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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羯磨淺釋-2

庚三,白四。
白四羯磨三十八,

諫破僧法,

從這諫破僧法到第四,即十三僧殘篇中,後四違諫法,提婆達多立五邪法(一,乞食,二,著糞掃衣,三,露坐,四,不食酥監,五,不食魚肉,都制定盡形壽,故是邪法。),混濫世人信心,破壞僧團,向他們屏諫不聽,才白四僧諫,聯系僧殘第十戒。
白四,先有單白告知大眾,後有三番羯磨量度之法,都在重要事務上用之,如受戒,懺重罪,治舉,訶諫等情事用的,這白四羯磨,共舉三十八法,諫助破僧法。
三聞達:鶱茶達婆,拘婆離,迦留羅鞮舍,四伴助提婆達多破僧,當眾僧諫破僧,主動者提婆達多時,這助伴還反諫如法的僧眾,所以,才向這助伴屏諫,不聽,又進行了白四的僧諫,聯繫僧殘第十一戒。

諫擯謗法,

僧殘第十二戒,阿濕婆,富那婆娑等六人,在綺連聚落,汙他家行惡行,佛使舍利弗往擯,二人懺悔,二人逃去,只這二人反謗擯者,因作白四法,用眾僧之力以諫之。

諫惡性法,

僧殘第十三戒,闡陀比丘惡性拒絕他人勸諫,制立僧眾白四,諫惡性法。

諫惡邪法,

單提第六十八,阿梨吒比丘,生起惡邪見解,說行婬欲不障道,屏諫不捨,僧用白四法以諫之。

諫擯惡邪沙彌二法,

單提第七十戒,跋難陀的二沙彌,羯那,摩睺迦,不知慚愧共行不淨,反說不障道,是從佛聞,故須依理白四僧諫。若不受行,即進而作白四擯出,故有這諫擯惡邪沙彌二法。

諫隨舉比丘尼法,

比丘尼八波羅夷中第八,因闡陀比丘犯罪,僧為作舉羯磨(有三舉,在後簡眾是非中說明),用意在於使他改過自新,這舉法是五眾須共同尊守的,在犯者未悔過,僧未與作共住羯磨以前,五眾都不許隨順他,而比丘尼便與他隨順,屏諫不從,尼僧白四,以諫舉比丘尼。

諫習近住法,

以下四法,即尼僧僧殘中後四戒,尼有八諫,前四同僧後四不同。
因二比丘尼常相親近,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罪,屏諫不相親近,而她們不捨,制僧白四,諫習近住法。

諫勸習近住法,

六羣比丘,勸前二比丘尼說:「眾僧有惱恚心理,才不讓妳們親近,教妳們別住,你們不要分別,當還共住。」僧才白四,諫這六羣尼勸習近住的。

諫瞋捨三寶法,

尼僧殘第十六,六羣比丘尼 以小事情就說出:「我捨佛法僧,還有別的沙門,婆羅門等,我可依那些人修行去。」僧用白四羯磨法,以諫瞋捨三寶。

諫發諍法,

比丘尼若犯四諍,同僧一樣,是犯波逸提罪。
這是尼僧殘第十七,由於犯者喜發鬥諍,僧白四勸諫發諍,她違反了僧諫,才犯殘罪。

諫習近居士子法,

尼單提第九十九,比丘尼親近居士,居士子共住,作不隨順行,屏諫其別住,犯者堅持不捨,制僧白四,諫習近居士子法。

式叉學戒法,受具戒法,

這二法,在諸戒受法篇中有文,在那裏詳說。

學悔法,

律中說僧尼犯重罪後,若完全沒有覆藏心理,可使其如法懺悔,然雖開懺悔,不能還本淨,但除地獄之報。先令犯者乞法,僧作白四,公許其盡形壽的,長時間內對治煩惱,學習悔過,這樣作法叫學悔法。

訶責法,并解,

以下八法,即四羯磨治罰法。
每個比丘對於戒(前三聚)見(六十二見)威儀(下四聚)正命(不非法乞求),都須信受奉行的,如比丘對道眾,倒說這四種(但是口說,未必身行),應在僧眾中,舉出他的過失,使他憶念,他承認了,與他作白四羯磨訶責法,奪去三十五種權力,等犯者一一順從,無有違反的時候,可向僧求解,僧審查其實在後,予以解訶責法白四羯磨。

