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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3

卷第三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二   問:此中所說,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有何差別?   或有說者,無有差別,皆是讚述第一義故。復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則差別,謂此名最乃至名妙。復次,對諸善根亦有差別,謂此對聞所成名為最,對思所成名為勝,對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名為長,對煖名為尊,對頂名為上,對忍名為妙。復次,約所依地亦有差別,謂此依未至定名為最,依初靜慮名為勝,依靜慮中間名為長,依二靜慮名為尊,依第三靜慮名為上,依第四靜慮名為妙。   復次,依義不同亦有差別,謂此至邊頂故名為最,上品攝故名為勝,作吉祥故名為長,體昇進故名為尊,性堅固故名為上,滿所願故名為妙。復次,體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此能作苦智忍等無間緣,故名為最;超過一切異生善根,故名為勝;映奪一切世俗善根,故名為長;能逮勝德故名為尊,無二分故名為上,似無漏故名為妙。復次,相用有異亦有差別,謂是異生最後心故,猶如樹端名為最,能開聖道門,故名為勝;根猛利故名為長,以於一切順決擇分,此最上故名為尊;折伏一切煩惱冤,故名為上,引愛果故名為妙。   有餘師說,如是六句以後釋前,故有差別,謂此最故名第一,勝故名最長故名勝,尊故名長上故名尊,妙故名上,由此故名世第一法。   捨邪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捨三種邪性,一,業邪性,二,趣邪性,三,見邪性,業邪性者,謂五無間業。趣邪性者,謂三惡趣。見邪性者,謂五顛倒見。   問:於此位中,業趣邪性先不成就,道類智時捨見邪性,乃得究竟,如何可說此位,能捨三邪性耶?   答:由三緣故此位名捨,一,由不作故名捨,謂業邪性。二,由不往故名捨,謂趣邪性,三,由不行故名捨,謂見邪性。   問:增上忍時三緣已具,何故此位乃說捨邪?   答:今破彼依故說捨彼。   問:何謂彼依?   答:無覆無記異生性,是謂諸煩惱依異生性,害諸有情,令於生死受諸苦故。如師子王,依止無覆無記窟穴,能害種種旁生等類;世第一法,能捨彼依異生性故,說名捨彼。有餘師說,苦法智忍是彼對治。世第一法引之令生,故說捨彼。   問:業趣邪性是修所斷,苦法智忍如何能治?   答:苦法智忍,能為五種對治,謂捨斷持不作不往對治。捨對治者,謂此能捨異生性故。斷對治者,謂此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故。持對治者,謂此能持,一切後位諸聖道故。不作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作五無間故。不往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往三惡趣故。得正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得苦法智忍,以能任持一切正法,故具說彼以為正性。又餘聖道,雖亦正性攝,然非此得故不說之。有說,見道皆是正性。有餘師說,一切聖道皆是正性,若不爾者,修道為學道中,應不成就正性,是則不應名為聖者。   問:世第一法,唯能引得苦法智忍,於苦法智尚不能得,況能得餘?云何乃言此得正性?   答:一切聖道離顛倒故,皆是正性種類同故。世第一法,得彼一分亦名為得,如說燒衣。 卷第四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三   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答:雖已說彼依地差別,而未分別與何相應,今欲分別,如已知人所居宅等,而未知彼朋友伴侶,此亦如是故作斯論。有作是說,雖已顯示世第一法,通在三地,而未說彼通在六地,今顯彼與三根相應,欲令知彼通在六地,分明現見如掌中果,由是因緣故作此論。   問: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   答:應言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先已說彼非欲界繫,即知不與憂苦相應,是故唯依三根作論,雖總說彼三根相應,而未顯示相應差別,故應復說差別之相。「云何樂根相應?」「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然第三靜慮,世第一法,或樂根相應,或不相應。