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九(論文卷三之三)
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門窺基譯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捨?
此第八段於中有二,初問次答。此即初也,即解頌中第十句,第十門也。答中有二,初略舉頌答,後廣解之。
阿羅漢位,方究竟捨。
此正舉頌總答問也。
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
下廣答也於中復二,初略釋後廣釋,此即初也,謂諸聖者,即通三乘,斷煩惱障究竟盡者,彼位若是永害隨眠,皆在金剛心時斷已,皆成阿羅漢果,三乘並然,若伏永不起,此言斷者,即通八地已去,下有三師,此既總文亦為三釋;若據正義,唯初二釋順此論文,此據位全,除二乘金剛心少,故不說八地菩薩。隨應二釋,此中唯依斷煩惱障盡,名阿羅漢,非據所知障,害煩惱賊故,非是縛故;又依除分段生,以名無生,非所知障故,其相如何?
爾時,此識煩惱麤重,永遠離故說之為捨。
由於彼位此識之中,煩惱麤重永遠離故,說之為捨。非體亦無;此麤重言,顯煩惱種,對法論等,說種子麤重故;雖煩惱現行,亦名麤重;無堪任性之,亦名麤重。然今位取種子非餘,由種斷時,現行執藏發潤之惑,皆不起故,說名為捨。此執藏名唯約縛說,法執非縛故不說斷。又畢竟無現行麤重,亦說為捨,通八地故。若說習氣四位不成。問:「阿羅漢名通在幾乘,幾位中有?」
此中所說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
下正廣解於中有二,初廣阿羅漢,後廣捨位,初有三師,第一師中有五,一,釋頌文,二,問,三,答,四,徴,五,釋。阿羅漢者此正云應。應者契當之義,應斷煩惱,應受供故,應不復受分段生故。若但言應即通三義,故但言應不言應供,若著供字唯得一義,便失二義,顯阿羅漢通攝三乘,唯無學位,餘位未滿非可應故。問:「何故有學非阿羅漢,三無學得阿羅漢名?」
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
阿羅漢言應,即殺賊應供無生,三義故也。何故不言離所知障?所知障體不障解脫,無能發業澗生用故,何故不言變易死?二乘無學有變易生,此非由煩惱所招起故;已離繫縛得解脫故,無分段死,有學亦是殊勝福田,如見道出等,供養獲現福,何故不名應供耶?非一切時堪受供故,望自乘無學,非是圓滿故。
云何知然?
第二外人問曰:「何知此識三乘皆捨,阿羅漢號通在三乘,故論總問云何知然?
決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皆不成就阿賴耶故。」
第三此答初問也。捨通三乘,決擇分中第一卷說,四句分別,謂有成就轉識,非阿賴耶識;謂三乘無學不退菩薩,不入無心位。有成就阿賴耶非轉識,謂七地以前,二乘有學,一切異生入無心位;有俱成就,謂此第二句,不入無心位;有俱不成,謂第一句入無心位。然今但引初句三人。
集論復說:「若諸菩薩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故。」
又如雜集論,第十四卷;集論第七說:「若諸菩薩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故,佛既得名阿羅漢者,二乘無學不說自成。」答第二問:「阿羅漢通三乘有佛,亦由斷所知障故,亦名如來。二乘不然不可為難。如阿羅漢號,便令通二乘;十地菩薩,不能少斷俱生煩惱,金剛定時方頓斷盡,一者,故留,二者,不障地,其所知障分分除之,故煩惱障即言頓斷,所知障不然,此師意說,不退菩薩雖不起現,我愛執藏暫時伏離,種猶有故未名為捨,三乘無學我愛種盡,乃名為捨。」外人復問。
若爾,菩薩煩惱種子,未永斷盡,非阿羅漢,應皆成就阿賴耶識,何故即彼決擇分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阿賴耶識?」