擯出法,并解,

對俗人倒說四事,又如僧殘中第十二,汙他家行惡行的,都應作白四,擯出羯磨法,把犯者驅出,僧結的大界,奪三十五種權利。
若隨順僧眾,而求解除時,不得輒爾入界,當先在界外,遣信來請,經審准後,與解擯出羯磨。

依止法,并解,

對道俗倒說四事,愚癡無知,常常懺悔又常常毀犯,僧應作依止羯磨,令其依師學律,並奪三十五種權利,待明達了持犯的時候,向僧求解僧當審察,與以解依止羯磨。

遮不至白衣家法,并解,

對在家人倒說四事,並譏謗毀罵,僧應作遮不至白衣家,白四羯磨。若比丘與居士,兩相和順了,應差一比丘,與犯者同往居士處懺悔了,與解遮不至白衣家,白四羯磨。

不見舉法,并解,

以下六種,即三舉治罰法。
戒見威儀正命,是佛法的大綱領,若作個比丘,而反說那倒說四事,不見有罪,或不信因果,僧應作不見舉羯磨,並把犯者棄於眾外,不同僧事(異於滅擯永棄),奪三十五權利,若以後心意調順柔如了,已懷有正信了,可以向僧求解,經審查後,與解不見舉羯磨,復其權益。

不懺舉法,并解,

倒說四事,犯而不肯懺,抗拒僧制,應作白四,不懺舉羯磨,後若懺悔,作解法收回僧中。

不捨舉法,并解,

破見比破戒的罪還重,如單提第六十八戒的,倒說四事,說欲不障道,僧應與惡見不捨舉法,後若改心,還與解法。

與覆藏法,

以下四種,即懺僧殘法,戒本中所說波利婆沙,翻為覆藏,或翻別住,即犯戒後,不誠實地發露,僧應隨其所覆日數,與白四羯磨,使其按日數行覆藏,如不記憶,犯僧殘以來的日數,應從受戒以來治之。於治罰中,應奪三十五種權利,執行大眾勞役的事務,事奉清淨比丘如和尚,客比丘來應白告,是在行覆藏,出界外見比丘,也應說明身份的白告。

本日治法,

犯僧殘比丘,在別住期中,應須很慎重的,若再犯僧殘的話,把前已行的日數除卻,還依本日開始,按日多少行覆藏,僧與這樣的白四,叫本日治法。

摩那埵法,

摩那埵翻為意喜,此法僅六夜,在行覆藏期滿後行之,犯者自喜行法將滿,僧喜此人能悔過,還成清淨,僧白四與摩那埵法。(假使在行摩那埵期中犯殘,也與本日治。)

出罪法,

覆藏罪已除,僧應二十人與白羯磨,出其本罪。

憶念法,

以下四種,都是滅諍的。
沓婆摩羅子羅漢,受慈地比丘,以大婬謗後,佛使僧對眾與憶念法,大家知道了事的虛實,證明沓婆清淨無犯,與僧殘第八,無根謗他重罪戒,七滅諍第二,憶念毘尼聯系起來。

不癡法,

七滅諍第三,不癡毘尼,難提比丘得了癲狂病,無心犯戒應不成犯,然病好時,須僧白四,與不癡法,證明以前無罪,以後不犯。

罪處所法,并解,

七滅諍第六,覓罪相,象力釋子善能論議,被外道逼迫地追問,不能通答,便作妄語,及至僧中詰問,又加粉飾,僧應白四,與覓罪相羯磨,使其認識自己罪過,等到他伏首認罪時,與白四羯磨除法。
戊二,對首法,己一,總舉位數。
對首羯磨,略有三十三,