樂根相應者,謂除樂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即樂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具說餘心心所法,故說彼與樂根相應。」「云何喜根相應?」「若依初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然初二靜慮,世第一法,或喜根相應,或不相應。喜根相應者,謂除喜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即喜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具說餘心心所,故說彼與喜根相應。」「云何捨根相應?」「若依未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問:何故不說靜慮中間?   答:此文應作是說。「若依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而不爾者,有何意耶?」「已說未至,應知亦說靜慮中間,所以者何?以未至聲亦顯彼故,俱是未至根本地故,如大種蘊說。」「大種依何地滅?」「依四或未至故。然此三地,世第一法,或捨根相應,或不相應。捨根相應者,謂除捨根,餘心心所法。不相應者,謂即捨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今且說彼餘心心所,故說彼與捨根相應。」   問:頗有世第一法,不與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   答:有,謂彼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問:頗有世第一法,是相應法,而不與樂喜捨根相應耶?   答:有,謂即三根,以彼不與自性,他性根相應故。 卷第六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五   云何頂?   答:於佛法僧生小量信。   問:何故名頂?   答:如山頂故,謂如山頂人不久住,若無諸難便過此山,更至餘山。若有諸難即還退下。如是行者必不久住,若無諸難便進至忍,若有諸難還退住煖。有說,此應名為下,頂以在最下,順決擇分煖法上故。有說,此頂應名為中,以在下煖上忍中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順決擇分總有二種,一,欲界繫,二,色界繫。欲界繫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色界繫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此於欲界順決擇分中,勝故名頂。」   彼不應作是說,此四皆是定地修地,行聖行相色界法故。應作是說,順決擇分總有二種,一,可退,二,不可退,可退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不可退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此於可退順決擇分中,勝故名頂。   問:何故此信名小量耶?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欲界名小以下劣故,此在欲界故名小量。」有說:「此信應名異量,量謂決定信順印可,故名為量。煖是第一頂是第二,此異於前故名異量。」有說:「此信應名少量,以頂位中不久住故,如露懸枝不久停住。」應作是說:「此頂但應名小量信,在可退位樂觀寶故。」此中於佛僧生小量信者,說緣道諦信;於法生小量信者,說緣滅諦信。   問:此頂善根,具以十六行相,緣四聖諦,何故此中,但說緣滅道諦,非苦集耶?   答:依勝說故,謂四諦中,滅道是勝出生死故。復次,滅道二諦清淨無垢,離過微妙是可信事,是生信處是所歸依,是故偏說。復次,滅道二諦非唯可信,亦是可求,難可證得極可欣故,苦集不爾是故不說。復次,為受化者生信樂故,若佛為彼說苦集諦,便作是念:「我無始來,為此鄙劣煩惱惡行,及所得果擾亂逼迫,寧可信樂?」若說滅道便深信樂,不欲捨離,故於此中偏說滅道。有說,於佛僧生小量信者,說緣道諦信;於法生小量信者,說緣三諦信,以頂具緣四聖諦故。   問:緣滅道諦可爾,是可信事是生信處,是所歸依應信樂故。緣苦集諦云何可爾?煩惱惡行及所得果,猶如糞穢深可厭患,不應於中生信樂故。   答:信有二種,一者信可,二者信樂,於滅道諦具二種信,於苦集諦雖無信樂,而有信可,故緣苦集亦生於信,如人掘地求水寶等,具二種信,一者信可,謂信地中有水寶等故,二者信樂,謂信水等,是可欣樂故。脇尊者言:「為厭患苦集,故稱讚滅道,謂此滅道寂靜美妙,止息對治,下劣鄙穢苦集法故,如人風雨所逼惱故,稱讚舍宅,故於四諦皆可生信。然於道諦,亦非一切具二種信,謂隨信行者,於隨法行道,具二種信。謂信可彼信樂彼故。隨法行者,於隨信行道,唯有一信,謂雖信可彼,而不信樂彼故。信勝解者,於見至道具二種信。見至者,於信勝解脫,唯有一信。佛於佛道具二種信,於二乘道雖有一信,獨覺於二道具二種信,於聲聞道唯有一信。