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刪定四分僧戒本淺釋
釋妙因釋
前言
弘一大師撰,四分律含註戒本隨講別錄,既已刊行(註),輒撰述「刪定僧戒本略解」,使之簡明易解,傳戒期中,依此講之,數日可得,惜以因緣不具,未能圓成,晚年,撰含註戒本略釋,又僅及釋廣教序竟,花枝春滿,天心月圓,大師示寂矣!
因居俗學佛,得讀大師律宗著述,乃發決心出家,竊願南詢依止,不圖業重障深,迨至大僧示寂後,之四年丙戌,始得剃染。丁亥圓具,侍親教師,慈舟普海老人學律。老人弘法入閩,又得隨侍。因克住止,弘一大師故居,歷時六載,研習南山五部,以及菩薩律疏,抄寫大師遣稿,輯錄扶桑古著,坐慈風,被法雨,如處正法之世,如在文藝之宮,私淑景仰,悲欣交集焉!
念報於佛恩,應報大師恩,爰於乙未,謹依南山律典,弘師遺著及親教師著述,淺釋「新刪定四分僧戒本」全部,僅屬自學筆記,初步釋通戒文,略列緣起,犯緣,用助體會制戒之本意,評判持犯之準則,從而達到正確修持戒法。至於開緣事項,懺悔方法,皆未列入,以可研習弘一大師:戒相表記,隨機羯磨,及讀律藏也。
稿成於乙未歲杪,欲請親教師垂正,而老人目力,已不耐視細字。及稟以某佛學院,請因於丙申秋季,開講戒本及律學大意時,老人重法之喜,溢形於色。詎知五月上旬,老人以八十高齡,忽患中風,因乃侍病年餘,丁酉彌陀誕日,老人亦示寂矣!法乳恩深,痛未一報,益思以戒為師之訓。然而行腳南來,竟以講經因緣,所攜律稿四部,(註二),均未暇再治,自乙未迄今,匆匆已十載矣。邇者,同學等閱諸律稿,皆促付梓,又承新加坡廣洽法師,妙燈法師,及諸山大德,佛友慨出淨資,樂觀厥成,乃不能不校閱付印。然諸大德佛友,之為法厚情,實深致以感謝之忱。
律藏廣博浩瀚,古著精密淵深,此釋僅提取微意,希其淺明,使習之者,數日可畢而已。復以淺釋形式,又屬嘗試,遺誤難免,殊有未安。深冀三寶慈光垂照,弘一大師,先師老人,常寂光中護念,大德同學,慈悲指示。俾得少酬佛恩,微答祖德,稱性戒勳,彌徧法界,佛日增輝,法壽無窮云爾!
佛紀二五零八年,歲次甲辰,六月十七日,法界學苑沙門妙因敬記。
註一:弘一大師之,含註戒本講錄,隨機羯磨講錄出,閩南,湛山諸同學,皆傳相鈔寫。戊寅仲秋,哈爾濱檀樂佛化僧學校初版,後經上海大藏經會校訂,併大師律學遺著,共三十三種,編入大藏經。
註二,一,四分律行事鈔資記扶桑集釋:弘一大師集釋,釋妙因輯錄,排印中
二,新刪定四分僧戒本淺釋: 釋妙因述, 已出版
三,隨機羯磨淺釋: 釋妙因述, 排印中
四,律學: 釋妙因述, 已出版
新刪定四分僧戒本淺釋
法界學苑沙門妙因釋
總科分二:甲初,題號二,乙初,標題。
新刪定四分僧戒本。
四分,是現在所宗的律藏名,依文殊問經:「佛滅百年後,興起四分律。」相傳曇無德尊者,於上座部僧祇律中,採集精要而契合自已見解的,隨所演說停止下來的,算做一分,經過四次的演說,故為四分。各分的劃分,不是從義理判定的,如二十個犍度,分離在三分中,就是顯然的證明。
這四分,我國姚秦弘治十二年(四一○),由罽賓沙門佛陀耶舍(覺明)誦出本文,涼州沙門竺佛念翻譯,釋道含筆受,翻成六十卷。初分有二十一卷,從序到卷第二十一,是比丘戒本。第二分十五卷,從二十二至三十,是比丘尼戒本;三十三至三十五上,是受戒犍度(譯為法聚,即篇,品之名);三十五下至三十六,是說戒犍度。第三分十三卷,總有十六犍度;三十七卷上,安居犍度;三十七下至八上,自恣犍度;三十八至三十九上,皮革犍度;三十九下至四十一,衣犍度;四十二至四十三上,藥犍度;四十三下,迦絺那衣(功德衣)犍度;拘睒彌(國名)犍度;四十四上,瞻波(城名)犍度;四十四下至四十五上,訶責犍度;四十五下,人犍度;四十六,覆藏犍度,遮犍度,破僧犍度;四十七至四十八上,滅諍犍度;四十八下至四十九上,比丘尼犍度;四十九下,法犍度。第四分十一卷,五十至五十一上,房舍犍度;五十一下至五十三,雜犍度;五十四,五百結集,七百結集;五十五至五十七上,調部毘尼;五十七下至六十,毗尼增一。
僧,是區分開比丘僧戒本,不是比丘尼戒本,四比丘能辦羯磨事,才有僧團的作用,叫做僧體。不過也有一人僧,二人僧,三人僧,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二十人僧,這七種僧位的通常稱呼。戒本,戒是禁戒,警戒,本是根本。有四意義:一,戒是世出世間的,眾行之本,二,戒為道本,能生成道務,三,戒是教本,一部廣律,都是解說戒行之教,故是教本,四,戒為說本,半月說戒,誡勸在座的大眾,依承此戒,為自己得解脫證菩提,與利樂有情之本。
律藏中,制定每條戒中,都有基本的主要文句,就是戒本。把戒本摘錄出來,自成一本,便於誦持的創始者,是譯廣文的佛陀耶舍,(覺明)。到北魏末年,慧光律師以隨廣律之義,節略了文字,重出一本,首題「歸敬」,內容據說與覺明本,是大同小異的。到高齊末年,法願律師,又略於歸敬地,重出一本,題曰「戒德」。這三種戒本行於世間,弘揚魏本的比較多,但是唐道宣律師,感到有些「惰學浮侈之徒,博觀未周,隨言計執,同我則審難為易,異聽則達是言非」。遂於貞觀二十一年仲冬,「參互三本,讎校同異」,「還宗舊轍,芟略繁蕪,修補乖競,辭理無昧,投說有蹤」,使其「言行並傳,愚智通解」的加以刪定,所以稱做新刪定的,四分僧戒本。
淺釋,弘一律師打算,簡明易解的「刪定僧戒本略解」,使於「傳戒期中,依此講之,數日可畢」,可惜沒完成。直到現在,還沒有一本,解釋刪定戒本的書,這才使我想要,試寫一部淺釋。
乙二,人號二,丙初,部主號。
出曇無德部。
梵語曇無,譯為法正,又譯法護,法鏡,法藏,法密等。前面說四分,表明不同於十誦,僧祇,五分等諸部律,這裏又標出四分的出處,是曇無德尊者,採集而成就的。
丙二,刪主號。
唐終南山沙門道宣刪定。
道宣律師,生於隋文帝開皇十六年(五九六),寂於唐乾封二年(六六七)年,從二十三歲是大唐御世的,高祖武德元年,一生七十二歲中,多分是在唐朝,所以標出唐朝的時代,終南山,為陝西省主幹的終南山脈,是律師之所居處。沙門譯勤息,勤息煩惱的意思。刪定,已在戒本段中說過了。
甲二,本文三,乙初,廣略二教總序分四,丙初,歸敬三寶。