佛言:「三語受戒已,名善作羯磨。」說戒法中亦爾,十誦律云:「對首心念分衣已,名作羯磨,後來比丘不與分。」

對首是面對面白告情由,請對方作證的作法,按事體輕重不同,或僅對一人請證,如受衣法,衣說淨法。或但對三人,如懺中品偷遮蘭罪。或全界內同作對首法,如自恣,捨懺法,這是所對的人數不同。
若論作法方式,也有三種不同,或自己直接陳述事由,對方默然證明,如說欲等;或雖自己言說事由,對方須教誡勉勵,如安居,諸懺法,入聚白告;或彼此互作,共誦一文,如說戒,自恣的清淨法,此按法事的不同,而決定對首的方式。
略有三十三,是通列諸部律中的,對首羯磨法,而舉其大數,若按四分律,僅有安居,懺墮數法而已,如常用的受衣,衣說淨,受藥等法,都引他部律而成就的,到其本篇中,都有說明。
注文,舉出三法來證明,對首是羯磨法,三語受戒,四分受戒犍度,佛成道八年前,用三語受戒,謂剃髮受三歸,佛言:「三語受戒已,名善作羯磨。」,以後,制立白四受具,舍利弗問佛:「佛即決定地說,以前三語受具,名善作羯磨,自制白四以後,三語不名受具。」今取其未制白四以前,對首三語,也是羯磨的意義。
說戒法中亦爾,說戒犍度中說:「比丘至布薩日,若僧數不滿,若二若三,各各相向三語說戒,亦名清淨布薩。這也證明對首是羯磨,又說戒犍度中,佛制上座說戒日,與諸白衣言語問訊,作羯磨受戒,即指授白衣五戒法為羯磨,雖對俗人言,亦與僧對首相同,如諸結界法篇中,引五分律,處分淨名為羯磨,也是向白衣對首的。
又十誦律云:「對首心念分衣已後,就名作羯磨,後來比丘不對分。」這更明顯了,對首是羯磨。
己二,依位顯相,庚一,但對首。

義分二別,一,但對首法,二,眾法對首法,文通諸部並如下列。

對首按義,應分二種差別,一,但對首法是本位,二,眾法對首法,是旁通。但對首中,是中品的下事,不勞僧眾,僅對一人報告情由,引請證明,即成作業了。而眾法對首法,本是僧秉的作法,個別的人沒有資格成辦的,然遇界內無人,開許對首,以及心念,足證教法的通被,正是靈活的運用,對首的文通於諸部的,並如下列的說明。
但對首法二十八,

受三衣戒,并捨;受鉢法,并捨;受尼師壇法,并捨;受百一衣物法,并捨。

這八法,都是衣鉢坐具受捨法,前六都在衣藥受淨篇中有文,到那再解釋。
受捨百一衣物法,行事鈔二衣總別篇,有詳細地論述。百一供身眾具,制令受持(但靈芝記云:「加持,憶持通許。」,受法如十誦:「是(某色)波利迦羅衣,我受用故。」波利迦羅衣,翻為助身衣,也應加:「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是僧祇支。」再接前文。(僧祇支翻覆膊衣,掩腋衣,為長方形之衣片。)

捨請法,

九十單提第三十二,展轉食戒,比丘得多請食,應自受一請,餘者當施與人,如是施與言:「長老,我應往彼,今布施汝。」叫捨請法。

捨戒法,

比丘遇有惡緣,將毀重戒時,律中開許捨戒,一說即成。因帶戒犯重,永遠障礙了一生,捨已惡難息止了,還來出家,聽許再受具戒。

受請依止法,

由於和尚命終,無人教授,多壞威儀聽有依止,請文:「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今請大德為,依止阿闍梨,願大德為我,作依止阿闍梨,願大德為我,作依止阿闍梨。我依大德故,得如法住。」應三說。受請者答言:「可爾,與汝依止,汝莫放逸。」

衣說淨法,鉢說淨法,藥說淨法,

在衣藥受淨篇中,有衣說淨法文,最後注云:「長鉢殘藥,文並同準。」

受三藥法,

即受非時藥,七日藥,盡形壽藥法,衣藥受淨篇中各有文,及釋。

受七日法,安居法,與欲法,懺波逸提法,懺提捨尼法。

受七日法,安居法,都在諸眾安居篇中有文。與欲法在本篇辯緣成壞前,明僧法第七,說欲清淨中有文。懺波逸提法,懺提舍尼法,並在懺六聚法篇中有文。

懺偷蘭遮法,

偷蘭遮分上中下品,惟下品罪,對一比丘悔,收今但對首法中。

懺重突吉羅法,

懺六聚法篇中有文。

自露六聚法,

比丘若犯六聚任何一戒,應當立即懺除罪過,然而或無清淨的眾僧,或僧數不滿的時候,也應先自露出來,使惡業力不相繼續下去,待遇因緣具足,再如法懺悔。作法為,犯者具足威儀地,對一比丘說:「大德憶念,我某甲犯某罪,今向大德發露,後如法懺。」三說。