聲聞於三道皆具二信,此中尊者,欲令前義得成立故,復引契經,如世尊為,波羅衍掔摩納婆說:   若於佛法前,生起微小信,儒童應知彼,名已得頂法。   問:此頂善根,十六行相觀四聖諦,何故世尊,為摩納婆說信三寶?   答:彼於三寶愚惑不信,然三寶希有,難可值遇,欲令信解故為說之。有說,彼摩納婆為苦所逼,欲求出要來詣佛所,說是頌言:   為苦所逼諸眾生,不知出要來詣佛,唯願為說除眾患,如熱所逼入涼池。 出苦之要無過三寶,故佛為說於三寶信。有說,欲令所化,於佛法中深生信重,故佛為說於佛法僧,生微小信。若佛為說四聖諦者,所化有情便作是念:「我等何用信重,如是煩惱惡行,顛倒見趣,及所得果苦集諦為?」若佛為說佛法僧寶,彼便踊躍深生信重。有說,隨修行者樂別觀故,謂修行者,於煖位中樂別觀蘊,於頂位中樂別觀寶,於忍位中樂別觀諦,故於頂位說信三寶。   如是四種順決擇分,謂煖頂忍世第一法。   問:如是四種自性云何?   答:皆以五蘊為其自性,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順決擇分有欲界繫,有色界繫。欲界繫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此二自性唯有四蘊,欲界中無隨轉色故。色界繫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此二自性皆具五蘊,色界中有隨轉色故;如是說者,此四善根皆是色界,定地修地行聖行法,四自性皆具五蘊。   問:若此四種皆色界繫,云何建立四種別耶?   答:此四善根雖同色界,而有可動有不可動,有有留難有無留難,有可斷有不可斷,有可慮有不可慮,有可退有不可退。諸可動有留難,可斷可慮可退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諸不可動無留難,無斷無慮不可退中,下者名忍,上者名為世第一法。故此四種,雖同色界繫,五蘊為自性而有差別,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亦爾,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此何故名順決擇分?   答:決擇者謂聖道,如是四種是順門。順彼分中此四最勝,是故名為順決擇分,即此四種亦名行諦,亦名修治亦名善根。行諦者,謂以無常等十六行相,遊歷四諦故。修治者,謂為求聖道,修治身器除去穢惡,引起聖道故。猶如農夫為求子實,修治田地除去穢草,此亦如是。善根者,謂聖道涅槃,是真實善。此四與彼為初基本,為安足處故名為根。   問:此四善根為有幾品?   答:總有三品,謂下中上。煖是下品頂是中品,忍及世第一法是上品。有說,煖有二品謂下下下中。頂有三品,謂下上中下中中。忍有三品,謂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唯一品,謂上上。若以三品攝之,煖唯下品,頂下中品,忍中上品,世第一法唯是上品。   尊者妙音說曰:「煖有三品,頂有六品,忍有八品,世第一法唯上上品。若以三品攝之,煖唯下品,頂下中品,忍通三品,世第一法唯是上品。」尊者妙音說曰:「煖有三品,頂有六品,忍有八品,世第一法唯上上品。若以三品攝之,煖唯下品,頂下中品,忍通三品,世第一法唯是上品。」尊者覺天說曰:「煖有三品,謂下下下中下上。頂有三品,謂中下中中中上。忍有二品謂上下上中。世第一法唯一品,謂上上。若以三品攝之,如初說。」尊者世友說曰:「煖有三品,謂下下下中下上。頂有二品,謂中下中中。忍有三品,謂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唯一品,謂上上。若以三品攝之,煖唯下品,頂唯中品,忍中上品。世第一法唯是上品。」   問:此四善根有何差別?   答:所說品異即是差別,復次,名亦差別,謂此名煖,乃至此名世第一法。復次,念住為等無間名煖,煖為等無間名頂,頂為等無間名忍,忍為等無間,名世第一法。如等無間無間趣入,加行亦爾。復次,樂別觀蘊名煖,樂別觀寶名頂,樂別觀諦名忍,由此發生世第一法。復次,煖止緣諦下愚,頂止緣諦中愚,忍止緣諦上愚,由此發生世第一法。復次,煖止緣諦麁愚,頂止緣諦中愚,忍止緣諦細愚,由此發生世第一法。復次,煖生緣諦下明,頂生緣諦中明,忍生緣諦上明,由此發生世第一法。復次,煖生緣諦麁明,頂生緣諦中明,忍生緣諦細明,由此發生世第一法。如生明生信亦爾,是謂差別。   順決擇分善根中,煖亦得亦捨。得者由加行故,捨者或由退故,或由越界地故,或由捨眾同分故;捨此煖已,亦作無間業,亦斷善根亦墮惡趣,有何勝利,能與涅槃作決定因?謂得煖者如吞鉤魚,已得決定涅槃法故。頂亦得亦捨,得者由加行故,捨者或由退故,或由越界地故,或由捨眾同分故。捨此頂已,亦作無間業,亦墮惡趣,復有何勝利?謂能畢竟不斷善根。   問:若爾,天授應未得頂,彼起邪見斷善根故。伽他所說當云何通?如說:    愚夫眾所識,是名為失利,白法皆滅壞,應知從頂墮。 「此頌世尊為天授說,是則天授從頂退已,而斷善根。云何乃言,捨此頂已必不斷善?」「依未得退說頂墮言,提婆達多已修得煖,不久得頂;著名利故還退失煖,復斷善根。於頂應得而不得故,說名頂墮非已得退。」有作是說,世尊如頂,於佛作惡而墮惡趣,故名頂墮。有餘師說,佛法如頂,彼壞佛法便自退落,故名頂墮。