稽首禮諸佛,及法比丘僧。
稽是下,頭頂下至於地,叫稽首。禮是禮敬,稽首禮,是能禮敬者的儀表,後列三寶,是所禮敬的對象。
諸佛,佛陀譯為覺者,由於致敬我們的教主,釋迦牟尼佛,而聯想到同證佛道的諸佛,我們同須禮敬,下面列出的七佛,都全要致敬。
法有二義,一,自體義,如色法,心法,非色非心法,這三聚(類)的體性,各有差別,不相混濫,故說自體。二,軌模義,佛演說的教法,意在給學佛的人,成個如車的軌道,和器的模型的作用,學佛的人,必須依法而行。這裏的法,就取的軌模義。
比丘僧,比丘有三種義譯:一,怖魔,即令魔怖畏,修戒,定,慧學,出離欲,色,無色三有,所謂為解脫出家,名為僧,二,乞士,乞求佛法以修練思想,乞求飲食以資養身體,法是修道的親因,食是修道的助緣,三,破煩惱,使比丘破煩惱之名,進而思考,應破的煩惱之義,因而觀察生死的根本,捨棄世間的微樂,而欣求出世的聖道。就是佛初成道後,以善來度人時說的:「於我法中,快修梵行,盡苦(生死)源也。」
稽首禮諸佛,是致敬佛寶,並且同時要致敬法,僧二寶,故說及。
丙二,歸敬之意。
今演毘尼法,令正法久住。
先說歸敬的意思,為了現在演說毘尼法,後說歸敬的利益,要使令正法,久住在人世間,永恆地利樂一切有情。
毘尼法,毘尼翻律,律就是法義。若約斷惑證道,慧學為勝,若就住持和興盛三寶,則律為勝。因為止持,作持二行,個人,僧眾所行,生善滅惡,對內統理道業,對外發起一般人信仰,維持佛法的光大,和永久的住世,實在是律學的大用。所以律中曾說:「以眾和合故,佛法得久住。」就是必由律學的傳授,正法才得興顯,故今演毘尼法的用意,在於令正法久住。
丙三,列相勸持三,丁初,戒德宗體二,戊初,陳喻。
戒如海無涯,如寶求無厭。
戒如海的無涯,是因為戒的意旨深遠,不容易說明,才用眼前的事物,大海來比喻。海是眾多水流之所歸宿,形容戒是,眾善之所集聚;海是深廣無涯的,戒體的周徧法界,也是無涯。同時也用海的清澄離染,性不容穢等義,來比喻戒。
又海能產生眾寶,使求寶者能夠滿足要求,而沒有疲厭,這比喻戒海不但清淨,也能兼生道品(修行次第,三十七品)為三乘人之所共同注重,所以說如寶。
戊二,舉益。
欲護聖法財,眾集聽我說。
財,就是比喻道品,恐怕和世間的財物混濫,故說聖法財。受戒者用方便善巧的心願,攝持戒法,叫欲護。護戒的心願,能夠表現在行動上,對治煩惱的功夫成熟了,在一切非法的境界上,不起犯戒的事,才叫真護聖法財。聖法財,就是上面所喻的寶。
說戒,是僧團中的重要行事,若三人以下的,個別人數,用對首和心念法;現在是眾法說戒,必須大眾共同奉行,故說欲護聖法財之眾,已集齊了,仔細地聽我說戒法吧!
丁二,略舉篇聚三,戊初,舉教勸修。
欲除四棄法,及滅僧殘法,障三十捨墮,眾集聽我說。
前三句說明廣教戒相,減惡之功,後一句舉出,戒有滅惡的力量,勸告大眾仔細地,聽我說戒。
廣教,對後七佛,所說的略教而言。廣教有五篇(篇的名義,於後詳釋),現在惟獨說出四棄,僧殘,和捨墮的原因,是舉出前面的三篇,以概括了以後的二篇。
除,滅,障,都是遠離過非,不有錯誤之義,這三個字,隨便說一個都可以,因此廣教,能預防未來的過非,使之將要起過非時,而不能起,名為除,滅,障,不是說已竟犯了,而後才除滅之,這一點要注意。
法的意義極多,現在指著,能成犯戒助緣的叫法,既然知道了四棄,僧殘,及捨墮的戒相,應依說而行,要遠離違犯的助緣法,故又重新勸告地說:「眾集聽我說」。
戊二,引佛成證。
毘婆尸,式棄,毗舍,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釋迦文,諸世尊大德,為我說是事。
初一偈,列出教主的名字,後半偈,結說這七佛制成的戒法。說,就是制定。若依僧一阿含經:「毘婆尸佛(七佛名,在後略教中解)成道後的,一百年前說略教,以後以說廣教,如是後佛遞減,則成八十,七十,六十,四十,二十年後說廣教,而釋迦牟尼佛,成道十二年後,就說廣教。」這是經中記載,諸佛制立廣教,而教化眾生的儀法。
稱七佛為諸,世間無上叫世尊,利益眾生的菩薩行,經過了三大阿僧祇劫的累積,而得到圓滿,這樣的果位,在一切聖人中,要算最崇高,所以,稱為大德。諸世尊大德,都為我說是事(廣教),顯明了說戒師,是有傳承的,希望大眾誠敬的,聽著說戒。
戊三,承傳勸聽。
我今欲善說,諸賢咸共聽。
若為名利無益而傳,則是綺語,惟如教而說,才是善說,贊美參與聽戒者為諸賢,欲使參與者,都能諦實地聽受,所以說咸共聽。
丁三,明持毀得失二,戊初,寄別行生二喻。
譬如人毀足,不堪有所涉,毀戒亦如是,不得生天人。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者,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如御入險道,失轄折軸憂,毀戒亦如是,死時懷恐懼。
受戒後要有,隨護於戒體的言行,叫做隨行。隨行很多,概要的分為兩類,一,眾行,四比丘以上,作羯磨事的眾人行,二,別行,即個體的自行。這借別行以顯明持戒,和毀犯的得失中,有二個譬喻。第一是身足喻,共有二偈,初偈說止犯之損,使知觀察犯戒的過失,而生厭離。人的身體,必憑依兩足,而能遊走跋,以比喻萬種善行,都要借著戒,才能成立。經中有說:「若無此戒,功德不生」。譬如人毀壞了足,就不堪能,有所遊涉了,若毀犯了戒學,亦如是人毀足一樣,不能遊涉到,生天人的善道中的。次偈說作持的利益,說出天人快樂的果報,使我們生欣求心。願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的人,常應當護持著戒足,勿使令有所毀損。因為生天人的善,必假良因:戒。意思是說,要得以護戒為良因,才有生天人的勝果。
第二是車軸喻,後一偈約作犯說的。駕御車的人,所依持的是軸的結實,和轄(輪的兩頭,括束著輪的東西)的堅固。行者的欲得勝果,全依持戒的不有毀犯。持戒調心,比之如御,不攝持身口意三業,使三業遊於能劫善財,能沉惡趣的五塵境界,就像入險道。轄在兩輪的頭端,比喻身口二業,放縱身口,隨境造非,而不加以禁止,就像失轄。二輪喻定慧,萬行所憑依的戒善,喻之如軸。若是身口的轄,定慧的輪,有所摧失了,就如同了折軸。這樣的損害,智者憂之。毀戒亦如是,如御入險道,失轄折軸,死時懷恐懼。這是愚人犯戒,不知道懺除改悔,在身心强健時,不知道恐懼,直到將死時節,色力痿顇了,精神無所歸宿,自知是佛法中的賊住者,苦業現前了,這才知道怖畏。