露他重罪法,

單提第六十四,制不可覆他比丘重罪,若他比丘犯前二篇重罪,見聞疑三根不謬的時候,就應向同道陳露,一說即可,然而一定知道,說出就會有危險發生,那麼不告發出來,也是允許的,祇按能夠有利於犯者,及羣眾而作。

捨僧殘行法,

懺僧殘治覆藏情過,隨覆藏之日行別住,奪三十五事,執眾勞役等,這是依教而行的,假使有特別因緣,許捨僧殘行法的,對一比丘具儀白云:「大德比丘,我某甲比丘,今日捨教勅不作。」,三說。

白行行法,

等到特別緣事停歇了,還得繼續行別住,作白行行法,云:「大德上座!我某甲比丘,今日隨所教勅當作。」

白僧殘諸行法,

犯僧殘者蒙受,覆藏羯磨以後,欲行時須說:「我某甲從今日行,白大德僧我行覆藏。」又見清淨比丘白之,又布薩時白僧等,這叫白僧殘諸行法。
今羯磨把這一法,合入前白行行法中,故前總數但二十八,行事鈔把這法另列,共為二十九法,然羯磨在後著出,應從後者為定。

白入聚法,

白非時入聚落法,後雜法住持篇第十中有文。

尼白入僧寺法,尼請教授法,

這二尼法,由於對僧作法,故列在這裏。

作餘食法,

雜法住持篇中說明,並出文辭。
庚二,眾法對首。
眾法對首有五,

捨墮法,

懺捨墮,捨罪是但對首法,此說捨財須對僧,故是眾法對首,懺六聚法編中有文註
說戒法,

三人以下,用展轉三語說戒法,諸說戒法篇中有文。

自恣法,

四人以下,不能差出五人,亦須用三語自恣法,諸自恣法篇中有文。

受僧得施法,

若只二比丘住處,得大施僧眾的夏安居,應更互三語,受此僧得之施物法,應言:「長老憶念,此住處若衣若非衣,現前僧應分,此處無僧,此是我等分。」三說。

受亡五眾物法,

諸分衣法篇中的,眾多人分法,若有二人,亦用這眾法對首法。
戊三,心念法,己一,舉。
心念羯磨略有十四,

義分三別,一,但心念法,二,對首心念法,三,眾法心念法。並通諸部至文自頒,惟僧法羯磨,獨四分一律。

心念羯磨,是獨自秉法,旁無證人的作法,常應用的略有十四法,以外不是沒有,而不常用,故不說它。
恐怕有人聽到心念,就一概用心念作法,故義分三別,也有通別人(一人),眾多人(二,三人)的不同而分,一,但心念法,二,對首心念法,三,眾法心念法,的三種。但心念是事須常作,不可屢屢勞擾他人,故開心念獨秉,不假他人證成。對首心念,按法本須有人證成,不能獨秉,而救濟獨住的比丘,特為開許心念,而又使知法本,仍存對首二字,叫對首心念。眾法心念,正法須在僧中秉作,別人不能成辦的,也針對界內無人可對的,特別情況,開許獨秉,使財法兩得救全,顯出僧伽六和真精神來,也恐忘失本宗,故說眾法心念,這三種下的十四法,也並通諸部,至文自然頒布出其來處的,惟僧法心念的羯磨,是獨出四分一律,而沒有兼用他部。
己二,列相三,庚一,但心念。
但心念法有三,