忍亦得亦捨。得者由加行故;捨者或由越界地故,或由捨眾同分故,不由退故,復有何勝利?謂畢竟不退,不作無間業,不墮惡趣。世第一法亦得亦捨。得者由加行故,捨者由越界故,不由退故,亦不由捨眾同分故,復有何勝利?能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   有餘師說,煖亦得亦捨如前說,捨此煖已,亦作無間業,亦墮惡趣,有何勝利,能與涅槃作決定因,及能畢竟不斷善根?若爾,天授應未得煖,彼起邪見斷善根故。頂亦得亦捨如前說,捨此頂已亦墮惡趣,彼有何勝利?不作無間業。忍亦得亦捨如前說,復有何勝利?畢竟不退不墮惡趣,不執著我。   問:若爾,鄔波離,室利粷多,指鬘,諦語等,應未得忍,彼執有我抗拒佛故。   答:彼欲論議,假立有我實不執我,世第一法得捨等事,皆如前說。 卷第七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六   煖頂忍世第一法,各有六種種性差別,謂退法種性,思法,護法,住法,堪達,不動法種性,此中轉退法種性。此中轉退法種性煖,起思法種性煖,乃至轉堪達種性煖,起不動法種性煖,轉聲聞種性煖,起獨覺或佛種性煖;轉獨覺種性煖,起佛或聲聞種性煖,佛種性煖定不可轉,如說煖說頂亦爾。   轉聲聞種性忍,起獨覺種性忍,非轉聲聞獨覺種性忍,能起佛種性忍。所以者何?忍違惡趣,菩薩發願生惡趣故。亦非轉獨覺種性忍,能起聲聞種性忍,所以者何?忍不退故。有說,轉聲聞種性煖頂忍,能起獨覺種性煖頂忍。若起獨覺種性煖頂,亦不能起餘乘煖頂,所以者何?獨覺善根,始從不淨觀,乃至無生智,一坐得故。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麟角喻獨覺,種性善根雖一坐得,部行獨覺種性不定,如聲聞說故。世第一法六種種性,及三乘種性,皆不可轉,一剎那故。   問:順決擇分,何處起耶?   答:欲界能起,非色無色界,於欲界中人天能起,非三惡趣勝善根故。人中三洲能起,非北俱盧;天中雖能起,而後起非初,謂先人中起已,後退生欲天中,由先習力續復能起。   問:何故天中不能初起?   答:彼處無勝厭離等作意故。   問:惡趣中有厭離等作意,何故不起此善根耶?   答:惡趣中無勝依身故,若有勝厭離等作意,亦有勝依身者,則能初起此類善根,欲天中雖有勝依身,而無勝厭離等作意。惡趣中雖有,勝厭離等作意,而無勝依身,人中具二故能初起。   問:色無色界,何故不起此善根耶?   答:若處能入正性離生,彼處能起。色無色界,既不能入正性離生,故不能起。   問:因論生論,何故色無色界,不能入正性離生耶?   答:非田非器乃至廣說,復次,若處能起忍智,彼處能入正性離生,色無色界雖能起智,而不起忍,故不能入正性離生。復次,若處能起法智類智,彼處能入正性離生。色無色界雖起類智,而不起法智,故不能入正性離生。復次,若處有勝依身,及有苦受,彼處能入正性離生。色無色界雖有勝依身,而無苦受故,不能入正性離生。   問:此煖頂忍世第一法,依何身起?   答:依男女身。   問:依女身得女身所起煖,為亦得男身所起煖耶?   答:得,如得煖得頂忍亦爾。   問:依男身得男身所起煖,為亦得女身所起煖耶?   答:得,如得煖得頂忍亦爾。女身於女身所起煖,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於男身所起煖,得而不在身,成就不在現前,如說煖說頂,忍亦爾。男身於男身所起煖,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於女身所起煖,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如說煖說頂,忍亦爾。如身所起煖,與女身所起煖為因,與男身所起煖亦為因。如說煖說頂,忍亦爾。男身所起煖,與男身所起煖為因,不與女身所起煖為因,所以者何?勝非劣因彼是劣故,如說煖說頂,忍亦爾。   問:依男身,起順決擇分善根已,更可受女身不?   答:更可受,唯前三非世第一法,所以者何?一剎那故。   問:起順決擇分善根已,更可受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身不?   答:更可受。唯煖頂非餘,所以者何?若得忍已便違惡趣,彼扇搋等身形鄙陋,是人中惡趣,若得忍等殊勝善根,必更不受彼類身故。   問:得忍異生於命終後,既捨眾同分,亦捨忍不?設爾何失?若捨者應墮惡趣,何故乃言若得忍者,不墮惡趣?又若捨者,何故異生命終時捨,聖者不然?若不捨者,何故業蘊及大種蘊,俱不說耶?如說異生住胎藏等,但成就身,不成就身業。   答:此應言捨。有說不捨有說不定,或捨不捨。此中一一廣釋所以,如後業蘊,害生納息中說,如是說者,異生命終定捨於忍,善根劣故。異生依此地,起此類善根,若有命終還生此地,捨同分故尚決定捨,況此善根是色界法,經欲界生而當不捨?   問:修煖加行其相云何?   答:以要言之,三慧為相,謂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   問:云何修習聞所成慧?   