戊二,寄眾法生二喻。
如人自照鏡,好醜生欣慼,說戒亦如是,全毀生憂喜,如兩陣共戰,勇怯有進退,說戒亦如是,淨穢生安畏。
眾法生二喻裏,初說戒法是明鏡喻,奉行的僧眾中,自然是持律清淨的,也有些無意而毀犯的,這或持戒或犯的兩眾,按黑白兩個半月,依照常規應集眾,說戒,以自己言行,去對照說的戒文,就如人自照鏡;若自己止持行,有所成就,能使作犯的醜惡不生,就叫好;若有作犯之惡,能摧毀了止持之善,就叫醜。這持者或犯者的好與醜,都是依教法的鏡子而生的,借著與教鏡的對照,照明了自己是戒善具足,還是遇了惡緣,而壞戒行。戒善具足是全,遇緣壞行是毀,由於戒有全毀,心地一上才有,歡喜與憂愁的感受。
二,說戒法如兵戰喻,護持戒者,對著塵境,要有方便地,止息惡緣的能力,這扶持善緣,對著善與惡的,互相欺凌侵奪,正如兩陣共戰。若正智對治住了過非,沒有違犯,就如勇者的衝鋒前進;若愚癡的心理,不能遮止惡境,就如怯者的敗北而退。大眾說戒,亦如兩陣的共戰,由於說者聽者的相交對,智與愚和勤與惰,彼此都是相違的,就好比兩陣的共戰。自己若能持戒,則行淨而心安的修道,就如勇進;若怠惰不學,心志昏暗,遇境迷漫地止犯,則心穢常常鄰近了苦趣,而生畏,就是怯退。
丙四,顯教功益。
世間王為最,眾流海為最,眾星月為最,眾聖佛為最,一切眾律中,戒經為上最,如來立禁戒,半月半月說。
初偈全是喻詞,四個喻有四個意思,世間王,簡別不是法王,威德超乎眾人,以其尊勝,比喻戒之住持,正法的功高萬善。大海弘廣,包括了眾流;比喻戒善的周通,德收眾行。明月朗照於天空,以其除熱惱破黑暗,比喻戒的能除,身口七支煩惱,而見諦理。佛為法王,為聖眾所師敬和仰慕,比喻戒是正行,為九道眾生之所尊崇。借這四種世間認為,最高最勝的事物,以比喻戒法的功德利益。
後偈,前半偈是總合上喻的說:「一切眾律中」,三藏中所詮明諸多行門,都有調伏過非的功力,(義稱之為律,律即規律,法則義)而以今所演說的戒經,為上為最。而這樣尊勝的禁戒,是如來根據,僧團實際的情况,之所制立的。我們出家弟子,每半月半月的時間,要集合大眾演說一次。這後一句,是說明說戒的時間,不是合上喻的。
以前這些偈文,是法謢尊者作的。是廣略二教的總序,先說明了持戒的利益,和毀戒的危害,以為說戒和聽戒時,取捨的依據。
乙二,廣略二教別序,正,流通(正宗分)二,丙初,廣教三,丁初,序三,戊初,集僧簡眾二,己初,能成之緣。
僧集不?(答云:僧已集。)
從這以下,是廣略二教別序,正,流通,為刪定戒本的正宗分。從僧集不?到戒經中來(天津刊本,三九頁,四行),是廣教。廣教中分序,正,流通三段。從初到是事如是持,(二十二頁,一二行)是序,諸大德到七滅諍滅法末,是事如是持(三八頁,一九行)是正宗,「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以下是流通。這是三段的起止,首要清楚的。
為什麼叫略教和廣教呢?世尊初成道後,展開教化的方法時,因為隨佛出家的弟子們,都是為道而來,言行清淨的,所以,就總的指示了,修持三業的目標,善謢於口言,自淨其意志的偈文,這先期十二年中,說明的教法,叫做略教。
略教是總的教法,弟子們多了,言語行為不免有些,違於教法的,在佛成道第五年後,就隨每一事件的發生,佛同弟子們,規定起來,僧團生活上的規律,就是廣教。略教是總綱,廣教等於細則。隨著過失的廣泛,而規定過失種類的篇品。業因召感的果報,和應擯斥與懺悔的治法,三方面都廣泛起來了。律藏詳細地記述這些事,刪定戒本把重要的結論,提出來便於應用。
廣略二教概略說明了,現在分析廣教的序文,這序中又分三段,從初到白如是,是集僧問眾,將要說戒時,召集大眾,而在出席了後,又必須審查,出席者的資格,是否相合?審查依據的條件,就是集僧簡眾的前半,能成之緣。
說戒是大眾齊集,舉行的法務,律制中叫羯磨(譯辦事),一個羯磨的作業,要具足十個條件:一,稱量前事,事的估計和準備,二,託界成法,有合法的會場,三,集僧方軌,召集的方式,四,以法成僧,看人數決定會場,五,應法和合,出度者須遵守會議法,六,簡眾淨穢,出席者須身分清白,七,問事端緒,提問會議的宗旨,十,舉宗成答,宣告會議宗旨。而此說戒羯磨,則著重在七個條件,慎重的問答。
首先,大眾僧的集會,不僅表示身口意三業,外相的和合,並表顯戒,見,利,僧伽的本體,也是一致的。而廣說戒法的羯磨,是僧伽的行事,故問:「僧集不?」維那師答云:「僧已集。」
和合不?(答云:和合)
說戒師又問:「和合不?」因大眾集會了,將要廣說戒法,必須是大眾僧的心情一致,才可做說戒的事,都能合法合理。佛說有三種和合:一,應來說戒的,就遵時到來,二,不能出席的,應該告假就告假,三,有當場出言反對之資格者,而不立時出言反對。這第一是身和,第二心和,第三口和,戒見利的僧體和合了,身口意的外相也和合了,維那師答云:「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若有,即遣出,答云:「未受具戒者已出」。若無,即云:「此眾無未受具戒者。」)
以上既經召集,五眾同來了,待聽完了序偈,應當四眾都出說戒場。又但說未受具足戒的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尼,實亦兼有比丘尼。因尼雖與僧所得的戒體,沒有高下 位有階差,不應與僧同座,聽比丘戒本。
假使界內住有沙彌,聽序偈後,使其出去的,維那師答云:「未受具戒者已出」,若界內無下眾,便答:「此眾無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若有人說欲,即云:「說欲及清淨已」;若無人傳欲,即云:「此眾無說欲及清淨者,」)
或者有事故的比丘,不能來參加說戒,就聽許他傳達自己的情願,說欲及清淨,這與僧和合意義,是相應對。欲,是僧所作事,他樂意隨喜,表心無二,是相和。清淨,表示他的行為,沒有汙玷,是體和。行事鈔資持記卷第五,受欲是非篇,詳細說明了說欲的,可以參閱。