第四徴也,由前立宗,煩惱種盡方名為捨,菩薩煩惱種子未除,如何名捨?違聖教故為此難也。前引決擇分四句之中,初句有四人,三乘無學,及不退地以去菩薩,此先不論故今為難,不退有二種,一,已得不退,二,未得不退,前初地得後八地得,故言不退。初地已去證不退,八地以去行不退;初地已去,尚有相續趣求所得,未能念念轉轉增進;初說迴心名不退者,即地前位皆名不退,不退起煩惱故,而義有別亦不相違。由是不退總有四種,一,信不退,即十信第六心,二,證不退,入地已住,三,行不退,八地以上,四,煩惱不退,謂無漏道所斷煩惱。一切聖者,今說迴心名不退者,即第四不退,以得證淨故,亦名信不退,然未至彼位。若十住第七心等,亦名住不退,即應有五,論直往者唯四不退。
彼說二乘無學果位,迴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復轉名不退菩薩,彼不成就阿賴耶識。
第五釋也,彼說四人,三人據決定菩薩,即迴心已,必定不退起諸煩惱,從初發心二萬劫,乃至成佛已來,皆名不退。又趣菩提轉名菩薩,非直往者是第四人,煩惱種子未永害故,若現行一分無故名捨;分別一分無,應亦名捨。又見道以去,第七不起執藏之時,應亦名捨,以全未捨故。若不爾,直往八地已去,應非不退,以不能捨阿賴耶故。若爾,入地諸菩薩等,應亦名退。以全未捨阿賴耶故。問:「既爾,此文何故,不說不退菩薩?」
即攝在此阿羅漢中,故彼論文不違此義。
彼攝在此阿羅漢中,從本說故,故彼決擇之文,不違此中說義,三乘有學,金剛心位雖斷煩惱,我執種無,以時少故彼論不說。此亦不論二乘有學,迴心向大不名不退,起煩惱故。
下第二說。
又不動地以上菩薩,一切煩惱永不行故。
此即護法菩薩,亦假為二義,於理無違,即同前師也。下文有二,初述不退菩薩體,後顯名捨。此義意言,三乘無學直往菩薩,八地已去亦捨此識,名不退者;行亦不退,於未得法亦復不退,四理證知,一者,一切煩惱永不行故,八地以去,無漏相續無現執藏,故可說捨。
法駛流中,任運轉故。
此第二理,十地論第十卷說:「第八地已上菩薩,於無相海任運而轉,諸佛勸等乃至廣說,剎那剎那真俗雙運,以無功用故任運轉。」
能諸行中,起諸行故。
此第三理,十地論說:「初地至六地,名為少行;第七地名大地,八地已去名為廣行;前六地一行中,修一切行是故名少;第七地雖亦然,以能即空方便智,發起有中殊勝行,勝前六地故立大名;前五地中,雖合此難合,真俗雙行,然極用功方始能起;此第七地,雖未任運少用功力,即能現前,故與前異立其大名;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故名為廣。」然舊地持云:「勝解行已去名少,初地至六地名大,七地已去名廣,以見道前,一行中修一行,故名少;次六地中,於一行中修一切行,故名為大;七地已去,真俗雙行名為廣;所望不同不相違也。」今菩薩地瑜伽三十八卷說:「初劫名波羅蜜多,第二劫名近波羅密多,第三劫名大波羅密多,此約波羅密多別,亦不相違。然初地已前,於六波羅密,一行中修一行;初地已去,於六波羅蜜,一行中修一切行;八地以去,一切行中修一切行;七地已前,唯於六度唯有修一,以一切行而莊嚴之;八地已去,於萬行中具修萬行,然所修願力智度,漸次勝前別立其名。」非唯修此,今第三證與彼文同。
剎那剎那轉增進故。
此第四理,謂八地後無漏相續,無有漏間。又彼亦無未得之退,故能念念增進諸行。勘十地地持,及菩薩地等,彼謂從此八地已去,於初剎那,能得過前二阿僧祇,所行功德智慧一倍,第二剎那更倍前念,如是展轉勝進倍前。
此位方名不退菩薩。
此四因中,初因簡解行地已前,十地菩薩能伏煩惱,畢竟不行,非第七識。今通七識,第二因簡前六地,第三因簡第七地,第四因簡一切地,由四因故,直往菩薩八地已去,方名不退,捨賴耶名。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異熟識中,煩惱種子;而緣此識,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
上解不退,下解捨名也,第七識等,煩惱我執現行無故。
由斯永捨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此師意說無現執藏,瑜伽說之即名為捨;以阿賴耶是藏義故,此亦說彼名阿羅漢,三義具故如前應知。問:「若現不執即名為捨,七地以前,亦有不執入無漏心等,應皆名捨?」答:「此不然,非畢竟故;畢竟不行,方名為捨故。」問:「若爾,二乘金剛心,應名捨此識?」答:「實亦應名捨,以時促故,彼瑜伽等略而不論,亦不違理。初師名捨斷種名捨,此第二說。若斷若伏畢竟不行,說之為捨,故七地前不得捨名。」