懺輕突吉羅法,

突吉羅分二品,故意心犯的則重,錯誤心犯的則輕,重輕都有因罪,果罪。重的對首懺,輕的但責心悔,即但心念,懺六聚法篇中有文。

六念法,

律制比丘,清晨常須六念,而實通朝夕,隨所動作,常爾一心念除諸蓋,微生忘念,即是違犯,雜法住持篇之首,即六念法,到那再詳說。

說戒座中發露諸罪法,

在說戒座中,想發露自己犯的諸罪,但在眾中心念,為了不使眾人鬥亂。發露法,於諸說戒法篇中有文。
庚二,對首心念。
對首心念法有七,

安居法,說淨法,受藥法,受七日法,受持三衣法,捨三衣法,受持鉢法。
如前面所說,這七法都應對首,而以界內無人可對,急用而開許的,安居法,說淨法,受持三衣法,捨三衣法,後都有文。
庚三,眾法心念。
眾法心念有四,

說戒法,自恣法,受僧得施物法,受亡五眾衣物法。

下各有文,四法都是,由眾法開為心念的。
丁二,辯緣成壞二,戊一,具緣辨成,已一,僧位二,庚一,前舉僧位。

已前略明緣集,已後辯緣成壞。

前面把羯磨的三法八品,舉列出來,必依事緣依法而作,才不勞而無功,總當前的說,已前略明緣集了,已後辯緣成壞,生起後面文字。
前明僧法,

律中佛言:「有四種律,一者,四人僧,除受戒,自恣,出罪,餘一切羯磨應作,二者,五人僧,除中國受戒,出罪,三者,十人僧,除出罪,四者,二十人僧,一切羯磨應作,況復過二十;若少一人,非法非毘尼,不成。」

先說緣若具足,所作羯磨即能成辦;緣成中,又隨秉法的僧數而分,故前明僧法,僧為秉法的人,秉御羯磨的功力最強;又緣成緣壞,都涉及僧位,所以,先說僧法。
在律中佛說:「有四種僧。」是按人數而立四位僧,又約事而限定人數,分四人僧乃至二十人僧的階位。邊地受戒,還須五人秉法,自恣必須五人,出罪須二十人,所以,四人僧除這三法,一切羯磨作作。中國受戒須十人僧,故五人僧除此及出罪。十人僧但除出罪。二十人僧,一切羯磨應作,實則四人僧得秉諸法,對緣事而開離為,五,十等僧位,所以明清以來,各律師致力於,五比丘住世的。
羯磨法,增減都不是,若僧的人數,則不可減而可增,故說況復過二十!以顯過二十僧,更好的意思。可是若少一人,則非法非毘尼,不成就羯磨的,這裏或指數少,不滿前四位,或是相乖,如睡眠,入定,亂語,有隔障等,或是有破戒的體乖,雖身到場而本質不足,這些都是少的範圍,必須人的條件具足,隨數作法才能成功,以下都是說明,這些重要的事實的。
庚二,廣顯緣具十,辛一,稱量前事。壬一,引文證。
一,稱量前事,

毗尼母論云:事謂人法也,律云:「稱量比丘及白衣,稱量羯磨及犯事也。」

辦一羯磨,必須事前審慎準備,如秤之稱如斗之量的,以討論羯磨的前事,應當作否?並應當怎樣作它?
毘尼母論中有說:「事謂人法。」前面說的羯磨四緣,人,法,處為能成,事所所被,而事又有三種,人法事,都須稱量它,所以,本律云下二句,即稱量的人事。
稱量比丘,是僧所差遣,作羯磨的比丘,必須具足道德,作法才有利益,又稱量法事,須幾人僧作?
有些羯磨關係白衣的,如覆鉢法,須稱量居士的,還有信心才可作法。
五戒八戒,也須向受者問緣,都得詳審稱量,然後作法。稱量羯磨,是說事務臨在目前了,應當稱量它合法不合法,合教法則作,不合教法就不作,因為不合教法的,若作了翻種苦業。
犯是所造作的過錯,不外戒本所列七聚,須識其犯緣等,依犯而懺的秉羯磨,勿使混濫故得稱量。
事的含義很多,隨人法物,都是事的範圍,人如受懺,法如說戒,自恣,物如結界,離衣,杖囊,行籌等,都須事前稱量。
壬二,隨義開(就義解法緣)

然所為之義,不出三種,謂人法事也,如受戒,懺悔,差使,治擯等,為人故作。如說戒,自恣等,為法故作;如結界,攝衣,淨地,庫藏等,為事故作,或具或單,時離時合,並先須量據,使成應法之緣。