按有無說欲的事實,維那師答出,前列的答詞。
誰遣比丘尼來請教誡?(答云:此眾無尼來請教誡。)
僧說戒時時候,尼應請僧去教誡,這教誡法有廣略二種;唐時廣法即已不行,故行事鈔,羯磨疏中,都但存略法。到宋朝時,略法也廢去了,羯磨疏濟緣記說:「今時廣略俱廢,止可聞知,用為來習耳!」
所以,刪定戒本,僅列無請教誡的答詞,有志復興芳軌的僧尼,可以參閱行事鈔,及羯磨疏。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云:說戒羯磨。)
提問集會的宗旨,答出:「說戒羯磨」。若不作此宣白,不能明確僧眾心願,與集會的行事,以上七段,都是能成說戒事的,僧眾方面的條件。
己二,所成之業。
大德僧聽!今白月十五日(或黑月十五日,或十四日不定)眾僧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說戒,白如是。
僧眾有凡夫,賢聖的不同,意見也難諧調,現在要說戒了,還恐有不許可的,所以,要有這番白告。又因說戒,有廣略五種不同的說法,如初說至序,下餘的說:「僧常聞」,便略而不說了,二,誦到四波羅夷,三,誦到十三僧殘,四,到二不定,五,廣說。假使有嚴寒,盛暑,或其他卒然到來,不可扺抗的障礙緣,就都可略說,所以,隨條件的正常還是例外,說戒之前,必須白告大眾,使同知曉的。
這段白告,在單白,白二,白四的羯磨中,單白羯磨,白告一次,就算決議,全文分五句:一,大德僧聽,是將要表白集會的目的:說戒,恐怕大家思想不能一致地,注意,警告大眾攝耳,好好地聽著,聽,應念去聲。
二,今白月十五日,眾僧說戒,標出時日,是時緣,說戒是本旨。上告好好聽的,就是這個。這句雙牒事緣與本旨。
三,若僧時到,僧忍聽,勸大眾心情和合,就可說戒,不要有乖違的事件發生。到有二義,一,人到,即清淨的大沙門,進入說戒場,二,時到,十五日說戒時到,勸僧忍聽!同意則默然,不同意便說出異議,這聽,是內心和忍之聽,念平聲。
四,和合說戒,這句單牒宗本,勸大眾同意認可。
五,詳說了現在,要說戒的事情後,結告成就的說白如是。僅就這一個白文的略說,欲使羯磨的作法成就,必須學習刪補羯磨,和行事鈔中的,通辨羯磨篇。
戊二,誡敕時眾。
諸大德!我今欲說波羅提木叉,諸比丘共集一處,當應諦聽,善思念之,若有犯者應懺悔,無犯者默然,默然故,知諸大德清淨,若有他問者,即應如實答,如是諸比丘,在於眾中,乃至三問,憶念有罪不發露者,得故妄語罪,佛說故妄語是障道法,彼比丘自憶知有罪,欲求清淨者,當懺悔,懺悔則安樂。
這誡告大眾的文,分為八段,各有深切的意義。
一,先標舉說戒所宗的,波羅提木叉,有生善滅惡的功能,勸告大眾,應當生信。說戒眾法,必有四人以上,故說諸。大德是美好的稱呼。佛教中的僧寶,上求佛道下化有情,有運用佛法,廣利眾生的偉大作用,而自己於修習戒定慧,斷除煩惱,成就道業必有所得,所以稱大德。波羅提木叉,譯為別別解脫,或處處解脫。戒的三名(律,戒,別解脫)之一,是持戒的正因,隨分得到解脫的,果德名稱。說戒師告諸大德,注意呀!我今要說波羅提木叉了。
二,說戒是僧團中,共同的行為,必須同一界內的比丘,全集於會場,所以說,諸比丘共集在一處,表顯了比丘們的身形(行為)與意志是一致的。
三,行為,意志都諧和了,對於現在舉行的說戒事,還必須詳審地諦聞聽著,若心意外馳,也乖違了說戒的,如照鏡子般的,生善去惡的本意,所以說,當應諦聽,善思念之。
四,諦聽善思,自己的言語行為,若有違犯了,必須能夠智慧地,見過懺悔,應戒法而作,轉成清淨行。所以,告大眾說:「若有犯者應懺悔。」
五,對那些或本不犯,或犯已懺得清淨的人呢?就默然表示清淨吧!假使說戒師問清淨時,若自己聲明出,自己是清淨,那有有善自稱,謂之伐德的嫌疑,所以,佛制羯磨,都以默表示認可。在這說戒羯磨中,也以默然故,知諸大德清淨了。
六,雖然是自己清淨了,可是遇有他人,以或見,或聞,或疑的三種根據,來指問犯了,某項戒的時候,就是他人舉罪時(若有他問者),必須按理真實地對答;即應如實答;或者是持,無犯用默答;或者是犯,有犯則露答。
七,假使實在是犯了戒,而外表佯作清淨的樣子,使大眾僧莫明真相的妄解,以為清淨,這樣就會得,故意妄語罪,使罪過更加深重了,所以說:「如是諸比丘在於眾中,乃至三問,憶念有罪不發露者,得故妄語罪,而修持佛法,重在身口意清淨,內外真誠而一致的,不容許有虛妄,所以,佛說:「故妄語是障道法」。
八,由於長時間的起惑造業,現生一切言行清淨,根本沒有過失,是比較困難的,所以佛說:「有二智人,一,有罪能見,二,見罪能如法懺悔。」僧團中不但不輕視犯戒,而且鼓勵懺悔,有勇氣自首,求懺悔者,最能得到,僧團的同情與幫助,所以說,彼比丘自憶知有罪,欲求清淨者,惟一的辦法,就當懺悔,由能懺悔還得清淨,則是永久的安樂,因為還淨以後,戒定慧三學,還可以繼續的進步,能究竟證成道果,是沒有問題的,所以,說戒師殷勤地,反覆地叮囑著聽戒的大眾,要及時地求安樂啊!
三,三覆檢問。
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這段結束序文,勸使持戒,分為三節,一,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是結前以生起下問,二,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是正問眾中,以使與後法相應。是中,指此聽戒的大眾中,三,諸大德,是中清淨,是舉出默然,表示已竟清淨,應該說戒了,勸令大眾好好地受持。是事,是說言行清淨,才得聽說戒,戒法純正,僧眾清淨,可謂機教相應,定慧由此可成,按理必須持奉此正戒的,故說是淨行事,必須如是持。如是,是指法詞,指後戒文。
釋妙因釋
前言
弘一大師撰,四分律含註戒本隨講別錄,既已刊行(註),輒撰述「刪定僧戒本略解」,使之簡明易解,傳戒期中,依此講之,數日可得,惜以因緣不具,未能圓成,晚年,撰含註戒本略釋,又僅及釋廣教序竟,花枝春滿,天心月圓,大師示寂矣!