下第三解。
有義初地以上菩薩,已證二空所顯理故。
下文有六,一,正釋,二,破,三,救,四,徴,五,會,六,難申正義。初中有二,初出不退體,後辨捨。由五因故,證入地菩薩,亦捨此識名,此第一因,即難陀論師等,作如是解。文中易解無勞解釋。
已得二種殊勝智故。
此第二因,二智即是正體後得。
已斷分別二重障故。
此第三因,二障名重以猛利故。
能一行中起諸行故。
此第四因,即唯約六波羅密論,不爾,即與一切行中修一切行,無有差別。以一一行中,皆能修集一切行故。
雖為利益起諸煩惱,而彼不作煩惱過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薩。
即第五因,名為不退;此如攝論,十地菩薩觀為利益,不動染心而方起惑,非不知而起,即瑜伽論七十七八云:「要知方起,非不知而起。」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俱生煩惱,而緣此識,所有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亦捨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上釋不退下辨捨,捨中有二,初理辨捨後引證,此初也,煩惱分別少分捨,故捨執藏名,其文易解。
故集論中作如是說:「十地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然此煩惱,猶如咒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故亦說彼名阿羅漢。」
下引證也,集論第七雜集十四,亦有此文;十地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等,雖有不為失,無漏智力如咒藥故,如阿羅漢已斷煩惱,無過失故;此中亦名為阿羅漢,故攝此菩薩在阿羅漢中。
彼說非理,七地已前,猶有俱生我見愛等,執藏此識為自內我,如何已捨阿賴耶名?
第二破也,六識我見四地不行;七地以前,第七我見猶現行故,為此難也,前第二師作如此難。
若彼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說名為捨,則預流等諸有學位,亦應已捨阿賴耶名,許便違害諸論所說。
若彼已下,乃至為捨第三,假牒前師救意,則預流下乃至所說,正是第四徴難辭,此下難中,以預流果例同彼菩薩,應捨賴耶名,然聖教不說。若謂菩薩雙斷二障,法我亦除非預流者,此唯人見名為執藏,非於法執。若不爾者,其阿羅漢,應名不捨阿賴耶識,以有俱生法我見故,故知但以人執為藏,不以法執;第五段第三師會云。
地上菩薩所起煩惱,皆由正知不為過失,非預流等得有斯事,寧可以彼例此菩薩!
十地菩薩所起煩惱,不為過失;非預流等,以預流等所起煩惱,皆不正知為過失故,如瑜伽論七十七八說:「菩薩起煩惱有三,一名無染汙相,謂正知故起等。」
彼六識中所起煩惱,雖由正知不為過失,而第七識有漏心位,任運現行;執藏此識,寧不與彼預流等同?
下第六段論主難云:「彼入地菩薩,前六識中所起煩惱,雖由正知不為過失,間斷起故相貌麤故,可由正知而方故起。其第七識一類無斷,任運現行非相麤顯;於有學位,除無漏心滅盡定外,有漏心時;執藏此識,寧不與彼預流等同?有時執故,預流等唯入人空觀,無漏心時此識不行,有漏心時即便現起,與此菩薩同不名捨,何故菩薩即名為捨?」
由此故知,彼說非理。
此結非也,第八地去,諸菩薩等無漏相續,一切煩惱皆不現行,雖有種子現行皆盡,可得名捨,非七地前煩惱不起,如何說捨?彼決擇分七十七八,及菩薩地四十八說:「八地已去一切菩薩,一切煩惱不現行故。」故此釋非前二師是也。
然阿羅漢,斷此識中煩惱麤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阿賴耶識,為自內我。
下結正義,且如初釋,直往菩薩八地已去,非是此中阿羅漢攝;有種染故,三乘無學方名為捨。第二師釋,直往菩薩八地已去,是此中攝。故總說言:「阿羅漢捨,斷種永伏,現行煩惱皆已盡故,並名為捨。」
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捨;非捨一切第八識體。
不復執藏說名為捨,非是第八識體全無,名捨識也,全無第八於理何違?