答:修觀行者或遇明師,為其略說諸法要者,唯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或自讀誦素怛纜藏,毘奈耶藏,阿毘達磨藏,令善熟已作如是念:「三藏文義甚為廣博,若恒憶持令心厭倦。三藏所說要者,唯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作是念已先觀十八界。   彼觀察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名者,謂此名眼界,乃至此名意識界。自相者,謂此是眼界自相,乃至此是意識界自相。共相者,謂十六行相,所觀十八界,十六種共相,彼緣此界修智修止,於十八界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十八界即十二處,故應略之入十二處,謂十色界即十色處,七心界即意處,法界即法處。」彼觀十二處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名者,謂此名眼處,乃至此名法處。自相者,謂此是眼處自相,乃至此是法處自相。共相者,謂十六行相,所觀十二處,十六種共相。」彼緣此處修智修止,於十二處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十二處,除無為即五蘊故,應略之入於五蘊。」謂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即色蘊,意處即識蘊,法處中受即受蘊,想即想蘊,餘心所法,不相應行即行蘊。   彼觀察此五蘊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名者,謂此名色蘊,乃至此名識蘊。自相者,謂此是色蘊自相,乃至此是識蘊自相。共相者,謂十二行相,所觀五蘊,十二種共相,彼緣此蘊修智修止,於五蘊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五蘊并無為,即四念住故,應略之入四念住,謂色蘊即身念住,受蘊即受念住,識蘊即心念住,想行蘊并無為,即法念住。」   彼觀察四念住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名者,謂此名身念住,乃至此名法念住。自相者,謂此是身念住自相,乃至此是法念住自相。共相者,謂十六行相,所觀四念住,十六種行相,彼緣此念住,修智修止,於四念住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四念住,除虛空非擇滅,即四聖諦故,應略之入四聖諦。」謂有漏法果分即苦諦,因分即集諦,擇滅即滅諦,對治即道諦。   彼觀察此四聖諦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名者,謂此名苦諦,乃至此名道諦。自相者,謂此是苦諦自相,乃至此是道諦自相。共相者,謂四行相。所觀苦諦四種共相,一,苦二,非常,三,空,四,非我,四行相所觀集諦,四種共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四行相所觀滅諦,四種共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四行相所觀道諦,四種行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彼緣此諦修智修止。於四聖諦修智止時,如見道中漸次觀諦,謂先別觀欲界苦,後合觀色無色界苦;先別觀欲界集,後合觀色無色界集;先別觀欲界滅,後合觀色無色界滅;先別觀欲界道,後合觀色無色界道。   如是觀察四聖諦時,猶如隔絹觀諸色像,齊此修習聞所成慧,方得圓滿。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修圓滿已,次復發生修所成慧,即名為煖。煖次生頂,頂次生忍,忍次生於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次生見道,見道次生修道,修道次生無學道,如是次第善根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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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五 如是已思擇色蘊,我次當說,名所攝四無色蘊,隨應建立相,如本地分立一心相,今先顯示,如世尊言:「若有眾生於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善逝大師,善逝大師!』如是發心,我當說彼,於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又如是言:「由一淨心,當往善趣。」如是等類當知此中,依轉所攝相續一心,由世俗道名發一心,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問:「有分別心無分別心,當言同緣現在境耶?為不同耶?」