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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22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十二(論文卷三之六)    唐京兆大慈寺沙門窺基譯  自下第三 又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無此識,彼趣生體不應有故。」  說趣生體以趣為證,通破一切有經部等諸部,皆說得也。 謂要實有,恒,徧,無雜,彼法可立正實趣生。  下文有三,一,具義多少,二,遮餘非,三,歸本識。此即初也,四義具故方名趣生,一,要實有,謂要有體,假法非趣生,趣生實有故,即業所感是實有故,二,要恒續,謂無間斷法,方趣生體,生此趣此生中,一期時須恒故,若有間斷,便非趣生故,三,要周徧,謂通三界九地,不可此趣生,唯在一處界,不在餘處界,以趣生通三界諸地故。若是有漏有情,皆趣生攝。若不徧者,即非趣生故。四,要無雜,謂生此趣生,方起此法名此趣生。若生此趣生,可起餘趣生法,則非趣生,應成多趣多生故。具此四義,是正是實趣生之體;此言正實,簡能趣法及中有等,皆名趣生;諸經論中言煩惱等,是趣生者,是假趣生相似趣生,非是正實趣生之體,今言正實意在於此。 非異熟法趣生雜亂,住此起餘趣生法故。  下遮餘非四義遮也,即第一遮此有二意,一者,總簡,謂除第八識外,皆是非異熟法,非真異熟法故,此意在真前言正故,種類言之,住一趣一生,可起諸餘趣生法故,二,別簡,下簡得善別報心心法,及色不相應行已。今此中雖復總言,非異熟法;在下所簡外,謂餘加行善及染汙,餘無記心心法,長養等流色,皆可起餘趣生法故,第七識不在此中,非共有故。今簡共有者,故即是四因中,第四無雜因,簡此從下向上解。 諸異熟色,及五識中業所感者,不徧趣生,無色界中全無彼故。  此第二遮,異熟色中有九處,除聲及法處,無色界中無異熟色故。及五識中業所感者,即苦樂捨受相應報心;異熟生者,是不徧趣生,天趣化生,即無色界之中,全無彼故。此舉全處,於別別地亦無有故。鼻舌色界無;餘三識,二禪以上無,諸色分別可知。此中不舉分無處故,但約所無簡別為論,此具四因中多少,即第三因簡。 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徧趣生起無雜亂,而不恒有。  即第三遮,此唯第六意識中者,五識雖亦無雜起者,無色全無,如前類遮非此所說;及意中別報者,雖徧趣生起時無雜,而不恒有,有間斷故六位無故;或無漏心,異類心中皆說無故,即第二恒因簡,然此雖復說不共因,亦說共因,謂徧無雜二,有體通上亦有,故此中不說。然此說所有者,影顯前後,皆有所具因故。類...

成唯識論述記-21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十一(論文卷三之五)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譯 餘部經中亦密意說,阿賴耶識有別自性。  下引共教,初總次別,此即總也,即引聲聞乘經,以密意說此識,如攝論第二;下別之中有四部,別文即為四。 謂大眾部阿笈摩中,密意說此名根本識,是眼識等所依止故,譬如樹根是莖等本,非眼等識有如是義。  攝論亦同,摩訶僧祇名大眾部,釋此部等名,如宗輪記,於此部中名根本識,是諸識所依止故,非六轉識可名根本,不能發起六轉識故,其喻可知。阿笈摩者此翻為教,展轉傳說故名為傳,唯第八識有如是義,結喻可知。 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意說,此名有分識,有謂三有,分是因義,唯此恒徧為三有因。  分別論者,舊名分別說部,今說假部,說有分識體恒不斷,周徧三界為三有因,其餘六識時間斷故,有不徧故故非有分。世親攝論無文,唯無性釋有九心輪,此是阿賴耶識,九心者,一,有分,二,能引發,三,見,四,等尋求,五,等觀徹,六,安立,七,勢用,八,反緣,九,有分心,餘如樞要說。 化地部說,此名窮生死蘊,離第八識無別蘊法,窮生死際無間斷時;謂無色界諸色間斷,無想天等餘心等滅,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已極成故,唯此識名窮生死蘊。  