因居俗學佛,得讀大師律宗著述,乃發決心出家,竊願南詢依止,不圖業重障深,迨至大僧示寂後,之四年丙戌,始得剃染。丁亥圓具,侍親教師,慈舟普海老人學律。老人弘法入閩,又得隨侍。因克住止,弘一大師故居,歷時六載,研習南山五部,以及菩薩律疏,抄寫大師遣稿,輯錄扶桑古著,坐慈風,被法雨,如處正法之世,如在文藝之宮,私淑景仰,悲欣交集焉!
念報於佛恩,應報大師恩,爰於乙未,謹依南山律典,弘師遺著及親教師著述,淺釋「新刪定四分僧戒本」全部,僅屬自學筆記,初步釋通戒文,略列緣起,犯緣,用助體會制戒之本意,評判持犯之準則,從而達到正確修持戒法。至於開緣事項,懺悔方法,皆未列入,以可研習弘一大師:戒相表記,隨機羯磨,及讀律藏也。
稿成於乙未歲杪,欲請親教師垂正,而老人目力,已不耐視細字。及稟以某佛學院,請因於丙申秋季,開講戒本及律學大意時,老人重法之喜,溢形於色。詎知五月上旬,老人以八十高齡,忽患中風,因乃侍病年餘,丁酉彌陀誕日,老人亦示寂矣!法乳恩深,痛未一報,益思以戒為師之訓。然而行腳南來,竟以講經因緣,所攜律稿四部,(註二),均未暇再治,自乙未迄今,匆匆已十載矣。邇者,同學等閱諸律稿,皆促付梓,又承新加坡廣洽法師,妙燈法師,及諸山大德,佛友慨出淨資,樂觀厥成,乃不能不校閱付印。然諸大德佛友,之為法厚情,實深致以感謝之忱。
律藏廣博浩瀚,古著精密淵深,此釋僅提取微意,希其淺明,使習之者,數日可畢而已。復以淺釋形式,又屬嘗試,遺誤難免,殊有未安。深冀三寶慈光垂照,弘一大師,先師老人,常寂光中護念,大德同學,慈悲指示。俾得少酬佛恩,微答祖德,稱性戒勳,彌徧法界,佛日增輝,法壽無窮云爾!
佛紀二五零八年,歲次甲辰,六月十七日,法界學苑沙門妙因敬記。
註一:弘一大師之,含註戒本講錄,隨機羯磨講錄出,閩南,湛山諸同學,皆傳相鈔寫。戊寅仲秋,哈爾濱檀樂佛化僧學校初版,後經上海大藏經會校訂,併大師律學遺著,共三十三種,編入大藏經。
註二,一,四分律行事鈔資記扶桑集釋:弘一大師集釋,釋妙因輯錄,排印中
二,新刪定四分僧戒本淺釋: 釋妙因述, 已出版
三,隨機羯磨淺釋: 釋妙因述, 排印中
四,律學: 釋妙因述, 已出版
新刪定四分僧戒本淺釋
法界學苑沙門妙因釋
總科分二:甲初,題號二,乙初,標題。
新刪定四分僧戒本。
四分,是現在所宗的律藏名,依文殊問經:「佛滅百年後,興起四分律。」相傳曇無德尊者,於上座部僧祇律中,採集精要而契合自已見解的,隨所演說停止下來的,算做一分,經過四次的演說,故為四分。各分的劃分,不是從義理判定的,如二十個犍度,分離在三分中,就是顯然的證明。
這四分,我國姚秦弘治十二年(四一○),由罽賓沙門佛陀耶舍(覺明)誦出本文,涼州沙門竺佛念翻譯,釋道含筆受,翻成六十卷。初分有二十一卷,從序到卷第二十一,是比丘戒本。第二分十五卷,從二十二至三十,是比丘尼戒本;三十三至三十五上,是受戒犍度(譯為法聚,即篇,品之名);三十五下至三十六,是說戒犍度。第三分十三卷,總有十六犍度;三十七卷上,安居犍度;三十七下至八上,自恣犍度;三十八至三十九上,皮革犍度;三十九下至四十一,衣犍度;四十二至四十三上,藥犍度;四十三下,迦絺那衣(功德衣)犍度;拘睒彌(國名)犍度;四十四上,瞻波(城名)犍度;四十四下至四十五上,訶責犍度;四十五下,人犍度;四十六,覆藏犍度,遮犍度,破僧犍度;四十七至四十八上,滅諍犍度;四十八下至四十九上,比丘尼犍度;四十九下,法犍度。第四分十一卷,五十至五十一上,房舍犍度;五十一下至五十三,雜犍度;五十四,五百結集,七百結集;五十五至五十七上,調部毘尼;五十七下至六十,毗尼增一。
僧,是區分開比丘僧戒本,不是比丘尼戒本,四比丘能辦羯磨事,才有僧團的作用,叫做僧體。不過也有一人僧,二人僧,三人僧,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二十人僧,這七種僧位的通常稱呼。戒本,戒是禁戒,警戒,本是根本。有四意義:一,戒是世出世間的,眾行之本,二,戒為道本,能生成道務,三,戒是教本,一部廣律,都是解說戒行之教,故是教本,四,戒為說本,半月說戒,誡勸在座的大眾,依承此戒,為自己得解脫證菩提,與利樂有情之本。
律藏中,制定每條戒中,都有基本的主要文句,就是戒本。把戒本摘錄出來,自成一本,便於誦持的創始者,是譯廣文的佛陀耶舍,(覺明)。到北魏末年,慧光律師以隨廣律之義,節略了文字,重出一本,首題「歸敬」,內容據說與覺明本,是大同小異的。到高齊末年,法願律師,又略於歸敬地,重出一本,題曰「戒德」。這三種戒本行於世間,弘揚魏本的比較多,但是唐道宣律師,感到有些「惰學浮侈之徒,博觀未周,隨言計執,同我則審難為易,異聽則達是言非」。遂於貞觀二十一年仲冬,「參互三本,讎校同異」,「還宗舊轍,芟略繁蕪,修補乖競,辭理無昧,投說有蹤」,使其「言行並傳,愚智通解」的加以刪定,所以稱做新刪定的,四分僧戒本。
淺釋,弘一律師打算,簡明易解的「刪定僧戒本略解」,使於「傳戒期中,依此講之,數日可畢」,可惜沒完成。直到現在,還沒有一本,解釋刪定戒本的書,這才使我想要,試寫一部淺釋。
乙二,人號二,丙初,部主號。
出曇無德部。
梵語曇無,譯為法正,又譯法護,法鏡,法藏,法密等。前面說四分,表明不同於十誦,僧祇,五分等諸部律,這裏又標出四分的出處,是曇無德尊者,採集而成就的。
丙二,刪主號。
唐終南山沙門道宣刪定。
道宣律師,生於隋文帝開皇十六年(五九六),寂於唐乾封二年(六六七)年,從二十三歲是大唐御世的,高祖武德元年,一生七十二歲中,多分是在唐朝,所以標出唐朝的時代,終南山,為陝西省主幹的終南山脈,是律師之所居處。沙門譯勤息,勤息煩惱的意思。刪定,已在戒本段中說過了。
甲二,本文三,乙初,廣略二教總序分四,丙初,歸敬三寶。
稽首禮諸佛,及法比丘僧。
稽是下,頭頂下至於地,叫稽首。禮是禮敬,稽首禮,是能禮敬者的儀表,後列三寶,是所禮敬的對象。
諸佛,佛陀譯為覺者,由於致敬我們的教主,釋迦牟尼佛,而聯想到同證佛道的諸佛,我們同須禮敬,下面列出的七佛,都全要致敬。
