四定俱得,預流果等皆得此定,理不違故。然多第四以殊勝故。又佛地云:「雖經行苦,令得如來三身功德,大喜大樂等。」乃至廣說。
彼復何須,所知障助?
此外人問:「既由無漏,資現身先業,令果長時;彼復何須所知障助,方感此果?」
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
既未成佛,圓證無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若不執菩提可求,有情可度為實有者;無有因由,可能發起猛利大悲,及猛利願,以所知障可求可度,執為先故,方能發起無漏業故。說業為因以是勝故,無明為緣以疏遠故,非如煩惱資有漏業,但緣義同少分相似。
又所知障障大菩提,為永斷故留身久住。
第二又解:「此所知障障大菩提,正障智故,為永斷除此所知障,留身久住;說之為緣,為所斷緣故。」
又所知障為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大助力。
第三又解,此所知障,能為一切有漏之依,以體寬徧。由有此障,諸俱行法不成無漏;故此所依之障若無,彼能依有漏,決定非有,今既留身住,由有所知障,為於身住有大助力,說為緣也。此中三釋並通三乘,然八地已去,復更願資即無初義,無漏相續不起執故,但後二義,以上第三問答分別。以下第四,辨二死別。問:「且如決定姓阿羅漢等,留諸壽行,捨衣鉢等入邊際定,以修福力資現命業,亦得延壽,變易生死有何別耶?」
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易身攝,非彼境故。
正解此二生死別體;變易生死,第八十說非天眼境,此中說非二乘等境。彼文意說,設定性聲聞,及不定性未迴心者,雖有天眼亦不能見,身極微細非其境故。故此論言:「二乘異生所不能見,然迴心已去,設預流等亦能見之,非天眼,二乘並悉能見;得殊妙身眼亦勝故,然不許下得見上身,非其境故;上得見下。」又解,以同類故下得見上,小乘福資入定,通有無漏,今者大乘捨福資身,定唯有漏;此文為證,麤妙既殊見者亦別。」
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增上果。
自下第五總結會違,變易生死性是有漏,望感現業五果之中,異熟果攝通五蘊性。此果望於無漏業,是增上果,疏緣與力故。
有聖教中,說為無漏出三界者,隨助因說。
此會相違,說為無漏出三界者,隨此無漏助業因說,而體實非,是故經言:「界外生死,有漏生死,無漏生死等也。」即十地云:「有妙淨土出過三界,十地菩薩當生其中。」更勘勝鬘楞伽二經,此等文也,瑜伽第八十,佛地第二,說為住有餘界,無餘界爾耶?答:「唯有餘界,無餘依中,離諸事業故。」問:「若唯有餘界,云何一生便得成佛?彼阿羅漢果,尚無一生等?」答:「由增壽行方能成佛,故世尊說:『善修神足能住一劫等。』此是發趣極成,遲鈍不如,初修菩薩乃至廣說,無上依經有四生死,一,方便,二,因緣,三,有有,四無有,如別抄會。
頌中所言諸業習氣,即前所說二業種子;二取習氣,即前所說二障種子,俱執著故,俱等餘文義如前釋。
以上第二,解二死訖;自下第三,釋本頌文有二,初正解後逐難釋,此正解也,頌言:「諸業習氣,即有漏無漏二業,業非一故,有身等三故名諸業;二取習氣,即二障種子,俱執著故皆說名取;俱等餘文者,等前異熟盡等文。」問:「變易生死,非如分段別死別生,如何可言,前異熟既盡等?」
變易滿生死,雖無分段,前後異熟別盡別生,而數資助前後改轉,亦有前盡餘復生義。
下遂難解,初解變易難,後釋頌中,不說現行等所以。此則初也,雖無如分段別盡別生,而以定願數資助故,改去前惡者,轉生後勝者,亦有前盡後更生義,此即所資業力未盡,為令增勝故改轉也;或有定力,非極長時增盛,但得二十劫等,為令更增,亦有前盡後生之義。
自下第二,解頌不說現行所以。
雖亦由現生死相續,而種定有,頌偏說之。
雖實亦由諸法現行,生死相續,而種子相續,一切時有;非如現行多間斷故,頌中偏說種子云,由業習氣等。
或為顯示真異熟,因果皆不離本識,故不說現。
第二解,為顯真異熟因,業種子是果,即本識皆不離本識,故不說現行,其諸種子即種子識,現行不然各別體故。
現異熟因,不即與果。
此諸現行善惡等法,雖亦是異熟因,不即與果熏於種子,已要於後方與果故,但說種子。問:「六識之中亦有異熟果,何故頌不說,前盡後生?」「六識現行亦不離識,是異熟果故。」
轉識間斷,非異熟故。
以非是真異熟,不說六現行,頌意偏說第八識也,正是生死相續法故;上來解頌,依染法相續訖,頌言異熟故非無漏。
自下第二,因解有漏法,例無漏法。
前中後際生死輪迴,不待外緣;即由內識淨法相續,應知亦然。
此略例也。
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有無漏種,由轉識等,數數熏發漸漸增勝,乃至究竟得成佛時;轉捨本來雜染識種,轉得始起清淨種識,任持一切功德種子;由本願力,盡未來際起諸妙用,相續無窮。
由法爾種新所熏發,由本願力,即佛世尊利他無盡,清淨種識皆通現種,皆唯第八能持種故。
自下第三,總結上文。
由此應知,唯有內識。
由此上來,所說染淨道理,應知諸法相續,唯有內識也。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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