人中國主化地理人,捨位出家,因為部主名化地部也,謂無色界色無,無想天等心無,不相應行體無,餘不可名窮生死蘊。第八識可然,諸位皆有故,無性釋云:「彼部有三蘊,一,一念蘊,謂剎那生滅法,二,一期生蘊,謂乃至死恒隨轉法,根等法是,三,窮 生死蘊,乃至金剛喻定,恒隨轉法,於彼三類以立三名,餘色心等如前已說,是有間斷非窮生死故,唯第八是第三蘊,世親無此解。 說一切有部,增壹經中,亦密意說此名阿賴耶,謂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  於中有三,一,敘經,二,釋義,三,總結,即初文也,自下釋義文有其三,一,釋彼四名即第八識,二,謂生已下,徴餘非三,三,異生有學下,顯理起愛所著之處,必阿賴耶。此中所說即初文也。四阿含經,一名增一,二名中,三名長,四名雜,明從一法增至百法,名增一;不略不廣明義名中,若明事義文廣曰長,雜雜明事名為雜,於增一中名阿賴耶。 謂阿賴耶識是貪,總別三世境故,立此四名。  四名如論,是貪總別三世境故,無性云:「愛是總句,餘三現在過去未來,如其次第,三世別說;此性恒時極希願故,由樂欣喜,是故總名阿賴耶也。」世...

成唯識論述記-20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二十(論文卷三之四)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譯  次下第二,以五教十理證有本識,於中有三,初問次答,第三至第四卷云。別有此識教理顯然,下總結勸信。 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識等有別自體?  此即外問,不言阿賴耶,言第八識者,此言通故,不退菩薩三乘無學,皆得有故。彼名既局無學等無,故舉第八不言賴耶;如是諸處準此應知,如斷常中言阿賴耶者,此從因為名。復言至轉位,即通二乘菩薩十地為論,故非一向依此例說,此顯依初捨為名,彼意顯通諸位為文,故有二別,何故言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者,小乘等計阿賴耶名,我教亦有如下別辨。然即六識更無別體,故今問言:「云何得知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若言識等,舉識等取餘色等法,今言等識,唯取餘識不取色等,又準下說,一切有中破五取蘊,非愛著處。計離色等無別自體,不唯在色。今者應言眼等識者,等取心所及色法等,不離識故,略不言色;舉王取臣不言心所;舉實取假不言得等,涅槃非愛境,故此不論。是離共許五取蘊外,無別有體,此識離蘊不共許故,今總答之。 聖教正理,為定量故。  答中有二,初總次別,此即第一初舉教理,言識有體,此非世間現量境故,唯信聖言及比知有,以此二量為決定證,故言定量。量謂量度揩定之義,如常應知。次下初引教別答,後為理別答,就教中初引,不共大乘教,小乘不信故。次引共許小乘教,二宗皆信故,就不共教中有二,初以四頌三經,證此識有;後立大乘至教量攝,初引經中有二,初別引經後總指例,然二經攝論等同,一經諸論不有,初之二頌,阿毘達磨經,後之二經文自彰顯,此之初經,即攝論第一,彼無此等應勘彼文。 謂有大乘,阿毘達磨契經中說。  此簡小乘,阿毘達磨是大乘故,阿毘達磨及契經言,如常分別,不言有對法;言對法者,具軌持義非有法故。義準因明,法與有法不定,故不應為難。已下經中皆有 初引經頌,二,長行別解,三,末後總結,更於下文不繁指述。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  此後釋中總有三解,初一廣後二略,初廣中上半,解為因緣,如世親攝論第一,及瑜伽五十一,後半解流轉,還滅亦然。 此第八識自性微細,故以作用而顯示之。  下釋有二,初解外伏難,後別解頌,此即初也,謂有難云:「欲顯其識當須顯體,何故約義以解識耶?」故今答云:「此識體性微細難顯,故以作用而顯其體,今言自性,體異名也。」 自下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