答:「當言同緣現在境界,何以故?由三因故,謂極明了故,於彼作意故,二依資養故。」問:「染心生時,當言自性故染,為相應故?為隨眠故?」答:「當言相應故,隨眠故,非自性故,若彼自性是染汙者,應如貪等畢竟不淨,若爾大過,由彼自性不染汙故,說心生時自性清淨。」問:「諸煩惱纏,於心二種染汙因中,當言何等?」答:「當言相應。」問:「此中何等說名隨眠?」答:「諸煩惱品所有麤重,不安隱性,又持諸行令成苦性,是故聖者,由行苦故現觀為苦,於諸行中安住苦觀。云何觀耶?如毒熱雍乃至廣說,如有尋有伺地,應如是觀。復有三種染惱心,當知普攝一切染惱,所謂業染惱,受染惱,煩惱染惱,初二染惱唯欲界繫,最後染惱通三界繫。」問:「何等名為心煩惱縛?」答:「一切隨眠。」問:「何等名縛?」答:「樂著事業名為業縛,又於三處為障礙業,亦名業縛,謂於出離心,於得出離喜樂,於得聖道。又順異熟障業,亦名業縛;又邪願業亦名業縛,如是四種別開有六,總合為四。」問:「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法俱起?」答:「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問:「復與幾不遍行心法俱起?」答:「不遍行法乃有多種,勝者唯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作意云何?謂能引發心法;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受云何?謂三和合故,能領納義;想云何?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緣,假合而取。此復二種,一,隨覺想,二,言說隨眠。隨覺想者,謂善言說人天等想;言說隨眠者,謂不善言說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思云何?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於所緣境,隨與領納和合乖離。欲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希樂。勝解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印可。念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明記。三摩地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為審慮依心一境性。慧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揀擇諸法,或如理觀察,...

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日本桐山大師作,譯為中文   爐香讚(合掌) 爐香乍熱,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南無大準提王菩薩(三稱) 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歸命頂禮準提尊,解脫因緣千座行,功德無量今傳佈,且說寶塔有原因。  如來秘密大法門,切斷一切諸惡業,將此密法安置處,即同供奉一靈寺。  其中靈處雖無限,惟此寶塔準提尊,顯密兩教稱不同,顯稱佛母準提尊。  密稱最勝金剛尊,所發奉請諸誓願,如汝累行千座行,生身佛母即出現。  縱為瓦石木塊體,寶塔忽變七寶成,光輝燦爛真晃耀,諸天善神齊降臨。  直達八萬由旬外,晝夜保護各人行,寶塔威力貫天際,諸佛讚歎瞻仰勤。  有此寶塔安置處,不怕諸難來相侵,闔家人等皆安隱,牛馬之類亦太平。  疫病苦厄不必憂,故望行者日日供,一日一座行此法,千座重疊即滿行。  初座三百三十三,切斷家庭各因緣,消涂祖先諸業障,祖父祖母及雙親。  所有一切諸業障,血肉相連傳子孫,子孫惡運從此起,勿謂無罪受此愆。  原因皆由父母緣,初座功滿即滅盡,中座三百三十三,專除本身惡因緣。  我有惡緣之父母,又有障深之祖先,今生所以有此運,皆為前世果報緣。  勿怨祖先勤悔過,中座修完可除完,滿座三百三十三,可斷子孫惡因緣。  父母因緣子孫受,為愛子孫宜虔勤,以前所有諸惡因,必由自身來切斷。  三行圓滿整千日,滿期之樂樂無窮,八十億劫所集聚,生死重罪亦消完。  佛母誓言不可撼,無間餓鬼各地獄,畜生界中墮身陷,一切因緣悉可斷。  菩提路開直向前,皆由此行得實現,如有祖先犯重罪,墮於中有苦相連。  子孫修行便成佛,躍入菩薩行列間,功德無量難罄述,業病苦患亦皆然。  如能至誠修此法,重病即日可輕減,天壽可達不必憂,皆由此行獲保障。  前世貪罪報自身,衣食貧寒交相歎,至誠專一修此法,天降寶雨濟困貧。  此身日成富貴身,勿忘虔心三寶供,若彼各惜不肯施,寶雨即刻消失盡。  更宜廣植諸善根,發願虔心救世人,今生貧困而哭泣,皆因前生泣別人。  應知果報原如此,因果車輪不稍停,欲助自己及子孫,汝今應先救世人。  此乃因果之大法,我佛如來亦曾云,只顧自身復自身,決難解脫惡緣因。  我身所以有今日,皆因過去因緣成...