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
無第八體,即阿羅漢無識持種,於金剛心正斷,此時即便應入無餘涅槃,以有漏果盡,無識持種故。勿阿羅漢得有此事,故不得捨第八識體,此中說捨唯約執藏,以過重故,不約能所藏,以為捨也。
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
上來已廣阿羅漢訖,下正解捨於中有二,初列異名後頌以下,方正明捨,一切有情皆有此體,故隨別義立種種名,名非一故;於有情中,有成就此名,不成就此名,如下分別。
謂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梵云質多,此名心也,攝論第一云:「由種種法,積集種子等,即積集義是心義,集起義是心義,以能集生多種子故,或能熏種;於此識中既積集已,後起諸法,故說此識名為心義,心意識中心之心也。」何以得知心是此識?攝論等云:「心體第三,離阿賴耶識,不可得故。」對法第二亦有心義,與此不同,彼攝法異據一邊說。
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
梵云阿陀那,此云執持,執持諸種有色根故,此通凡聖,攝論第一云:「為取所依,唯在凡夫一染義說,非通諸聖。」雜集論等第七十三解,解深密同。此亦能持根依,然據勝說,約根為論至下自知。
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
所知者,即三性與彼為依,名所知依,即攝論第一,所知依品是所知依,阿賴耶識之別名也。故中邊云:「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是故三性法,皆依此識有。」
或名種子識,能徧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故。
即與諸法為種子義,前第一名心是積集,種在其中義,今此取能生諸法義,故二差別;攝論無此一名,如雜集第二,瑜伽七十三,皆有此名。
此等諸名通一切位。
此言等者,如小乘名根本識,如攝論第二卷初,亦名第八識,亦名為意,及實性論等眾名,如別抄說;此通有無漏,及若凡若聖,名一切位,即是相續執持位名。
或名阿賴耶,攝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
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與雜染法互為緣故,我見緣故。此文雜染能所藏中,唯有能藏,令雜染等法不失故;我愛緣之為執藏義,即識為所藏;又始終為論,此能執藏亦通無漏;始終為論,此為所藏,不通無漏。諸佛位中非所藏故,我執已盡又不熏故。此中名藏,故不取能藏,唯在因中以得其名,故略不論,染為能藏義。
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非無學位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
此在異生二乘有學,七地已前菩薩,現行我愛緣故。若爾,二乘金剛心時,有學所攝何故不除?略故不說。初師第三隨理應說,非無學位及不退菩薩,以彼非有雜染品法,執藏義故。此中長讀文勢亦遠,謂非無學及不退菩薩,有此雜染執藏之義,即無學聖不退菩薩,無此我愛執藏位名。
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
此意顯是引果義故,有漏無記名為異熟,與因異故;從異熟因所生起故,無漏是善非名異熟,非與因異,及異熟因生故。
此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無記法故。
此名唯在異生,二乘有學無學,及第十地已還菩薩,皆有此名有漏果故。金剛心菩薩,云何猶有異熟識名,有漏皆捨故?由此義故,種子生現異時,說云此心,菩薩未捨此識,以此文證,如來地方捨故。若不爾者,爾時已捨何不名佛?及不說此位,已捨此識,既不名佛及不說捨。明圓鏡智此時未生,入如來地方捨此識,智方生故;若說金剛心已捨此識,今此但約多分為論,亦不相違,其如來地純無漏善,無無記故。如佛地論第三四等,諸諍中說,此小乘名窮生死蘊,有分識等,與異熟識分位相似,生死盡故。若約斷縛說,即二乘無學無有此名,彼二乘無學,已斷生死縛,故前解為勝。八地菩薩分段生盡,不名捨此異熟識故,更無死此生彼處故,此準能緣以分三位,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位,名染汙末那,緣阿賴耶識,二,法我見相應,名不染末那,緣異熟識,三,但名末那,緣阿賴耶識;若平等性智相應,通緣三位,七地以前緣阿賴耶識,執藏之義未捨故緣,餘二可知,仍加緣無垢識,以能緣從所緣分三,所緣亦從能緣分三。