法有二義,一,自體義,如色法,心法,非色非心法,這三聚(類)的體性,各有差別,不相混濫,故說自體。二,軌模義,佛演說的教法,意在給學佛的人,成個如車的軌道,和器的模型的作用,學佛的人,必須依法而行。這裏的法,就取的軌模義。
比丘僧,比丘有三種義譯:一,怖魔,即令魔怖畏,修戒,定,慧學,出離欲,色,無色三有,所謂為解脫出家,名為僧,二,乞士,乞求佛法以修練思想,乞求飲食以資養身體,法是修道的親因,食是修道的助緣,三,破煩惱,使比丘破煩惱之名,進而思考,應破的煩惱之義,因而觀察生死的根本,捨棄世間的微樂,而欣求出世的聖道。就是佛初成道後,以善來度人時說的:「於我法中,快修梵行,盡苦(生死)源也。」
稽首禮諸佛,是致敬佛寶,並且同時要致敬法,僧二寶,故說及。
丙二,歸敬之意。
今演毘尼法,令正法久住。
先說歸敬的意思,為了現在演說毘尼法,後說歸敬的利益,要使令正法,久住在人世間,永恆地利樂一切有情。
毘尼法,毘尼翻律,律就是法義。若約斷惑證道,慧學為勝,若就住持和興盛三寶,則律為勝。因為止持,作持二行,個人,僧眾所行,生善滅惡,對內統理道業,對外發起一般人信仰,維持佛法的光大,和永久的住世,實在是律學的大用。所以律中曾說:「以眾和合故,佛法得久住。」就是必由律學的傳授,正法才得興顯,故今演毘尼法的用意,在於令正法久住。
丙三,列相勸持三,丁初,戒德宗體二,戊初,陳喻。
戒如海無涯,如寶求無厭。
戒如海的無涯,是因為戒的意旨深遠,不容易說明,才用眼前的事物,大海來比喻。海是眾多水流之所歸宿,形容戒是,眾善之所集聚;海是深廣無涯的,戒體的周徧法界,也是無涯。同時也用海的清澄離染,性不容穢等義,來比喻戒。
又海能產生眾寶,使求寶者能夠滿足要求,而沒有疲厭,這比喻戒海不但清淨,也能兼生道品(修行次第,三十七品)為三乘人之所共同注重,所以說如寶。
戊二,舉益。
欲護聖法財,眾集聽我說。
財,就是比喻道品,恐怕和世間的財物混濫,故說聖法財。受戒者用方便善巧的心願,攝持戒法,叫欲護。護戒的心願,能夠表現在行動上,對治煩惱的功夫成熟了,在一切非法的境界上,不起犯戒的事,才叫真護聖法財。聖法財,就是上面所喻的寶。
說戒,是僧團中的重要行事,若三人以下的,個別人數,用對首和心念法;現在是眾法說戒,必須大眾共同奉行,故說欲護聖法財之眾,已集齊了,仔細地聽我說戒法吧!
丁二,略舉篇聚三,戊初,舉教勸修。
欲除四棄法,及滅僧殘法,障三十捨墮,眾集聽我說。
前三句說明廣教戒相,減惡之功,後一句舉出,戒有滅惡的力量,勸告大眾仔細地,聽我說戒。
廣教,對後七佛,所說的略教而言。廣教有五篇(篇的名義,於後詳釋),現在惟獨說出四棄,僧殘,和捨墮的原因,是舉出前面的三篇,以概括了以後的二篇。
除,滅,障,都是遠離過非,不有錯誤之義,這三個字,隨便說一個都可以,因此廣教,能預防未來的過非,使之將要起過非時,而不能起,名為除,滅,障,不是說已竟犯了,而後才除滅之,這一點要注意。
法的意義極多,現在指著,能成犯戒助緣的叫法,既然知道了四棄,僧殘,及捨墮的戒相,應依說而行,要遠離違犯的助緣法,故又重新勸告地說:「眾集聽我說」。
戊二,引佛成證。
毘婆尸,式棄,毗舍,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釋迦文,諸世尊大德,為我說是事。
初一偈,列出教主的名字,後半偈,結說這七佛制成的戒法。說,就是制定。若依僧一阿含經:「毘婆尸佛(七佛名,在後略教中解)成道後的,一百年前說略教,以後以說廣教,如是後佛遞減,則成八十,七十,六十,四十,二十年後說廣教,而釋迦牟尼佛,成道十二年後,就說廣教。」這是經中記載,諸佛制立廣教,而教化眾生的儀法。
稱七佛為諸,世間無上叫世尊,利益眾生的菩薩行,經過了三大阿僧祇劫的累積,而得到圓滿,這樣的果位,在一切聖人中,要算最崇高,所以,稱為大德。諸世尊大德,都為我說是事(廣教),顯明了說戒師,是有傳承的,希望大眾誠敬的,聽著說戒。
戊三,承傳勸聽。
我今欲善說,諸賢咸共聽。
若為名利無益而傳,則是綺語,惟如教而說,才是善說,贊美參與聽戒者為諸賢,欲使參與者,都能諦實地聽受,所以說咸共聽。
丁三,明持毀得失二,戊初,寄別行生二喻。
譬如人毀足,不堪有所涉,毀戒亦如是,不得生天人。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者,常當護戒足,勿令有毀損,如御入險道,失轄折軸憂,毀戒亦如是,死時懷恐懼。
受戒後要有,隨護於戒體的言行,叫做隨行。隨行很多,概要的分為兩類,一,眾行,四比丘以上,作羯磨事的眾人行,二,別行,即個體的自行。這借別行以顯明持戒,和毀犯的得失中,有二個譬喻。第一是身足喻,共有二偈,初偈說止犯之損,使知觀察犯戒的過失,而生厭離。人的身體,必憑依兩足,而能遊走跋,以比喻萬種善行,都要借著戒,才能成立。經中有說:「若無此戒,功德不生」。譬如人毀壞了足,就不堪能,有所遊涉了,若毀犯了戒學,亦如是人毀足一樣,不能遊涉到,生天人的善道中的。次偈說作持的利益,說出天人快樂的果報,使我們生欣求心。願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的人,常應當護持著戒足,勿使令有所毀損。因為生天人的善,必假良因:戒。意思是說,要得以護戒為良因,才有生天人的勝果。
第二是車軸喻,後一偈約作犯說的。駕御車的人,所依持的是軸的結實,和轄(輪的兩頭,括束著輪的東西)的堅固。行者的欲得勝果,全依持戒的不有毀犯。持戒調心,比之如御,不攝持身口意三業,使三業遊於能劫善財,能沉惡趣的五塵境界,就像入險道。轄在兩輪的頭端,比喻身口二業,放縱身口,隨境造非,而不加以禁止,就像失轄。二輪喻定慧,萬行所憑依的戒善,喻之如軸。若是身口的轄,定慧的輪,有所摧失了,就如同了折軸。這樣的損害,智者憂之。毀戒亦如是,如御入險道,失轄折軸,死時懷恐懼。這是愚人犯戒,不知道懺除改悔,在身心强健時,不知道恐懼,直到將死時節,色力痿顇了,精神無所歸宿,自知是佛法中的賊住者,苦業現前了,這才知道怖畏。