大藏經5,大般若經初會序,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一

No.220 大般若經初會序     唐西明寺沙門玄則製 大般若經者,乃希代之絕唱,曠劫之遐津,光被人天恬囊真俗,誠入神之奧府,有國之靈鎮,自非聖德遠覃,哲人孤出,則方音罕貿,圓教豈臻,所以帝叙金照,皇述瓊振,事邈千古理鏡三辰,欝矣斯文備乎茲日,然則部分二四,昔徒掌其半珠,會兼十六,今乃握其全寶,竊案諸會別起,每比一部,輒復本以殊迹,各申一序,至如靈峰始集,宏韻首馳,控蕩身源敷弘心要,何者?夫五蘊為有情之封,二我為有封之宅,宅我而擧,則渴焰之水方深,封蘊以居,則尋香之堞彌峻,焉識夫我之所根者想,想妄而我不存,蘊之所繫者名,名假而蘊無託,故即空之談啟,亡言之理暢,閱紛俗於非動,置蠢徒於不生,齊谷響於百名,儔鏡姿於萬像,筌宰失寄,而後真宰獨融,規准莫施,而後冲規麨立,慮塗千泯言術四窮,使夫淺躁投機,拘攣解桎,媲司南之有在,同拱北以知歸,義旣天悠辭仍海溢,且為諸分之本,又是前古未傳,凡勒成四百卷,八十五品矣,或謂權之方土,理宜裁譯,竊應之曰:「一言可蔽,而雅頌之作聯章,二字可題,而涅槃之音積軸,優柔闡緩其慈誨乎?若譯而可削,恐貽患於傷手,今傳而必本,庶無譏於溢言,況搦扎之辱,慨念增損而魂交之夕,烱戒照彰終始感貽,具如別錄,其有大心茂器,久聞歷奉者,自致不驚不怖,爰諮爰度矣! 初分緣起品第一之一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王舍城鷲峰山頂,與大苾芻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皆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得真自在心善解脫,慧善解脫,如調慧馬亦如大龍,已作所作已辦所辦,棄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正知解脫,至心自在第一究竟,除阿難陀獨居學地,得預流果。大迦葉波而為上首,復有五百苾芻尼眾,皆阿羅漢,大勝生主而為上首,復有無量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皆見聖諦;復有無量無數,菩薩摩訶薩,一切皆得陀羅尼門,三摩地門,住空無相無分別願,已得諸法平等性忍,具足成就四無礙解,凡所演說辯才無盡,於五神通自在遊戲,所證智斷永無退失,言行威肅聞皆敬受,勇猛精進離諸懈怠,能捨親財不顧身命,離矯離誑無染無求,等為有情而宣正法,契深法忍窮最極趣,得無所畏其心泰然,超眾魔境出諸業障,摧滅一切煩惱怨敵,建正法幢伏諸邪論,聲聞獨覺不能測量。得心自在得法自在,業惑見障皆已解脫,擇法辯說無不善巧,入緣起生滅法門,離見隨眠捨諸纏結,智慧通達諸聖諦理,曾無數劫發弘誓願,容貌熙怡先言接引,遠離嚬蹙辭韻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