所為之緣,不出人法事的三種,如受戒,若望所受的法,即是聖教,應是法的範圍,然法依人而起,故就能受的人而說,是為人故作,懺悔,差使,治擯等,也都為人而作。
如說戒,自恣,都是遵守教法,所以是為法故作。
如結界,攝衣,淨地,庫藏等,都是為的界限,故為事而作。
隨著作法的差別,所被的事,或具或單,有七種不同,略如下圖:
所被的事有七
一,人
心念
懺輕吉,發露等。

對首
懺露,白告等
眾法
受懺,差遣等。
二,法
心念
獨自說戒,自恣
對首
二,三人說戒,自恣
眾法
四,五人說戒,自恣
三,事
心念
受施,亡物
對首
受淨衣藥等
眾法
諸結界等
四,人法
心念


對首

眾法
迦葉論法,波離,阿難答等
五,人事
心念
六念法
對首
安居
眾法
離衣,杖囊,付衣,付房,非時和等
六,法事
心念

對首

眾法
說,恣小界法,同大界諍事說恣等
七,人法事
心念

對首

眾法
滅諍行籌,延日自恣

又像懺罪等篇,隨篇異而法不同,故不合同治,若在同篇之內有多種,如夷篇有四種,則離合都可以,其餘的事都可以類此推求,人法事既然,或具或單的不同,又這末,時離時合的變動著,都得事先須量據好,使成應法之緣,什麼緣用什麼法,不可臨事無措。
辛二,法起託處。
二,法起託處,

僧祇律云:「非羯磨地,不得受欲行僧事。」律中:「若作羯磨,必先結界,然託處有二種,若自然界中,唯結界羯磨一法。自餘僧法,並作法界中,若對首心念二法,則通二界。」

以羯磨法的所作起,必在結法界內。以自然地弱,不勝任僧事,討論這託處,依託地點的問題 注中先引文證。
僧祇律云:「非羯磨地,不得受欲行僧事。」這是律有明文的證明了,本律中:「若作羯磨,必先結界。」雖無明文,亦可以義決定,如惡比丘,留難的難事已臨,欲行說戒,自恣,還是先結小界,可知眾法不許,在自然地上作的,又五現前中,秉法須界也是明據。
然託處有二,若自然界中,唯結界羯磨一法可作,自此以外其餘僧法,並作法界中作,若對首心念二法,則通於作法,自然二界的,然而受欲一法,不通自然界,是須注意的。
辛三,集僧方法。
三,集僧方法,

律云:「佛言:『當敷座打犍槌,盡共集一處。』」五分律云:「隨有木瓦銅鐵鳴者,令淨人沙彌打之,無沙彌者比丘亦得,不得過通。」付法藏傳中:「令有長打之法,三千威儀中,具明杵下之數。」薩婆羅論云:「夫集僧犍槌,必有常準不得互易。」