戊二,寄眾法生二喻。
如人自照鏡,好醜生欣慼,說戒亦如是,全毀生憂喜,如兩陣共戰,勇怯有進退,說戒亦如是,淨穢生安畏。
眾法生二喻裏,初說戒法是明鏡喻,奉行的僧眾中,自然是持律清淨的,也有些無意而毀犯的,這或持戒或犯的兩眾,按黑白兩個半月,依照常規應集眾,說戒,以自己言行,去對照說的戒文,就如人自照鏡;若自己止持行,有所成就,能使作犯的醜惡不生,就叫好;若有作犯之惡,能摧毀了止持之善,就叫醜。這持者或犯者的好與醜,都是依教法的鏡子而生的,借著與教鏡的對照,照明了自己是戒善具足,還是遇了惡緣,而壞戒行。戒善具足是全,遇緣壞行是毀,由於戒有全毀,心地一上才有,歡喜與憂愁的感受。
二,說戒法如兵戰喻,護持戒者,對著塵境,要有方便地,止息惡緣的能力,這扶持善緣,對著善與惡的,互相欺凌侵奪,正如兩陣共戰。若正智對治住了過非,沒有違犯,就如勇者的衝鋒前進;若愚癡的心理,不能遮止惡境,就如怯者的敗北而退。大眾說戒,亦如兩陣的共戰,由於說者聽者的相交對,智與愚和勤與惰,彼此都是相違的,就好比兩陣的共戰。自己若能持戒,則行淨而心安的修道,就如勇進;若怠惰不學,心志昏暗,遇境迷漫地止犯,則心穢常常鄰近了苦趣,而生畏,就是怯退。
丙四,顯教功益。
世間王為最,眾流海為最,眾星月為最,眾聖佛為最,一切眾律中,戒經為上最,如來立禁戒,半月半月說。
初偈全是喻詞,四個喻有四個意思,世間王,簡別不是法王,威德超乎眾人,以其尊勝,比喻戒之住持,正法的功高萬善。大海弘廣,包括了眾流;比喻戒善的周通,德收眾行。明月朗照於天空,以其除熱惱破黑暗,比喻戒的能除,身口七支煩惱,而見諦理。佛為法王,為聖眾所師敬和仰慕,比喻戒是正行,為九道眾生之所尊崇。借這四種世間認為,最高最勝的事物,以比喻戒法的功德利益。
後偈,前半偈是總合上喻的說:「一切眾律中」,三藏中所詮明諸多行門,都有調伏過非的功力,(義稱之為律,律即規律,法則義)而以今所演說的戒經,為上為最。而這樣尊勝的禁戒,是如來根據,僧團實際的情况,之所制立的。我們出家弟子,每半月半月的時間,要集合大眾演說一次。這後一句,是說明說戒的時間,不是合上喻的。
以前這些偈文,是法謢尊者作的。是廣略二教的總序,先說明了持戒的利益,和毀戒的危害,以為說戒和聽戒時,取捨的依據。
乙二,廣略二教別序,正,流通(正宗分)二,丙初,廣教三,丁初,序三,戊初,集僧簡眾二,己初,能成之緣。
僧集不?(答云:僧已集。)
從這以下,是廣略二教別序,正,流通,為刪定戒本的正宗分。從僧集不?到戒經中來(天津刊本,三九頁,四行),是廣教。廣教中分序,正,流通三段。從初到是事如是持,(二十二頁,一二行)是序,諸大德到七滅諍滅法末,是事如是持(三八頁,一九行)是正宗,「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以下是流通。這是三段的起止,首要清楚的。
為什麼叫略教和廣教呢?世尊初成道後,展開教化的方法時,因為隨佛出家的弟子們,都是為道而來,言行清淨的,所以,就總的指示了,修持三業的目標,善謢於口言,自淨其意志的偈文,這先期十二年中,說明的教法,叫做略教。
略教是總的教法,弟子們多了,言語行為不免有些,違於教法的,在佛成道第五年後,就隨每一事件的發生,佛同弟子們,規定起來,僧團生活上的規律,就是廣教。略教是總綱,廣教等於細則。隨著過失的廣泛,而規定過失種類的篇品。業因召感的果報,和應擯斥與懺悔的治法,三方面都廣泛起來了。律藏詳細地記述這些事,刪定戒本把重要的結論,提出來便於應用。
廣略二教概略說明了,現在分析廣教的序文,這序中又分三段,從初到白如是,是集僧問眾,將要說戒時,召集大眾,而在出席了後,又必須審查,出席者的資格,是否相合?審查依據的條件,就是集僧簡眾的前半,能成之緣。
說戒是大眾齊集,舉行的法務,律制中叫羯磨(譯辦事),一個羯磨的作業,要具足十個條件:一,稱量前事,事的估計和準備,二,託界成法,有合法的會場,三,集僧方軌,召集的方式,四,以法成僧,看人數決定會場,五,應法和合,出度者須遵守會議法,六,簡眾淨穢,出席者須身分清白,七,問事端緒,提問會議的宗旨,十,舉宗成答,宣告會議宗旨。而此說戒羯磨,則著重在七個條件,慎重的問答。
首先,大眾僧的集會,不僅表示身口意三業,外相的和合,並表顯戒,見,利,僧伽的本體,也是一致的。而廣說戒法的羯磨,是僧伽的行事,故問:「僧集不?」維那師答云:「僧已集。」
和合不?(答云:和合)
說戒師又問:「和合不?」因大眾集會了,將要廣說戒法,必須是大眾僧的心情一致,才可做說戒的事,都能合法合理。佛說有三種和合:一,應來說戒的,就遵時到來,二,不能出席的,應該告假就告假,三,有當場出言反對之資格者,而不立時出言反對。這第一是身和,第二心和,第三口和,戒見利的僧體和合了,身口意的外相也和合了,維那師答云:「和合。」
未受具戒者出。(若有,即遣出,答云:「未受具戒者已出」。若無,即云:「此眾無未受具戒者。」)
以上既經召集,五眾同來了,待聽完了序偈,應當四眾都出說戒場。又但說未受具足戒的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尼,實亦兼有比丘尼。因尼雖與僧所得的戒體,沒有高下 位有階差,不應與僧同座,聽比丘戒本。
假使界內住有沙彌,聽序偈後,使其出去的,維那師答云:「未受具戒者已出」,若界內無下眾,便答:「此眾無未受具戒者。」
不來諸比丘,說欲及清淨?(若有人說欲,即云:「說欲及清淨已」;若無人傳欲,即云:「此眾無說欲及清淨者,」)
或者有事故的比丘,不能來參加說戒,就聽許他傳達自己的情願,說欲及清淨,這與僧和合意義,是相應對。欲,是僧所作事,他樂意隨喜,表心無二,是相和。清淨,表示他的行為,沒有汙玷,是體和。行事鈔資持記卷第五,受欲是非篇,詳細說明了說欲的,可以參閱。
按有無說欲的事實,維那師答出,前列的答詞。