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
唯無漏依體性無垢,先名阿末羅識,或名阿摩羅識,古師立為第九識者,非也。然楞伽經有九種識,如上下會;此無垢識,是圓鏡識相應識,名轉因,第八心體得之。
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二乘及異生位,持有漏種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八識故。
今顯此識唯如來有,無漏善法不可熏故,即顯無漏諸法種子,皆正因中已熏滿足,佛果已去更無熏習,前佛後佛無差別故,功能齊故;若受熏時功德異故,如佛地論,有為無漏皆不受熏,是無漏故,如涅槃等,金剛心菩薩等,既有二說,若已起時,時少故不說。
如契經說:「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
此即如來功德莊嚴經頌也,證無垢識圓鏡智俱,此頌易知故不須釋,界者性義等,如下當釋。然此本識三位差別,下第七識三位別中,自當別對巨細料簡,何故此中不說根本識,有分識,窮生死蘊名?攝論第二說:「阿賴耶識為性,心為性;阿陀那識為性,阿賴耶為性,此末一名,是薩婆多阿含經中,愛樂欣喜之名,彼經不說有識言。故此中不說小乘之名。」答:「此等在後證中說故,所以此中略而不論,又前第一解通名中,心等通故,等中亦等更不須顯,準義令知,然此位總有三,謂我愛執藏位等,如前卷說準此名知。」問:「名有眾多,此論頌中偏說阿賴耶?何不說餘者?」
阿賴耶名,過失重故最初捨故,此中偏說。
雜染執藏過失重故,有漏二位名最初捨故,以二義故此中偏說,唯說阿羅漢捨,不說捨異熟識等,此據捨縛,若據異熟識捨時,即阿賴耶同故,以體說異熟識捨,不說依縛異熟捨位。
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學,入無餘依涅槃時捨。
前言識名通局,不論捨之位次,阿賴耶名以下,方明眾名捨之位次,將得菩提捨異熟名,無間解脫將得,正得二釋,此中皆名將得,然準下說此為二義,一云,種生現同時有二,護法云:「金剛心與異熟識俱生,解脫道是菩提,與圓鏡智俱起;如世第一法捨異生性,正捨名捨,菩提在未來故名將得。」二云,亦種生現行同時義,金剛心生異熟識滅,菩提在當解脫道時,得與成熟既無別體,其時已捨異熟識;菩提將成熟故,名為將得。其種生現異時,同前初師;初得名得,得已成熟,金剛心與異熟識俱生;解脫道在未來,名為將得。爾時,捨異熟識;異熟識雖在現在,名為正捨;如世第一法,捨異生性等義說,成熟與得差別,實無別體。此並護法弟子,種生現時二家異說。問:「何故前識名通局,次第不同?今者,次第與前乃別。」答:「彼約寬狹先寬後狹,此約斷位性相求故,故與前別,二乘正入無餘時捨,若是菩薩金剛心捨,不行名捨非斷縛義。」
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
以大乘人不入寂滅,故如決擇分,有餘依地。問:「佛及聲聞無餘何別?」「彼言不別者,彼答苦依盡真如為論,非謂入寂滅為同答也。阿賴耶識上已說捨,不須重說。」
心等通故,隨義應說。
謂此心等隨染愛藏,隨是何乘金剛心位,及或八地已去方捨,若異熟位亦捨心者,即二乘入涅槃時捨,無漏心者無有捨時;心言等者,謂所知依執持識等;或心義者,菩薩因中,二乘無學實有熏習,佛無熏習前有熏習,熏習之種如來亦有,亦得名心。
然第八識總有二位,一,有漏位,無記性攝,唯與觸等五法相應,但緣前說執受處境。
前來八段十義,解本頌訖,此下第二總料簡之,此識因果三乘而論,總有二位,一,有漏位,即十地菩薩,二乘無學已前諸位,唯無記性異熟所攝,雖無學等已斷諸業,先業招故,舊業勢分亦名異熟,唯與觸等五數相應;但緣前說,執受根身種子處境。處謂處所此有三門,謂性俱境;前十門中與佛不同,此中分別,同者不論;謂自相果相及捨三門,次前已說,有言有漏位,即顯前二,及後一門;其因相一切種,不可知了捨俱恒轉,通因果故,此中不說;唯性俱境因果不同,故今分別;然受相應恐濫因位,故無漏位標舉簡之,欲顯一類無改易故。
二,無漏位,唯善性攝。
此唯如來地,非菩薩二乘,果未圓滿功德劣故,四智未得故,此無漏位唯是善心,如來無有異熟法故,非業煩惱所招身故,一切功德皆圓滿故,無有不善。
與二十一心所相應,謂徧行別境各五,善十一。
假實通說有二十一,謂不放逸捨及不害,體假有故;若實而論唯有十八,不放逸捨皆三善根,精進少分,不害無嗔善根分故,謂徧行別境此二各五,并善十一故二十一也。何故與徧行心所相應也?