第三是加集僧眾的方法,先說律中,佛言:「集僧之前,當敷座打犍槌,盡共集一處。」五分律說明,隨有木瓦銅鐵,只要能擊鳴者,都可當作犍槌。又說明打的人,應用淨人,或使沙彌,假使沒有淨人和沙彌時,比丘亦得打,打法不得過三通,三通不是單打三下,首尾共有四十下,先執杵定心,輕打十下,使漸漸發聲滿,中間二十七下,漸稀漸大,乃至聲盡時 打後三下。這樣三陣叫三通,表示集合三乘聖人的意思。
付法藏傳中,令有長打之法,長打,是接前四十,增兩個四十,共一百二十下,第二四十中,先輕打漸大,共十八下,中間十九至二十二,共四下,須聲盡方打,表示救四惡趣苦,以後十八下,漸漸收聲,乃至微末,第三個四十下,與第一同,惟從三十六即打三下,名為三通,末後兩下叫息槌。
威儀經,即大比丘三千威儀,後漢安世高譯,二卷,在卷二中,具明杵下之數,如說犍槌有五事,一,常會,二,旦食,三,晝飰,四,收盤,五,無常。於中打有多少,如常會大擊二十下,旦食八下等。又有七法,按事各有下數,主要的這集僧信號,要有準則使眾易知,所以薩婆多論云:「夫集僧犍槌 必有常準,不得互易。」欲有改革,亦須召集現前僧眾,說明意義,使大家知道,然後換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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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日本桐山大師作,譯為中文   爐香讚(合掌) 爐香乍熱,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南無大準提王菩薩(三稱) 準提尊大白身法千座行和讚  歸命頂禮準提尊,解脫因緣千座行,功德無量今傳佈,且說寶塔有原因。  如來秘密大法門,切斷一切諸惡業,將此密法安置處,即同供奉一靈寺。  其中靈處雖無限,惟此寶塔準提尊,顯密兩教稱不同,顯稱佛母準提尊。  密稱最勝金剛尊,所發奉請諸誓願,如汝累行千座行,生身佛母即出現。  縱為瓦石木塊體,寶塔忽變七寶成,光輝燦爛真晃耀,諸天善神齊降臨。  直達八萬由旬外,晝夜保護各人行,寶塔威力貫天際,諸佛讚歎瞻仰勤。  有此寶塔安置處,不怕諸難來相侵,闔家人等皆安隱,牛馬之類亦太平。  疫病苦厄不必憂,故望行者日日供,一日一座行此法,千座重疊即滿行。  初座三百三十三,切斷家庭各因緣,消涂祖先諸業障,祖父祖母及雙親。  所有一切諸業障,血肉相連傳子孫,子孫惡運從此起,勿謂無罪受此愆。  原因皆由父母緣,初座功滿即滅盡,中座三百三十三,專除本身惡因緣。  我有惡緣之父母,又有障深之祖先,今生所以有此運,皆為前世果報緣。  勿怨祖先勤悔過,中座修完可除完,滿座三百三十三,可斷子孫惡因緣。  父母因緣子孫受,為愛子孫宜虔勤,以前所有諸惡因,必由自身來切斷。  三行圓滿整千日,滿期之樂樂無窮,八十億劫所集聚,生死重罪亦消完。  佛母誓言不可撼,無間餓鬼各地獄,畜生界中墮身陷,一切因緣悉可斷。  菩提路開直向前,皆由此行得實現,如有祖先犯重罪,墮於中有苦相連。  子孫修行便成佛,躍入菩薩行列間,功德無量難罄述,業病苦患亦皆然。  如能至誠修此法,重病即日可輕減,天壽可達不必憂,皆由此行獲保障。  前世貪罪報自身,衣食貧寒交相歎,至誠專一修此法,天降寶雨濟困貧。  此身日成富貴身,勿忘虔心三寶供,若彼各惜不肯施,寶雨即刻消失盡。  更宜廣植諸善根,發願虔心救世人,今生貧困而哭泣,皆因前生泣別人。  應知果報原如此,因果車輪不稍停,欲助自己及子孫,汝今應先救世人。  此乃因果之大法,我佛如來亦曾云,只顧自身復自身,決難解脫惡緣因。  我身所以有今日,皆因過去因緣成...