誰遣比丘尼來請教誡?(答云:此眾無尼來請教誡。)
僧說戒時時候,尼應請僧去教誡,這教誡法有廣略二種;唐時廣法即已不行,故行事鈔,羯磨疏中,都但存略法。到宋朝時,略法也廢去了,羯磨疏濟緣記說:「今時廣略俱廢,止可聞知,用為來習耳!」
所以,刪定戒本,僅列無請教誡的答詞,有志復興芳軌的僧尼,可以參閱行事鈔,及羯磨疏。
僧今和合,何所作為?(答云:說戒羯磨。)
提問集會的宗旨,答出:「說戒羯磨」。若不作此宣白,不能明確僧眾心願,與集會的行事,以上七段,都是能成說戒事的,僧眾方面的條件。
己二,所成之業。
大德僧聽!今白月十五日(或黑月十五日,或十四日不定)眾僧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說戒,白如是。
僧眾有凡夫,賢聖的不同,意見也難諧調,現在要說戒了,還恐有不許可的,所以,要有這番白告。又因說戒,有廣略五種不同的說法,如初說至序,下餘的說:「僧常聞」,便略而不說了,二,誦到四波羅夷,三,誦到十三僧殘,四,到二不定,五,廣說。假使有嚴寒,盛暑,或其他卒然到來,不可扺抗的障礙緣,就都可略說,所以,隨條件的正常還是例外,說戒之前,必須白告大眾,使同知曉的。
這段白告,在單白,白二,白四的羯磨中,單白羯磨,白告一次,就算決議,全文分五句:一,大德僧聽,是將要表白集會的目的:說戒,恐怕大家思想不能一致地,注意,警告大眾攝耳,好好地聽著,聽,應念去聲。
二,今白月十五日,眾僧說戒,標出時日,是時緣,說戒是本旨。上告好好聽的,就是這個。這句雙牒事緣與本旨。
三,若僧時到,僧忍聽,勸大眾心情和合,就可說戒,不要有乖違的事件發生。到有二義,一,人到,即清淨的大沙門,進入說戒場,二,時到,十五日說戒時到,勸僧忍聽!同意則默然,不同意便說出異議,這聽,是內心和忍之聽,念平聲。
四,和合說戒,這句單牒宗本,勸大眾同意認可。
五,詳說了現在,要說戒的事情後,結告成就的說白如是。僅就這一個白文的略說,欲使羯磨的作法成就,必須學習刪補羯磨,和行事鈔中的,通辨羯磨篇。
戊二,誡敕時眾。
諸大德!我今欲說波羅提木叉,諸比丘共集一處,當應諦聽,善思念之,若有犯者應懺悔,無犯者默然,默然故,知諸大德清淨,若有他問者,即應如實答,如是諸比丘,在於眾中,乃至三問,憶念有罪不發露者,得故妄語罪,佛說故妄語是障道法,彼比丘自憶知有罪,欲求清淨者,當懺悔,懺悔則安樂。
這誡告大眾的文,分為八段,各有深切的意義。
一,先標舉說戒所宗的,波羅提木叉,有生善滅惡的功能,勸告大眾,應當生信。說戒眾法,必有四人以上,故說諸。大德是美好的稱呼。佛教中的僧寶,上求佛道下化有情,有運用佛法,廣利眾生的偉大作用,而自己於修習戒定慧,斷除煩惱,成就道業必有所得,所以稱大德。波羅提木叉,譯為別別解脫,或處處解脫。戒的三名(律,戒,別解脫)之一,是持戒的正因,隨分得到解脫的,果德名稱。說戒師告諸大德,注意呀!我今要說波羅提木叉了。
二,說戒是僧團中,共同的行為,必須同一界內的比丘,全集於會場,所以說,諸比丘共集在一處,表顯了比丘們的身形(行為)與意志是一致的。
三,行為,意志都諧和了,對於現在舉行的說戒事,還必須詳審地諦聞聽著,若心意外馳,也乖違了說戒的,如照鏡子般的,生善去惡的本意,所以說,當應諦聽,善思念之。
四,諦聽善思,自己的言語行為,若有違犯了,必須能夠智慧地,見過懺悔,應戒法而作,轉成清淨行。所以,告大眾說:「若有犯者應懺悔。」
五,對那些或本不犯,或犯已懺得清淨的人呢?就默然表示清淨吧!假使說戒師問清淨時,若自己聲明出,自己是清淨,那有有善自稱,謂之伐德的嫌疑,所以,佛制羯磨,都以默表示認可。在這說戒羯磨中,也以默然故,知諸大德清淨了。
六,雖然是自己清淨了,可是遇有他人,以或見,或聞,或疑的三種根據,來指問犯了,某項戒的時候,就是他人舉罪時(若有他問者),必須按理真實地對答;即應如實答;或者是持,無犯用默答;或者是犯,有犯則露答。
七,假使實在是犯了戒,而外表佯作清淨的樣子,使大眾僧莫明真相的妄解,以為清淨,這樣就會得,故意妄語罪,使罪過更加深重了,所以說:「如是諸比丘在於眾中,乃至三問,憶念有罪不發露者,得故妄語罪,而修持佛法,重在身口意清淨,內外真誠而一致的,不容許有虛妄,所以,佛說:「故妄語是障道法」。
八,由於長時間的起惑造業,現生一切言行清淨,根本沒有過失,是比較困難的,所以佛說:「有二智人,一,有罪能見,二,見罪能如法懺悔。」僧團中不但不輕視犯戒,而且鼓勵懺悔,有勇氣自首,求懺悔者,最能得到,僧團的同情與幫助,所以說,彼比丘自憶知有罪,欲求清淨者,惟一的辦法,就當懺悔,由能懺悔還得清淨,則是永久的安樂,因為還淨以後,戒定慧三學,還可以繼續的進步,能究竟證成道果,是沒有問題的,所以,說戒師殷勤地,反覆地叮囑著聽戒的大眾,要及時地求安樂啊!
三,三覆檢問。
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說)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這段結束序文,勸使持戒,分為三節,一,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是結前以生起下問,二,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是正問眾中,以使與後法相應。是中,指此聽戒的大眾中,三,諸大德,是中清淨,是舉出默然,表示已竟清淨,應該說戒了,勸令大眾好好地受持。是事,是說言行清淨,才得聽說戒,戒法純正,僧眾清淨,可謂機教相應,定慧由此可成,按理必須持奉此正戒的,故說是淨行事,必須如是持。如是,是指法詞,指後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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