與一切心恒相應故。
觸等五法,與一切心恒相應故,無漏亦有,何故有別境?
常樂證知所觀境故。
由此有欲,欲無減故樂境相故。
於所觀境恒印持故。
故有勝解,勝解印持,佛於境無疑,恒有印持,故勝解無減。
於曾受境恒明記故。
由斯有念,謂於曾習境,有明記憶故,念無減也。
世尊無有不定心故。
故得有定,於一切時恒入定故,無有散心定無減也。
於一切法常決擇故。
故言有慧,非少於境不知而說,亦非悞知,恒時決擇故定有慧,慧無減也。故五別境亦得相應,若在因位,一心一時不緣過未,如來不爾,故念欲俱。又彼如來雖起念欲,追欣前後所有境相,然恒緣彼現世等法,而作證解,一一而知,故念欲俱也。何以有善等十一?
極淨信等,常相應故。
善十一數,法爾一切定心必俱,如來既得四證淨故,必信等俱。
無染汙故。
貪等本六,及隨煩惱二十二法,性是染故,必不俱有,何故不與不定相應?
無散動故。
惡作睡眠定心必無,唯散心有,尋伺二種,多發身語門,是麤動攝。如來身語任運現行,恒時湛然故無尋伺。「此等尋伺通無漏等不?」「不,不定中自當解釋,然不說佛亦有尋伺。」問:「不放逸依他假,如來之智說相應,尋伺依思或依慧,如來應亦有?」答曰:「不放逸等止於惡,因果俱得有尋;伺唯因位,如來故說無。」問:「佛惡已除有不放逸,佛雖果滿,應有尋伺?」答:「此發身語又非任運,佛已果滿故不須之。惡須深防,功德雖滿須不放逸等。」問:「佛豈不發身語等耶?許通無漏於理無防,何故不許?」「不爾,便違十地等。」下自當說。
此亦唯與捨受相應,任運恒時平等轉故。
亦如本識因中,唯與捨受相應,恒任運轉故,不作分別故,非有易脫故,不可動搖故,如佛地論說:「不可動搖,非如餘智,依何靜慮而起?此智或說通四無色,色界六地遊觀,無漏通此地故;起現行者唯第四定,多依天住故,此智多分起大悲故,大悲唯在第四靜慮,此為德本,功德多依第四定故,如集論第七,雜集十四說,有說通下六定,無理遮故。色界有漏徧緣心,非無色故;無色設徧,不能念念徧緣一切故,唯色界六地中有,然恒處彼第四定者,以殊勝故。雖下地有仍唯捨受,捨受寂靜無動搖故,不變易故。」六十三說:「阿賴耶識與捨受俱,於三受位俱行不絕,所餘三受,當知思惟之所引發,非是俱生;時時作意引發現前,彼俱生受極微細故,難可分別,此言三受即苦樂捨,謂餘中者,此佛地中類因捨受,故不得起樂喜二受,此乃思惟所引發故;有說唯是第四定有,餘地總無。」六十九說:「如來功德多依第四,如入見道,以此準知,此三說中第一解勝,雖色無色皆有此智,修彼種增必不現起,如三類邊所有等智,不易脫故無動搖故,設通十地,無漏地有於理無妨,此唯遊觀於理無違,此總第二辨相應門。
以一切法為所緣境,鏡智徧緣一切法故。
此辨緣境,緣十八界有為無為,鏡智通緣一切法故,心等自性及相應法,皆悉能緣;見分亦現自證分影,及相應影,故名徧智,如第二卷已解,佛地第四下第十卷,諸門分別下第七解,轉何界識生鏡智等?上來總以十門,分別第八識訖,此隨頌文,若相應法例本識者,即十一門,若別隨釋即有無量,一一如前別門解釋,總是第一,諸門分別釋頌文訖。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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