大藏經13,寶女所問經卷第四

寶女所問經卷第四    西晉月氏三藏竺法護譯 三十二相品第九 於是寶女問世尊曰:「唯然大聖,今所可謂如來至真,三十有二大人之相,前世宿命行何功德,而致逮得三十有二,大人之相遍布在體?」佛告寶女:「吾往古典行無量德,合集眾行,如來由是逮得,三十有二大人之相,遍布于體。今粗擧要,如來之相,足安平立大人之相者,乃往堅固勸助,而不退轉,未曾覆蔽他人功故。如來手足而有法輪,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興設若干,種種施故。如來指纖長好,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則說經義,救護眾生令無患故。如來手足生網幔理,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未曾破壞地人眷屬故。如來手足柔軟微妙,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而以惠施,若干種衣細軟服故。如來而有七合充滿,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廣設眾施,供諸乏故。如來之膝平正無節,腨腸如鹿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奉受經典,不違失故。如來之身,其陰馬藏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謹慎己身,遠欲法故。如來之身,頰車充滿猶如師子,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廣修淨業,修行備故。如來至真常於胸前,自然卍字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蠲除穢濁不善行故。如來肢體具足成就,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施以無畏,安慰人故。如來手臂長出於膝,大人相者,乃往古世,人有所作佐助勸故。如來身淨而無瑕庛,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奉行十善,無厭足故。如來腦戶充滿弘備,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其有病者,若干種藥瞻視療故。如來師子步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殖眾德本,具足備故。如來四十齒白,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志性等仁於眾生故。如來牙齒無有間疏,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設人諍鬪,令合和故。如來頷牙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則以微妙,可意之物而興施故。如來紺清美好髮眉,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善自護已身口心故。如來廣長舌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所言至誠,護口之過故。如來舋舋大人相者,以無量福供養究竟,心行仁和使得覆蓋。如來梵聲哀鸞之音,大人相者,乃往古世言語柔和,與眾人言護口節辭,無央數人聞其所語,無不悅故。如來瞳子紺青色,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常以慈目察眾人故。如來之眼如月初生,大人相者,乃往古世無麁暴志,心性和順故。如來眉間白毫,大人相者,乃往古世敬禮尊長故。如來肌膚柔軟妙好,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心念錜集法品藏故。如來身形紫磨金色,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多施衣服臥具床故。如來之體一一毛生,大人相者,乃往古世,離於集會眾閙之故。如來之毛上向右旋,大人相者,乃往古世尊敬於師,受善友教稽首從故。如來頭髮紺青色,大人相...

大藏經16,入楞伽經卷第八

入楞伽經卷第八    元魏天竺三藏菩提留支譯 剎那品第十四 爾時,聖者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如來應正遍知為我說,善逝為我說,一切法生滅之相。云何如來說,一切法念念不住?」佛告大慧菩薩言:「善哉善哉!善哉大慧,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大慧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一切法一切法者,所謂善法不善法,有為法無為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漏法無漏法,內法外法,大慧,略說五陰法,因心意意識熏習增長,諸凡夫人依心意意識熏習故,分別善不善法。大慧,聖人現證三昧三摩跋提,無漏善法樂行。大慧,是名善法。復次,大慧,言善不善法者,所謂八識,何等為八?一者,阿梨耶識,二者意,三者意識,四者眼識,五者耳識,六者鼻識,七者舌識,八者身識。大慧,五識身共意識身,善不善法,展轉差別相續,體無差別身,隨順生法生已還滅,不知自心見虛妄境界。即滅時,能取境界形相大小,勝如之狀。大慧,意識共五識身相應生,一念時不住。是故我說,彼法念時不住。大慧,言剎尼迦者,名之為空。阿梨耶識名如來藏,無共意轉識熏習,故名為空。愚癡凡夫不覺不知,執著諸法剎那不住,墮在邪見而作是言:『無漏之法,亦剎那不住。』破彼真如如來藏故。大慧,五識身者不生六道,不受苦樂,不作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不受苦樂,非生死因,餘法者共生共滅,依於四種熏習醉故,而諸凡夫不覺不知,邪見熏習,言一切法剎那不住。復次大慧,金剛如來藏,如來證法非剎那不住。如來證法若剎那不住者,一切聖者不成聖人。大慧,非非聖人以聖人故。大慧,金剛住於一劫,稱量等住不增不減。大慧,云何愚癡凡夫分別諸法,言剎那不住?而諸凡夫不得我意,不覺不知內外諸法,念念不住。」大慧復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說滿足六波羅贏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世尊,何等為六波羅蜜?云何滿足?」佛告大慧菩薩言:「大慧,波羅蜜差別有三種,謂世間波羅蜜,出世間波羅蜜,出世間上上波羅蜜。大慧,言世間波羅蜜者,愚癡凡夫執著我我所法,墮於二邊,為於種種勝妙境界,行波羅蜜,求於色等境界果報。大慧,愚癡凡夫行,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乃至生於梵天,求五神通世間之法。大慧,是名世間諸波羅蜜。大慧,言出世間波羅蜜者,謂聲聞辟支佛,取聲聞辟支佛涅槃心,修行波羅蜜。大慧,如彼世間愚癡凡夫,為於自身求涅槃樂,而行世間波羅蜜行,聲聞緣覺亦復如是,為自身故求涅槃樂,行出世間波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